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下馬關、蘆塘、西安州、永安、八營、洮岷、階州、文縣、西固、岷州、舊洮、秦州、鞏昌、蘭州城守、金縣、紅城、苦水、平涼城守各等處。
自添數百名至數名不等。
共計甘省添兵六千五百八十二名。
狹省添兵六千三百五十八名。
其增改将備之處。
軍标應設中軍副将一員。
以舊有中營遊擊改補。
外添中軍都司一員。
固原提标應設兩營。
以西安前後二營遊擊等将備裁移。
河州鎮左營、應設中軍遊擊一員。
于紅德裁移。
其舊有左營都司、改為右營都司。
其守備作為都司中軍。
左右二營、共添千總二員。
于臨洮、興武、裁移。
添把總一員。
于哈拉庫圖爾裁移。
添經制外委二員。
于該營拔補。
循化應添參将一員。
于鎮海裁移。
添中軍守備一員。
于哈拉庫圖爾裁移。
添千把總各一員。
于中衛裁移。
添額外外委二員。
于該營拔補。
鎮海應添遊擊一員、徙駐丹噶爾。
于循化裁移。
以舊有千總作為中軍。
哈拉庫圖爾應添千總一員。
于大通裁移。
歸德應添把總一員。
于永安裁移。
添額外外委一員。
于該營拔補。
保安應添把總一員。
于金塔寺裁移。
永安舊有千總、作為遊擊中軍。
興武舊有把總、作為都司中軍。
複以清平守備、移駐紅德。
以甯條梁把總、移駐清平。
以清平經制外委、移駐甯條梁。
以黑城都司等将備、移駐紅城。
以紅城把總等将備、移駐黑城。
均應如所請。
至西安提标弁兵。
業請改隸軍标。
毋庸增設總兵。
從之。
○又議覆、欽差大學士公阿桂等奏稱、狹甘增易将備兵額。
其營制統轄、亦應酌改。
固原提督、除設中、左、右、前、後、五營外。
固原城守、靖遠、蘆塘、西安州、永安、八營、平涼、秦州、鞏昌、紅德、泾州等營堡。
俱歸固原提督統轄。
河州鎮、除設左右二營外。
循化、保安、奇台、臨洮、洮岷、舊洮、岷州、西固、階州、文縣、蘭州城守各營堡。
俱歸河州鎮統轄。
其紅城、苦水、二處。
歸莊浪營參将管轄。
其永固、甘州城守、大馬、黑城、紅水、馬營墩、山丹、峽口、梨園、南古城各營堡。
俱歸甘州提督統轄。
均應如所請。
至西安城守一營、業請設立軍标。
應歸将軍統轄。
其潼關、神道嶺、商州、金鎖關、富平、西鳳、宜君、邠州、長武、各營堡。
請仍歸固原提督統轄。
從之。
○是日、駐跸海拉蘇台大營。
○辛卯。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文绶奏、查拏啯匪一案。
内稱拏獲首夥各犯。
巳經正法、及解省審辦。
并當場殺死者。
通計一百二十一名。
已獲十分之九。
此時情形。
巳無須李國梁帶兵協捕。
現在咨會李國梁、令其酌量、各于本境邊界。
嚴密搜截等語。
所奏大似勒爾謹之阻川兵及京兵。
大奇。
此案啯匪、全系文绶姑容所緻。
又不實力擒拏。
因傳谕李國梁、令其帶兵前往四川。
會同剿捕。
以期淨盡。
乃文绶摺内、竟稱此時情形。
已無須該提督會辦。
看來文绶之意已亂。
殊不足信。
即其所稱吧獲十分之九。
亦止就現在破案之啯匪而言。
現已降旨、令福康安前赴四川辦理此案。
李國梁、此時若接據文绶咨會。
竟不必即回本境。
仍往四川太平一帶、實力擒捕餘匪。
務令盡絕根株。
并凡有應辦事件。
俱不必與文绶會商。
亦不必聽其知照。
且俟福康安到四川後、查看實在啯匪淨盡。
若福康安無須李國梁在彼協捕。
即可一面奏聞。
一面即回本境堵截也。
并谕福康安知之。
○又谕、本日據文绶、将前後拏獲啯匪正法、并解審及捕殺各犯姓名、開單具奏一摺。
已于摺單内詳悉批示。
文绶辦理此案。
既贻誤于前。
屢經傳旨嚴行申饬。
此時又主意忙亂。
手足無措。
即奏到摺片内。
有無枉無縱之語。
此系辦理尋常案件中套語。
文绶亦摭拾入奏。
殊不知事理輕重。
蓋川省啯匪為患已久。
其平日頭人戴頂坐轎騎馬。
到處令百姓逢迎。
索酒食夫馬。
稍不如意。
則大肆劫掠。
且大竹縣衙役之子。
有為啯匪号一隻虎者、早已有人奏出。
文绶豈尚在夢中乎。
乃屢次摺内、并無一語叙及。
顯系回護諱飾。
再此案先由楚省發覺。
及降旨詢問。
文绶始行入告。
而所獲各要犯。
又并未訊錄供詞具奏。
尤屬草率。
總之此等匪類。
惟有嚴拏痛懲。
俾根株盡絕。
庶幾可以綏靖闾閻。
至姑息之政。
于平民尚且不可。
何況此等啯匪。
若此時不辦。
将來日聚日多。
又複何所不至。
此文绶釀成此案之病根。
不能再為之曲貸也。
着再傳谕文绶、将所詢各情節、令其據實即行明白回奏。
再文绶此次奏到擒獲啯匪姓名單内、其解省審辦啯匪朱大漢等六十六名。
何前次摺内、并未據文绶将各犯姓名詳晰聲叙。
又未将如何定罪奏明。
并着一并覆奏。
○又谕、刑部題覆石城縣民劉上捷、戮死胞弟劉上騰、緻伊弟婦張氏自缢身死。
将劉上捷定拟絞候一本。
據稱劉上捷、欠伊胞弟劉上騰錢文、伊因索錢起釁互毆。
将劉上騰戳死。
緻張氏痛夫情切、自缢殒命等語。
此案系胞兄緻死胞弟、該部拟以絞候。
固屬照例定拟。
但細閱本内情節。
劉上捷既欠伊弟錢文。
向索未還。
辄取木耙柄忿毆。
又因伊弟回毆、頓起殺機。
兄弟之恩已絕。
況伊弟婦痛夫慘死。
亦以身殉。
是一人緻死二命、比尋常故殺胞弟者、情節較重。
着傳谕該部、将劉上捷、趕入本年秋審情實辦理。
○河東河道總督韓鑅奏、運河水勢漸減。
迤北各閘。
啟闆通漕。
回空船行走順利。
分水口以南。
水志漸深。
順流直下。
浮送益速。
惟棗林閘以下、纖道間有淹沒。
臣已饬雇湖中風綏船引纖。
毫無阻滞。
得旨、覽奏稍慰。
○以内閣學士勒保、為正藍旗漢軍副都統。
○是日、駐跸呼噜蘇台大營。
○壬辰。
上行圍。
○谕、據薩載奏、微山湖水勢日增。
沛縣護城堤外各村莊有被淹之處。
豐縣、銅山等縣、附近微山湖各村。
亦因窪地被淹。
田廬間有塌沒等語。
豐沛等三縣、俱被水災。
居民不無失所。
雖據稱水勢由漸而來。
人民先巳遷移。
非猝被水災可比。
但秋糧全沒。
廬舍倒塌。
勢難緩待赈期。
着加恩先行賞給一月口糧。
該督即饬屬确查饑口。
照例撫綏。
俾得均受實惠。
以副朕轸恤災黎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據薩載奏、運河洩水甚暢。
并無淤淺、及民田廬舍無礙情形一摺。
據稱毗連運河之駱馬湖、水勢漸消。
業将北岸之駝車頭、竹簍壩、二處開放。
使河水分洩入湖。
口門展寬八丈十丈不等。
又劉老澗九孔石閘一座。
亦過水四寸。
更資宣洩等語。
薩載此次所奏分洩運河水勢情形。
頗為明晰。
隻可如此辦理。
舍此亦别無辦法。
若從劉老澗旁、另開水口分洩。
未免淹及民田廬舍。
其摺内所稱、不便使無水之區。
再受水患。
所見甚是。
前據國泰奏、劉老澗河底淤積。
水勢不能大洩之語。
則未免在東言東。
稍涉張皇矣。
現在薩載、當即遵旨會同國泰、将六塘河分洩各事宜、面商辦理。
所有此次奏到之摺。
即着鈔寄國泰閱看。
并附便寄交阿桂閱看。
○軍機大臣奏、據大學士公阿桂等、解到韓河渾即馬六十七、蕭得福、馬達烏特、韓三個、韓四個、五犯。
遵旨嚴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