。
着軍機大臣、會同該院定拟具奏。
再降恩旨。
因思額敏和卓。
自康熙年間歸順。
安插瓜州。
後以軍功封爵。
令回原遊牧居住。
其從瓜州随往之人。
乃伊真正屬下。
至吐魯番、本系準噶爾地方。
屬莽噶裡克管轄。
後莽噶裡克被殺。
始歸額敏和卓。
此皆國家兵力威服。
與伊無涉。
況吐魯番系回城沖要。
令伊等世守。
難保無事。
今素赉璊既經獲罪。
即當乘機辦理。
朕意将額敏和卓地方舊日屬人。
仍令管轄。
其餘地方。
俱令徹出。
另放阿奇木伯克。
索諾木策淩、尚屬曉事。
着谕令酌量情形。
妥悉籌畫
○以鳳凰城城守尉普正、為三姓副都統。
乍浦協領舒楞額、為杭州副都統
○乙酉。
谕軍機大臣曰、高晉等奏、堵築儀封漫口情形一摺。
亦祇可如此辦理。
今拟将引河挑深。
宜即妥速為之。
此次引河。
不能得力。
究系原挑過淺所緻。
伊等本圖省費。
而所費愈多。
不可不引以為前車之鑒。
據稱現在口門上水十丈。
下水九丈。
拟将口門收至二三丈時。
盡力多壓厚土。
俟引河挑深。
開放掣溜。
再将壩工堵閉等語。
自屬正理。
但口門收窄後。
河底愈深。
溜勢愈急。
施工自難期速效。
昨時和驿将合龍時。
曾經指示兜袖之法。
若易合龍固佳。
若複有變局。
或照前說。
将此處金門東壩之埽。
酌展向南。
西壩之埽。
酌展向北。
使為兜袖之勢。
則急湍至此。
或成回溜。
合龍自應較易而速。
因于圖内用朱筆标識。
高晉等、宜急熟籌。
妥協辦理。
不必拘于遵旨也。
再閱圖内現挑引河之處。
距漫口太近。
且不得勢。
亦系伊等原辦時。
止顧惜費。
未将河形大勢。
通盤籌核所緻。
今就圖觀之。
引河本當向北施工。
因于圖内用朱筆标示。
若伊等初時。
即就其處挑挖引河。
雖工大費多。
而事或可早蒇。
乃專就地近工小起見。
所費雖覺少省。
今複經淤墊重挑。
且屢開屢塞。
前工盡成虛擲。
恐其費更不止于朱筆所指處興工之多矣。
今已辦定。
所謂成事不說。
然其間孰得孰失。
顯而易曉。
伊等深思之。
能無悔乎。
又高晉等前奏、十八日儀封合龍之摺。
請于十六堡。
捐建大王廟一座。
今閱圖内。
十六堡原有大王廟。
不應複建新廟。
黩祀不經。
轉難冀其靈應。
譬如内而六部。
各有職掌大員。
設或另添一署。
别置一員。
令其同管一部。
則事将誰屬。
其下更何所适從。
祀神之道。
亦猶是也。
高晉等、欲籲河神默佑。
止宜向現有之大王廟。
誠心祈懇。
自可望其效靈。
即或欲請禦書扁額。
亦止應俟工成後。
請扁于現有之廟内懸挂。
以答神贶。
又何必有一新工。
即新建一廟乎。
朕因豫省漫工。
晝夜懸念。
今為日愈久。
盼望愈殷。
高晉等、務善體朕意。
悉心籌度。
率屬實力速辦。
以期及早合龍。
必須驚蟄節前辦竣。
方為妥善。
此旨及圖、着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仍着将現在施工。
并接奉朕旨後。
籌度情形。
及高晉曾否稍覺健旺、思飲食之處。
即由驿覆奏。
如已經合龍。
即一面加工培護。
一面由六百裡加緊奏聞。
明日即交新年。
專盼喜音速至
○是月。
署兩江總督江南河道總督薩載奏、查洪澤、高寶、諸湖。
水勢漸消。
現已将山旴五滾壩封堵。
運河東岸各壩。
亦趕緊堵閉。
至清口東西壩。
前留口門三十八丈。
現在接續補築。
酌留二十丈。
以資收蓄。
俾濟來春重運。
報聞
○山東巡撫國泰奏、昌邑縣新修沿海堤工。
于十月竣事。
臣親赴查勘。
計長五十六裡三分。
工程穩固。
拟于堤内種植柳株。
堤外試種葦草。
其通堤潮水頂沖處。
責成該府、每年履勘。
令本處認懇地畝居民。
出夫修補。
報聞
○陝西巡撫畢沅奏報得雪。
得旨、欣慰覽之。
摺内稱、晉豫接壤。
商民多從渭河、販運糧石接濟。
已饬屬任其流通。
批、更可嘉。
又稱、本地糧價。
因此漸增。
又批、此自不能免。
又稱、榆林、綏德、一帶。
秋禾被霜。
現饬該處于歲内豫行借粜。
又批、更好
○是年。
追予出師金川陣亡同知胡邦佑一員。
經曆許景淹一員。
把總王玉等二員。
祭葬恤賞如例。
俱入祀昭忠祠
○旌表孝子。
江西等省、賴克信等七名。
守節合例。
八旗閑散宗室、明奎妻崇氏等五口。
覺羅、延貴妻齊馬禮氏一口。
滿洲、護軍額楞太妻赫舍哩氏等一百八口。
蒙古、前鋒豆金鬥妻李氏等二十三口。
漢軍、閑散羅極妻康氏等十七口。
内務府、包衣馬甲五達色妻薛氏等五口。
奉天等省。
駐防馬甲紮藍太妻兀紮喇氏等一百四口。
直隸等省。
民徐應亨妻馬氏等四百六十口。
未婚守志。
直隸等省。
民高瑜聘妻蘭氏等十六口。
夫亡殉節。
山東等省。
民解宜萃妻李氏等十一口。
百歲壽民、婦、直隸等省。
邝崇玉等十六名口。
各給銀建坊如例
○會計天下民、谷、數。
各省通共大小男、婦、二萬四千二百九十六萬五千六百十八名口。
各省通共存倉米、谷、三千九百四十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九石四鬥三升六合零。
卷之一千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