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伊家産呈控。
查惟精屢索王達子地銀。
嗣查出隐瞞園地。
借端需索。
不控官究。
被控後、複因王達子許銀服罪。
具呈銷案。
應交部議處。
張士爵、代惟精照看地畝。
惟精差伊索銀。
即将王達子所存谷稭售賣。
緻成訟端。
張士爵、應革馬甲杖枷。
王達子以旗奴控主。
發駐防兵為奴。
得旨、惟精屢向莊頭王達子。
勒逼地畝銀錢。
嗣查出隐瞞園地。
并不當官控究。
辄又借端需索。
迨後呈控在旗。
又因許給銀兩。
具呈銷案。
甚為不顧顔面。
軍機大臣等、僅拟以交部議處。
殊屬非是。
惟精、着革職。
其惟精所有該莊頭名下地畝菜園。
俱着内務府、查追入官。
至馬甲張士爵。
為惟精照看地畝。
慫恿多方勒索。
複至王達子家。
将其谷稭什物。
俱行變賣。
以緻釀成事端。
前後皆伊所簸弄。
甚為可惡。
僅予枷号鞭責。
尚不足蔽辜。
張士爵、着革去馬甲。
發往烏噜木齊、充當苦差。
王達子隐匿地畝。
而複行賄誣告。
所定之罪原當。
餘依議
○戊午。
祭大社大稷。
上親詣行禮
○谕曰、現充文淵閣檢閱之内閣中書八員。
于朕禦文淵閣時。
應行站班。
俱着賞戴朝珠
○又谕曰、戶部議覆、李侍堯等奏、滇省裁減爐座。
撙節銅觔。
并查明各銅廠爐欠。
将可否邀免之處。
請旨二摺。
所有廠欠未完無着銀、八萬四千三百餘兩。
又廠欠經放之員、産盡而上司亦無可着追銀、三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兩零。
又銷過銅價廠欠在十分之一以内銀、十八萬二千九百九十七兩零。
俱着加恩豁免。
餘依議行。
此次查辦之後。
期于徹底清厘。
使将來新案、年清年款。
不許複有絲毫拖欠。
該督撫務須董饬屬員。
實力整頓。
一切那抵彌縫之弊。
嚴行杜絕。
如敢仍蹈前轍。
除将廠員、及該管之道府等。
嚴行治罪外。
惟該督撫是問
○又谕、豫省河工。
堵築漫口。
現在尚未竣事。
着于部庫内、再撥銀一百萬兩。
解往備用。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曰、江南淮揚道松齡、因降調送部引見。
見其人現在患病。
未必即能就痊。
即令回任。
于河務亦未必有益。
松齡着解任、留京調理。
其淮揚道員缺緊要。
着薩載即于河員内。
揀選一員奏補
○谕軍機大臣曰、袁守侗等奏、二十八日寅刻。
東壩門埽、忽又蟄塌。
直沖西首正壩。
水勢愈猛。
至黎明時、逐段松動。
共塌開口門四十八丈等語。
此亦無可如何。
并據阿桂奏、二十八日午刻。
已抵工次。
一二日内。
即公同商酌一可望有成之策。
再行迅速奏聞等語。
阿桂此行。
竟似朕有先見者。
大工屢辦未就。
多一人心思。
于事自屬有益。
看來此次所辦工程。
既用兜袖之法。
理應穩固。
何以複有蟄塌之處。
或兩壩雖如法兜做。
而所下之埽。
本不甚寬。
壩身不能厚實。
雖層層壓土。
而不能逐個幫鑲。
在急溜中。
勢仍單薄。
易于搖動。
故不能得力。
或當于下埽時。
設法幫厚。
不知其事可行否。
試詢之南河谙工将備。
悉心講求之。
至朕連日所疑者。
總在順堤北之攔黃壩。
似大溜至此。
不能下注。
激回溜勢。
趨逼南岸口門。
甚足為患。
其受病自在于此。
業已兩次傳谕。
令伊等妥酌而行。
阿桂可即勘度情形。
并與袁守侗等、詳細講求。
如應從急則治标之法。
切勿憚于改弦。
着即速妥議具奏。
至該處屢次施工未就。
總由口門之水太深。
下埽猝難到底。
且聞壩根沙性浮活。
水每從根搜汕翻花。
不可不思變計。
乃于急溜洶湧之中。
屢屬茭楗。
與水争勢。
徒費工作。
而不能收功。
實為失算。
蓋漫口之下。
業經大溜跌落刷深。
勢不能冀其複淺。
而水過沙浮。
日久愈甚。
亦不能使之堅實。
是在彼處施工。
終屬無益。
朕意或于口門外。
距堤稍遠。
擇水勢平緩處所。
另行接堤築壩。
較之在漫口下埽。
難易若何。
可熟酌為之。
若可行、當于口門收小時。
或用兜袖之法。
必應兩壩、較今壩加寬培厚。
雖所費不免過多。
但多費而工可速成。
較之徒費而事無把握者。
其得失利害。
曉然可見。
現在又谕戶部、撥庫帑一百萬兩。
解往豫省備用。
無虞工費不足。
阿桂可即與袁守侗等、确勘熟籌。
若應如此辦理。
即一面興工。
一面奏聞。
至阿桂所奏、漫口之下。
水已先由漫口。
旁溢引河。
即不能掣溜。
自不如在上遊、另尋減水之法等語。
其言甚屬有理。
朕于上年十二月間。
閱高晉等進到圖樣。
覺現挑引河處。
距漫口太近。
且不得勢。
必系伊等止顧惜費。
未能将河形大勢。
通盤籌核。
因于圖内、用朱筆标示。
傳谕伊等。
第因引河既已辦定。
止可為成事不說。
今阿桂此奏。
與朕前此指示處。
似覺相合。
着即将朱批原圖。
仍行發往。
令阿桂與袁守侗等、詳細體勘講究。
将應作何施工。
可望有成之處。
切實具奏。
如果必應更張。
似不當仍為守株之見。
阿桂辦事。
必不孟浪。
袁守侗等、現今皆茫無主意。
亦不慮其回護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仍即将詢谕籌辦各條。
迅速議定。
由驿馳奏
○己未。
春分。
朝日于東郊。
遣豫親王修齡行禮
○上禦乾清門聽政
○以舉行仲春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
講官暨侍班之大學士九卿詹事等。
行二跪六叩禮。
分班入殿内序立。
直講官四人、出就講案前。
行一跪三叩禮。
複位。
直講官德保、嵇璜、進講論語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三句。
講畢。
上宣禦論曰。
此夫子為子路言先之勞之者。
似為有司親民者而發。
而人君為政之道。
亦實不外乎此。
蓋君與臣、其職不同。
而為民為政則同。
先之以孝弟。
固君臣所應同者。
至于循阡陌。
勸農桑。
乃臣之事。
而非君所宜親者。
然則君可以不勞乎。
朝乾夕惕。
宵衣旰食。
又何以雲乎。
是則君有君之勞。
臣有臣之勞。
臣之勞、即所謂循行勸課。
勞其身之事也。
至于君之勞。
則所謂敬天勤民。
敕幾求賢。
先天下之憂而憂。
其勞蓋有不可勝言者。
而皆勞其心之事也。
設厭其勞而圖逸。
雖不乏一日之樂。
而将贻百世之害。
是則夫子一言。
而具萬世君臣為政之大要。
若夫無倦。
則益申乾象天行不息之義。
與公旦無逸之訓相發明。
非徒為子路好勇。
而戒其不能持久而已也。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興。
直講官阿肅、董诰、進講易經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二句。
講畢。
上宣禦論曰。
自上下下二語。
非申明損上益下而言也。
夫既損上以益下。
民之說之。
自無窮極。
其為益也更有何言。
蓋自者、由也。
自上下下。
重言為上者。
應不自恃居崇高之位。
每虛已撝謙。
尊賢納谏。
縱能而視若不能。
已治而恒如未治。
延訪必以精。
明達必以遍。
雖刍荛弗遺焉。
斯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