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并宿關應賠正項銀七千三百餘兩。
屬令伊子舒明阿等、上緊措變完繳等語。
寅着身任關差有年。
其短少銀兩。
自應如數完繳。
但伊素來尚屬出力。
現經病故。
若将應賠銀兩。
令伊子如數交還。
或緻度日維艱。
朕心有所不忍。
着傳谕英廉、金簡等、将寅着産業。
秉公據實查明。
如無力全行完繳。
即将其名下應賠銀兩。
或令交還一半。
或令交三分之一。
仍酌留萬餘兩赀産。
贍給伊子衣食。
以示優恤至意。
朕如此加恩體恤。
若伊子舒明阿等、不知倍加感激。
再有欺隐情弊。
則是喪心昧良。
自取罪戾。
并着傳谕伊子舒明阿等知之
○又谕、本日戶部議、将特成額原咨川省各屬平粜倉糧。
因何逾額。
請令該督據實覆奏一摺。
已依議行矣。
平粜常平倉谷。
例以存七粜三為率。
遇歲歉價昂。
始準逾額平粜。
然亦未有過七八分、及全數出粜者。
所以慎重倉儲。
今川省素稱産米之鄉。
又無災歉。
鄰水、通江、納溪等州縣。
亦未被水旱偏災。
何以出粜倉谷、自四五分至八九分不等。
甚至達州、安縣、井研、秀山等處。
竟全數出粜。
其中或有藉平粜便私。
侵虧彌補情弊。
均未可定。
着傳谕文绶。
即将因何如此辦理緣由。
詳悉查明。
據實明白回奏。
毋得稍有諱飾。
尋奏、查上年平粜。
實因四十三年、川東等處歉收。
且下遊販運過多。
市價昂貴。
是以不拘成例。
至有粜至八九分、并全數出粜者。
現俱買補。
并無情弊。
得旨、既有此等情形。
着該部議奏
○都察院會同吏部議奏、原任山東濟甯州知州藍應桂捐複一案。
應将率标先行之程景伊、降一級留任。
豫奏報捐之國泰、降一級調用。
俱準抵銷。
得旨、此案程景伊、于藍應桂捐複一事。
未行詳核情節。
率标先行。
準其捐複。
國泰、于藍應桂未經捐複之前。
即以已經報捐具奏。
都察院、吏部、俱議以降級準抵銷。
辦理亦祗可如此。
至藍應桂縱令兩壻冒籍。
實屬私罪。
自不應準其複行報捐。
前經和珅參奏。
業經降旨依議。
何以都察院議覆此案。
竟未聲叙及此。
殊屬疎漏。
着都察院、吏部堂官、明白回奏
○是日、駐跸蘇州府行宮
○戊寅。
谕曰、此次随來人員。
雖俱已施恩賞赉。
但行走内地。
與邊方不同。
用項俱屬稍多。
着交總理行營王大臣等。
将此次随來各項人員、及住存王家營各項人等。
如何加恩賞赉之處。
分晰定議具奏。
其賞給銀兩。
着于兩淮鹽政庫存公項内動用
○是日、禦舟駐跸南鬥圩
○己卯。
清明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谕、朕展義言巡。
順時行慶。
浙省辇路所經。
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已先降旨、蠲免十分之三。
茲入疆伊始。
用宜更沛新恩。
俾資樂利。
所有該省歸安等縣、緩徵未完地丁漕白各款銀五萬三千九百餘兩零。
并歸安等三縣、緩徵未完南米四千七百餘石仁和等三縣、未完民借谷一萬八千二百餘石。
均着加恩一并豁免。
以纾民力。
該督撫等、其董率各屬。
實力奉行。
稱朕惠愛黎元至意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易州民王觀妻李氏
○是日、禦舟駐跸嘉興府北教場
○是月。
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英廉奏覆、查李侍堯在京家人連國雄、八十五、從前以京中無質證之人。
難加研訊。
所帶銀數。
究未确實。
今看差官張曜等供。
是前供确有隐匿情弊。
現在嚴訊。
得旨、此事爾所辦過寬矣。
何必
○調任河東河道總督李奉翰奏、臣起程赴豫。
從銅沛豐砀一帶。
察看大河水勢。
俱由中泓暢注。
循軌順流。
溜勢并無改移。
埽壩均屬隐固。
豫境新河。
溜勢亦甚暢達。
儀工自合龍後。
臣阿桂等晝夜督饬搶鑲追壓。
業已閉氣。
大溜全歸新河。
現在商酌善後工程。
得旨嘉獎
○巡視濟甯漕務給事中索興阿奏、自濟甯曆兖、沂、泰、濟、四府州屬。
查勘泉源。
有數泉叢聚。
在跬步以内者。
亦有零星錯處。
相距各數十裡以外者。
諸泉中有石泉。
有沙泉。
有土泉。
旺弱情形。
亦複不等。
緣冬春雨雪頻沾。
地脈滋潤。
泉源較往年加旺。
于漕運有益。
報聞。
卷之一千一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