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五堡漫口之東。
複刷寬四十餘丈。
現與國泰、督同築壩盤頭。
收束水勢。
以便進埽堵築等語。
據此、則考城工程。
比南河較為緊要。
李奉翰、當努力勉為之。
莫以水勢綿弱。
而弛其敬謹之心。
李奉翰、竟應仍駐考城工次。
會同國泰、并楊魁等、相機逐一妥辦。
至張家油房、至芝麻莊等處溝口。
約寬百餘丈。
俟大溜歸河後。
應一律堵築為是。
李奉翰、接到此旨後。
即安心在工。
妥商趕辦。
施工堵築。
俟合龍後。
再往南河。
至陳輝祖、亦即督率在工人員。
晝夜盡力趱堵。
務于本月十五以前。
趕堵合龍。
總之早一日。
即地方早受一日之益。
實不勝盼望之至。
将此傳谕陳輝祖、李奉翰等、知之。
并即着由驿迅速覆奏。
尋李奉翰奏、現今河溜由東岸埽灣。
斜注西岸。
連日趱築東西壩台。
口門僅寬八十八丈。
東壩外、水深一丈六尺。
西壩外、水深二丈九尺。
現在一面趕用軟鑲。
一面兼做護壩邊埽。
幸料物齊全。
挑水壩已築長三十丈。
俟築至着溜處。
即可得挑禦之力。
所估引河工程。
遴派州縣、各于本境雇夫興挑。
勒限二十日完竣。
至河灘溝槽。
雖經築壩堵截。
恐來歲長水漫灘。
未能鞏固。
應于壩工竣後。
再行挑築。
報聞
○又谕、前于六月内。
谕令特成額、文绶、将三暗巴地方。
所有每年應繳達賴喇嘛商上銀兩。
即令該處現設綠營官員。
查照往例收明。
解交達賴喇嘛。
較為省便。
并着該将軍等、查明覆奏。
至今已及三月。
何以特成額、文绶、屢次奏辦摺内。
于此一條。
總未奏及。
如果特成額等、有辦理不便之處。
自應将确切情形。
據實陳奏。
若接奉前旨。
遵照辦理。
亦應将如何交辦緣由。
詳晰覆奏。
乃全不提及。
竟欲朦混了事。
是何意見。
着傳谕特成額、文绶、令其即速查明。
由驿奏聞
○又谕曰、刑部審拟傳遞文字之陳七等一案。
已降旨從重辦理矣。
至此案陳七一犯。
包攬得贓。
實為罪首。
問拟絞候。
自屬法無可貸。
着入于本年秋審情實内。
同情罪重大各案。
一并另摺彙奏。
即予勾決。
俾玩法營私者。
知所炯戒。
将此谕令知之。
○琉球國貢使蔡煥、事竣歸國。
在閩病故。
賜恤如例
○是日、駐跸煙郊行宮
○乙酉。
予故大學士程景伊、祭葬如例。
谥文恭
○是日、駐跸舊衙門行宮
○丙戌。
谕、本日内閣進呈山西鄉試題名錄。
經朕繙閱。
見第三題強而後可強字。
書作疆字。
錯誤顯然。
該省主試。
及監臨、提調等官、率行呈進。
所司何事。
通政司既未經揭出。
内閣亦未票拟申饬。
豈此錄均未寓目耶。
所有内閣、及通政司、并該省主試、監臨、提調等官、并着交部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姚成烈奏、準湖廣督臣富勒渾等、咨拏魯之裕之孫魯恕傑、随委員于全州、将魯恕傑、拏獲嚴搜。
止有随身行李。
并無别項不法書籍。
已将該犯押解赴楚收審等語。
魯之裕、身任道員。
膽敢為逆犯戴移孝父子逆詩作序。
使其身尚在。
自當寘之重典。
今其人已故。
故免深究。
至其子孫、若将前項悖逆詩集。
翻刻流傳。
其罪自難輕逭。
着傳谕舒常等、即将魯恕傑、有無另行翻刻傳布之處。
嚴加诘訊。
如有翻刻傳布。
即從重究拟。
仍将原書、盡行搜繳銷毀。
并将審明緣由。
據實覆奏
○又谕、前據搜檢王大臣奏、拏獲順天鄉試傳遞作弊之陳七、供出薛灏、儲椿年、華振聲、方大中、四犯、俱系頂名代倩。
通同舞弊。
薛灏、華振聲、現經拏獲。
其儲椿年、方大中、二犯、業已聞信遠揚。
未據弋獲。
此等科場作弊要犯。
自應立時拏到。
從重辦理。
方足以示懲儆。
儲椿年、系宜興人。
方大中、系桐城人。
該二犯脫逃後。
必潛回原籍。
着傳谕陳輝祖等、即速嚴密查拏。
解京審辦。
毋緻幸逃法網。
尋奏、臣現饬各臬司、及該二犯原籍、并沿途各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