饬該督撫等、力加整頓。
設法清厘。
何以迄今未有起色。
着将戶部兩摺。
寄交福康安劉秉恬、閱看。
伊等到滇後。
即悉心查核。
務将積欠各款。
實力催追完繳。
掃數全完。
使年清年款。
毋再稍有遲逾。
至滇省鹽務。
曆年籌辦。
終無調劑得力之處。
其弊安在。
和珅自滇省北來。
曾否體察其弊窦。
福康安等、于途次迎見和珅時。
即行詢問明晰。
以便到滇辦理。
如和珅因在滇未久。
未暇查察。
福康安等到滇。
即遵照此旨。
據實妥辦。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曰、英廉奏、裴宗錫有如意等件。
于上年寄交伊婿方惟甸。
又有燈交提塘收貯。
已各令照數呈出封貯。
一面行文兩江總督。
傳方惟甸原籍家人。
問裴宗錫所存木器什物等語。
所辦未免過當。
方惟甸、系裴宗錫之婿。
為妻父收存物件。
亦情理所有況裴宗錫情節。
祇因該省現在查辦虧空。
伊曾任巡撫。
恐将來或有應行着賠之處。
是以降旨、将伊家産查明存記。
以抵将來應賠之項。
如有餘、尚應給還。
如裴宗錫等即行查抄。
李侍堯又當作何辦理乎。
英廉現既查出伊婿方惟甸、及提塘處。
有寄存物件。
止須開單存記。
俟将來查明滇省虧空實數核辦。
其存在江甯木器等件。
亦止須行知兩江總督。
查明存記。
毋庸概行封貯。
可将此傳谕英廉、薩載、知之。
節次寄三寶、雅德等谕旨。
并着鈔寄閱看
○欽差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嵇璜、會同兩江總督薩載、查勘徐州河堤。
尋奏徐州居江南黃河上遊。
北岸居民稠密。
南岸緊靠府城。
河勢至此一束。
河南現寬八十餘丈。
大汛時。
甚關緊要。
城外舊有石工三段。
長九百七十三丈有奇。
乾隆二十二年。
聖駕親臨閱視。
增建石工四段。
長一千五百六十六丈。
與舊工相連。
徐城一帶。
深資保障。
惟石工迤上至韓家山。
尚有空檔四百五十丈。
向因外灘尚寬。
未曾接築。
祇藉堤堰攔禦。
近年河勢漸向上堤。
大汛漫灘之水。
直至堤根。
該處在徐城上首。
外高内窪。
此段石工。
亟需添建。
再舊建石工。
較二十二年之工。
原低二三層不等。
前年黃水盛漲。
舊石工僅出水數寸。
亦有與水相平者。
應即分别加高。
再石工尾段。
自梓潼閣以下。
為溜勢埽灣之處。
石工外、本有柳草壩數座挑溜。
并有石矶嘴一段。
長五十九丈。
每年抛填碎石。
以資捍護。
今碎石漸向外遊。
亦應加添鞏固。
臣等勘明酌估。
約需銀九萬二千餘兩。
請交臣薩載、會同河臣陳輝祖、再加核實題估。
報聞
○調正紅旗漢軍副都統達椿、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刑部侍郎穆精阿、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是日、禦舟駐跸大長溝大營
○己巳。
吏部議準、暫署兩廣總督李質頴疏稱、廣西鎮安府屬向武土知州黃徽猷病故。
嫡子坤甯年幼。
未合襲例。
請以原任告休土知州黃煥章、協理護印。
俟伊子年歲合例。
另請承襲。
從之
○以吏部侍郎謝墉、為國史館副總裁
○以編修曹錫齡、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宗人府主事李楘、為副考官。
贊善王仲愚、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吏部主事陳大文、為副考官。
編修邵晉<氵亟>、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檢讨錢沣、為副考官。
宗人府府丞窦光鼐、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禦史劉芬、為副考官。
吏部主事邵洪、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編修周瓊、為副考官
○是日、禦舟駐跸王老口大營
○庚午。
成都将軍特成額奏、三月二十六日。
據番人壬青、禀稱安錯、白馬四郎、達罕綽吉、三人。
已到交界地方。
求漢官一員到彼。
容令面訴。
親獻贓賊。
因即派員前往。
密令設計誘擒。
随據參将張芝元等、帶回賠償贓物。
并正賊二名。
又稱安錯等。
願以親屬九人為質。
永保三暗巴人不放夾壩。
至達罕綽吉、系三暗巴衆番、于江卡春朋地方。
迎往崇奉。
并未夥同為匪。
當即谕令作速回巢。
遍谕各番暨安錯等。
早自投出因恐絕安錯等來投之路。
故未将伊扣留待質。
現于拜摺後。
仍馳赴逼近賊巢之春朋、藏海一帶。
密率各路鎮将。
齊臨賊境。
相機剿捕。
無任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