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往。
并令雅德知之
○乙醜。
上詣雍和宮行禮
○谕、粵海關經徵課稅。
向來原視洋船之多少貨物之粗細以定盈绌非浒墅等關徵收内地貨物者可比所有圖明阿短少銀三萬二千二百餘兩。
據稱系船小貨粗。
尚屬有因。
着加恩免其賠補嗣後該部查核粵海關徵收課稅。
即以該年之船隻貨物。
核實考察。
毋庸照各關例。
将上三屆比較
○丙寅、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李奉翰等奏報、張家油房壩工。
于十三日合龍。
當經傳谕該督。
以壩工究系新工務須加意鑲築。
以資鞏固。
連日以來。
未知該處壩工。
是否堅實。
甚為廑念該處壩工系就堤内灘面堵築。
距老堤尚遠若幹丈尺。
此次合龍後。
大溜已歸中泓。
距新壩及老堤約有若幹丈尺。
均應詳悉奏聞。
着李奉翰、即速繪圖貼說呈覽。
至現在兩壩内是否尚有積水。
茲距合龍之期已屆十日壩前曾否淤高并着李奉翰查明迅速由驿覆奏。
尋奏、壩工堵合後。
引河溜勢甚暢。
壩上蓄高水。
漸次消退。
壩高水面一丈五六尺。
壩前水深處。
亦淤墊一丈有餘。
桃汛候更可淤高。
壩内積水深自三四尺。
至一丈二三尺。
迤下俱已乾涸新壩距老堤一千一百八十丈大河中泓大溜距新壩三百六十丈。
距老堤一千五百四十丈形勢遙遠。
通體堅穩無虞。
得旨欣慰覽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
管理善撲營大臣紮拉豐阿等奏、頭等善撲藍翎侍衛四、内虛銜翎頂二與衆善撲同食護軍馬甲錢糧。
不足以資養贍。
請改為藍翎實缺。
即将虛銜之善撲補授其二等以下善撲人等亦請賞給公費又八旗金頂之善撲教習十六。
騙馬教習四請于年滿時。
以各旗護軍校、骁騎校、升補等語查頭等善撲四、俱作為實缺藍翎侍衛。
未免過優請增一缺。
所增公費。
即由八旗滿洲房租銀兩内。
每旗月出四兩。
該管大臣量能給賞。
其兩頂教習五年期滿。
遇缺升補。
應如所請。
從之
○刑部議覆、湖南巡撫劉墉奏、秋審未經勾決人犯定例次年提省會勘。
而奉文停止勾決者。
可否亦照例解審等語。
查停勾各犯。
案情業已審定。
并非量從末減。
自與尋常監候不同請饬各督撫照拟于次年具題毋庸解審用昭慎重從之
○丁卯。
谕、浙江海甯改建石塘。
以王亶望曾為浙撫。
且肯擔當其事。
因命在工督辦。
但伊在服中。
不令與地方之務。
此朕用人不得已之苦心。
屢經降旨。
中外共知。
近因王亶望與李質頴。
有意見不合之處。
茲李質頴來京召對時。
奏及改建石塘後。
柴塘土塘仍須歲修。
以資保護等語。
朕從前親閱塘工老鹽倉一帶。
難以下樁。
素所深悉。
但思難以下樁處所。
其長不過數裡非數十裡之柴塘皆不可下樁改石也。
其餘可以下樁處所若一律改石塘。
豈不為一勞永逸之計。
乃李質頴今有是奏。
此事關系重大朕亦不能懸斷。
着大學士阿桂同李質頴馳驿前往。
會同富勒渾将李質頴、王亶望。
所見不同之處。
秉公确勘。
據實覆奏。
至王亶望實丁憂之人、朕因一時不得其人。
是以令其馳驿回籍治喪事畢即至浙辦理塘工原為公務起見。
其家屬自應即回本籍守制。
以盡私情乃據李質頴奏、伊家屬仍住杭州。
安然聚處。
朕聞之為之心動。
王亶望并非無力令眷屬回籍之人。
似此忘親越禮。
實于大節有虧。
為大臣者如此。
何以表率屬員。
維持風教。
從前伊父王師。
品行甚正。
無負讀書。
不應有此等忘親越禮之子。
養心殿暖閣。
恭懸皇祖聖訓。
有孝為百行之首。
不孝之人斷不可用。
朕每日敬仰天語煌煌。
實為萬世準則。
王亶望、着革職。
仍留塘工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若再不知自咎心懷怨望。
不肯實心自效。
圖贖前愆。
朕必重治其罪矣。
至三寶以大學士管理總督為維持風化之首。
今日當面問彼乃稱實知其事亦不以為怪。
富勒渾現為總督于此等有乖名義之事。
何不據實參奏均着交部嚴加議處李質頴到浙已久亦并未奏及直待降旨詢問。
始據實具陳亦着一并交部議處。
至科道于尋常細故往往摭拾具奏。
似此為大臣之人。
于名教攸關者轉更緘默不言。
設如有貪酷擅權者。
亦将寒蟬矣。
國家又何藉此言官為乎。
其籍隸浙省之科道。
尤不應毫無見聞。
何以并無一人入告。
斯豈風聞所弗聞乎。
着令該省科道等、明白回奏
○戊辰。
谕、海塘工程。
關系重大。
必得廣集衆思。
以期經理妥善。
陳輝祖于此等事務。
尚能留心講習。
現在薩載已回兩江總督之任。
所有南河總河印信。
暫交薩載兼署。
陳輝祖俟大學士公阿桂、經過清江浦時。
即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