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四年。
己亥。
五月。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
據博清額等奏。
為俄羅斯懇求複開貿易。
應發給回文一道。
所撰尚是。
無庸修飾。
着博清額等、即遣人發與固畢爾納托爾。
再理藩院應與俄羅斯薩納特衙門文書。
現交該衙門繕寫三體字樣。
尚需時日。
此事不甚緊要。
着傳谕博清額等、俟寫成發去時。
再行轉交
○是日。
駐跸常山峪行宮
○庚子。
以刑部員外郎顧葵、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編修徐如澍、為副考官。
兵部郎中史夢琦、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汪镛、為副考官。
檢讨蕭九成、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兵部主事王寬、為副考官。
侍講學士朱圭、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戶部員外郎程世淳、為副考官。
編修徐立綱、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禮部郎中馬人龍、為副考官
○旌表守正被戕浙江天台縣民王胡妹妻陳氏。
○是日。
駐跸喀喇河屯行宮
○辛醜。
上詣熱河新建文廟行禮
○谕、昨召見書麟、問及西安滿兵如何。
伊奏稱駐防滿兵。
不如京城滿兵。
緣京城該管大臣。
除教管當差。
演習技藝外。
念其同系滿洲。
視為一體。
毫無輕賤之處。
自能振作其氣。
駐防滿兵。
在外已百有餘年。
未免沾染漢人習氣。
其曆任将軍等、管束過嚴。
稍有錯誤。
即從重辦理。
遇鬥毆等事。
革退錢糧。
是以人皆畏懼。
漸形軟弱等語。
書麟此奏亦是。
駐防滿兵。
漸染漢人習氣。
必須平日教練得法。
遇有戰陣之事。
庶可望其奮勉。
倘管束過嚴。
甚至小有過失。
即行重懲。
在伊等恐失生計。
心存畏懼。
自然志氣委靡。
流于軟弱。
所關甚大。
遇便通行傳谕有駐防滿兵之各省将軍等。
嗣後各該管滿洲兵丁内。
果有當差懶惰。
肆行遊蕩者。
不可稍為瞻徇。
如無大過。
則當教者教之。
當恤者恤之。
總欲作養其氣。
俾遵守滿洲舊規。
斷不可無故折辱
○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奏。
綏遠城駐防官兵馬匹。
歲需料豆。
系采買供支。
今年市價。
較上屆昂貴。
請于大同、懷仁、陽高等縣、存貯未粜豆石内。
撥運綏遠城倉備用。
仍俟價平時采買。
得旨嘉獎
○是日。
駐跸避暑山莊。
至八月丁卯皆如之
○壬寅。
谕、據阿桂等參奏下北河同知張符升、南河參将李永吉、于奉委估計需用稭料數目。
辄禀稱應用稭料九千萬斤。
若非通同弊混。
妄冀分肥。
即系張大其詞。
藉端阻撓。
請旨将張符升、革職枷号。
李永吉、革職留工效力等語。
張符升、李永吉、承辦壩工。
不能穩固堅實。
屢至蟄塌偾事。
不将伊等治罪。
已屬格外加恩。
該員等尚不思實心奮勉。
稍贖前愆。
辄因奉委勘料。
通同混報。
借此弊混阻撓。
實屬昧盡天良。
斷難輕逭。
阿桂等所參甚當。
張符升、着革職。
即于工所枷号示衆。
李永吉、着革職。
仍留工次效力贖罪
○又谕、刑部奏、審拟已故總兵常祿保之妻關氏。
呈控夫姊何氏、捏報年歲。
冒領建坊銀兩一摺。
所辦全未用心。
閱何氏供、系十三歲上選秀女。
關氏則稱其選秀女時。
年已十七。
此事易于查對。
向例八旗秀女。
十四歲以上。
始行看選。
内務府女子。
方系十三歲挑選。
朕令軍機大臣詢之英廉。
亦稱向來俱系如此辦理。
此在刑部漢堂官。
原不能谙悉。
若滿堂官、及旗下大臣。
宜無不知者。
此案自應查明何氏、或系包衣下女子。
則十三歲之言不誤。
若系八旗。
則十三歲不應與選。
關氏所控。
未得為虛。
且據何氏稱、乾隆六年甫系十三。
尚非八旗應挑之歲。
若至下屆。
則年已十六。
即不合守節之例矣。
今刑部概置此等情節于不問。
率據何氏狡供。
坐原告關氏以誣告。
未為平允。
原摺着發交刑部堂官。
另行查明。
據實定拟具奏。
福隆安亦着同問。
将此谕令知之
○癸卯。
以署兵部侍郎書麟、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甲辰。
谕、據增福奏、現患頭暈氣喘。
上緊醫治。
難以驟痊。
懇恩即予開缺等語。
該撫所患。
尚非笃疾。
祇須寬心調養。
即可複元。
至福建巡撫印務。
現有三寶在彼兼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