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至孝賢皇後陵奠酒
○谕曰、東陵修養子樹。
綠營之千把總、着各賞官用緞一匹。
外委兵丁等、各賞給一月錢糧
○是日、駐跸桃花寺行宮
○癸未。
谕曰、公允祁、前因辦理陵寝事務。
未能妥協。
由貝子降授公爵。
今着加恩仍封授貝子
○軍機大臣等議覆、密雲副都統都爾嘉奏、請于懷柔縣北陰背山。
開采煤窰一摺。
查陰背山、舊有出煤蹤迹。
如果無礙民間田廬墳墓。
産煤旺盛。
不惟滿兵生計有益。
即懷密一帶商民。
均沾其利。
事屬可行。
應令地方官、招商試采。
逾年照例升課。
倘試采無效。
仍請封禁。
從之
○是日、駐跸白澗行宮
○甲申。
谕、本年順天鄉試諸生中。
三場完卷。
年屆八十者。
孟盼等九名。
榜發俱未中式。
念其踴躍觀光。
至老弗衰。
宜沛渥恩。
以廣化澤。
着加恩将孟盼、郭青垲、李宗繹、杜子甫、鄭其德、梁丙<王晉>、韓庚申、高本亮、李允實等俱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俾皓首寒儒得償夙願。
用昭嘉惠士林至意
○又谕曰、刑部審訊鄉場傳遞文字之謄錄陳七等一案。
将陳七、拟絞監候。
其代倩作弊之恒泰、春泰、範菼、陶雲鶴、發往烏噜木齊。
不能禁約子弟之勒善、陶淑、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此案科場傳遞積弊。
聞之已久。
但總未經發覺。
姑未深究。
今陳七等、既經拏獲。
若不力為整頓。
使之懲儆。
則舞弊營私。
将何底止。
此案陳七一犯。
包攬得贓。
藐法無忌。
實為罪魁。
問拟絞候。
自屬法無可貸。
恒泰、春泰、着削去旗籍。
與範菼、陶雲鶴、一并發往伊犁。
給種地兵丁為奴。
其勒善、陶淑、均即着革職。
以為科場舞弊玩法者戒。
至續獲之薛灏、華振聲、二犯。
着嚴行究訊。
從重辦理。
其在逃之儲椿年。
方大中、二犯。
并着速行查緝。
毋使漏網。
拏獲後、一并嚴審。
從重定拟具奏。
餘依議
○又谕曰。
戶部議覆、鳳陽關徵收四十五年赢餘銀兩。
比較上屆短收六萬五千六百餘兩。
請着落該監督照數賠補等語。
自屬照例辦理。
但據稱、今歲黃河漫口。
過關糧載。
較前年短少懇殊。
以緻額數有虧。
尚屬實情。
此項虧短銀兩。
令其賠繳二萬兩。
其餘四萬五千六百餘兩。
着加恩免其賠補。
○又谕曰、雅德奏、本年在山西巡撫兼提督印務任内。
恭逢恩诏。
懇照提督兼銜請封等語。
雅德、準其照提督兼銜給予封典。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雅德奏、請照提督兼銜賞給封典一摺。
已降旨準行矣。
今歲覃恩。
臣工陳請貤封。
多有允準。
原以錫類推恩。
若巡撫之與提督。
品級初不相懇。
乃雅德亦為此請。
此不過見小圖榮。
是以姑準所請。
至雅德、原系西安駐防。
今為陝西巡撫。
伊族衆親戚。
現在該處者不少。
若因此稍涉偏袒回護。
則大不可。
伊調任西安時。
朕早經計及。
即欲降旨訓谕。
今閱此奏。
看來該撫于見小徇情之事。
恐所不免。
着傳谕雅德、此後諸事務須秉公持正。
時以瞻徇為戒。
毋得稍涉偏私。
緻負委任。
雅德經此番訓饬。
若不知警惕。
一經察出。
必當重治其罪
○又谕、據陳輝祖奏、郭家渡漫工。
東西兩壩。
趕緊一同進埽。
現在晝夜并力趱鑲。
追壓堅實。
自前月二十八日至今。
又做成埽工二十七丈。
口門寬三十餘丈。
就目下情形水勢。
拟于本月十五以前。
即行趕堵合龍等語。
所辦甚好。
惟在該督董率道将等、勉力為之。
昨因郭家渡埽工緊要。
原谕李奉翰、俟國泰到豫。
起身速往南河。
今閱陳輝祖奏、郭家渡水勢漸消。
趕緊鑲埽。
及酌拟合龍日期。
則南河似可不日蒇工。
而同日李奉翰所奏、考城外灘張家油房挑水壩基。
初一、初二、兩晝夜。
西北大風。
溜随風湧。
緻将西首灘面。
複塌十餘丈。
水深一丈、至一丈八九尺不等。
歸入順堤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