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
八月。
丁未朔。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英廉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勒爾謹奏、本年哈薩克、售賣牲畜。
較往年倍多。
現在庫貯各色綢緞。
雖尚有八千餘匹。
而哈薩克最喜之荊花絹。
所存無幾。
應趕辦荊花絹二千匹。
以資應用。
請敕下江甯、蘇州、杭州、織造。
即為織辦解送。
以便轉解備用等語。
着傳谕穆騰額、全德、四德、即照勒爾謹單開所需絹匹。
如式分辦。
務使質地厚實。
顔色鮮明。
不得稍有粗糙輕減。
緻滋挑駁。
并着遴委妥員。
小心護解。
毋緻稍有黴污。
所有勒爾謹原摺清單。
一并鈔寄
○戊申。
祭大社、大稷。
遣諴親王弘暢、恭代行禮
○上禦卷阿勝境。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貝勒、額驸、台吉、杜爾伯特汗瑪克蘇爾紮布等五人、土爾扈特郡王色楞等三人、烏梁海散秩大臣伊素特等三人、回部郡王霍集斯等、及阿奇木伯克貝子色提巴爾第等十一人、喀什噶爾四品噶匝納齊伯克愛達爾之子烏魯克等三人、金川木坪宣慰司嘉勒燦囊康等四十四人食。
至辛亥皆如之
○谕、據德隆條奏、各省府州縣坐省家人。
宜嚴行革除一款。
已批交該部議奏。
此等名目。
自屬外省惡習。
各該督撫、必當嚴行查禁。
以肅政紀。
何聽其所為、以自恣傲也。
又聞外省督撫兩司等、遇有慶典年節宴會。
及欽差過境。
往往開宴演戲。
俱令首府首縣承辦。
此事尤屬不可。
督撫等間有酬酢宴會。
自所不免。
但總應出赀自辦。
何得派委屬員承值。
以緻該府縣等、藉端要結。
甚且賠累。
滋擾民間。
于吏治官方。
大有關系。
該督撫等、務宜湔除積習。
正已率屬。
将派委屬員承值筵席等事。
概行禁革。
以期大法小廉。
使屬員無所藉口。
倘不實力革除。
仍前派委。
或科道參奏。
一經發覺。
朕必重治其罪。
嗣後着将有無此事。
各督撫于年終奏聞。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據德隆奏、黔省書院學宮。
從前止領過禦掣詩文初集、二集。
未經請領全集。
請将禦制詩文續刻全集。
頒賜書院等語。
所奏殊可不必。
該省前經頒賜禦制詩文初集二集。
多士等如果留心學問。
已可領略大概。
若弆庋高閣。
即再發續刻全部。
雖多亦奚以為。
又何必為此渎請。
況德隆、以糧道兼署藩臬兩司。
各任内自有應辦政務。
即書院膳田等事。
亦應聽巡撫藩司辦理。
何庸急于陳奏。
德隆系内務府舉人出身。
乃欲強附文人。
為此沽名俗儒之舉。
實屬鄙陋。
又另摺條奏、調補州縣。
應令兩司會同糧道、聯銜核詳一款。
州縣調補。
系督撫兩司專責。
糧道何得幹與。
德隆雖現署司篆。
糧道即其本任。
今自請聯銜核詳。
顯欲侵兩司之權。
尤屬乖謬。
德隆、系德保之弟。
朕看其人、尚有出息。
是以加恩擢用道員。
乃甫署兩司。
即幹譽侵權。
妄行陳奏。
若不知悛改。
必當重治其罪。
德隆、着傳旨嚴行申饬。
至所奏題達案件。
改拟罪名。
應請随本聲叙。
及各府州縣坐省家人。
并嚴行革除兩條。
尚屬可行。
已批交該部議奏。
朕不肯以人廢言也。
将此傳谕中外知之。
以為道員等署兩司者之戒
○又谕曰、福康安奏、同知穆靖安、都司英偉、俱系共曾祖堂兄。
例應回避。
已饬令交代、給咨赴部候補一摺。
已批交該部知道。
外省微員。
赴部另行铨補。
資斧頗為不易。
至滇省則離京更遠。
且旗人親族甚多。
若微末員弁。
以共曾祖之兄弟。
概令回避。
未免轉滋煩擾。
該督系朕簡用之人。
自能秉公約束屬員。
不緻稍有瞻徇。
除穆靖安。
英偉、二員。
業經該督照例給咨。
應聽其赴部候補。
嗣後各省、如有以此微末旗員。
親誼較疎者。
止須奏明存案。
俱毋庸令其回避
○吏部議覆、四川總督文绶、廣西巡撫姚成烈、各奏稱、督撫等衙門。
需買物件。
原俱設有買辦。
先期按值給價。
不容絲毫克扣短欠。
應将交首縣、中軍、買辦之處。
永行禁止。
并嚴定處分。
均應如所請。
嗣後各省督撫等、倘有仍交首縣、中軍、購買物件者。
即将該督撫等、照違制杖一百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