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七年。
壬寅。
三月。
癸醜谕。
據車布登多爾濟等奏、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父公索諾木達什、于二月二十七日病故。
此公爵。
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懇将伊弟喇布當納木紮勒、承襲等語。
索諾木達什、受恩不久病故。
甚屬可憫。
朕深為轸念。
着施恩于該處銀兩内。
賞給索諾木達什五百兩。
以作善事。
其公爵、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既請令伊弟承襲。
即照所請。
着喇布當納木紮勒、承襲公爵。
○又谕、據陳輝祖奏、楊魁自抵閩後。
水土不服。
常時洩瀉。
近又染患便紅。
精神甚覺委頓。
囑其代為陳奏。
懇請解任。
回京調治等語。
楊魁着準其回旗調理。
雅德、着調補福建巡撫。
接奉此旨後。
即着馳赴閩省。
替換楊魁回京。
所遺廣東巡撫員缺。
着尚安補授。
祥鼐、着補授陝西布政使。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李世傑奏、查辦滄浪鄉志一書。
其簽出之處。
種種失當。
已詳悉谕知。
令其無庸查辦矣。
此等書籍。
不過無識鄉愚。
雜湊成編。
并非有心違悖者可比。
何必過事吹求。
李世傑即不通文理。
亦應留心檢閱。
乃任聽庸劣幕友屬員。
謬加簽摘。
以緻拘泥失當。
滋擾闾閻。
若辦理地方事務皆似此草率。
漫不經心。
何以勝封疆重任耶。
着将此遇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豁陝西長安縣原墾提标後營馬廠地水沖坍地。
二頃二十六畝有奇額租。
○甲寅。
上還圓明園。
○乙卯。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據李侍堯清字奏片。
查辦甘省虧空一案。
内有各州縣、因辦理班禅額爾德尼、經過地方。
借用司府各庫銀、十七萬五千五百餘兩。
此内雖有實在應行動支之項。
然斷不至如此之多。
其承辦官員。
俱已于冒赈案内。
抄産正法。
現在無從着落賠補。
請定限于全省官員養廉内。
陸續扣賠等語。
此項銀兩。
系從前承辦各員。
藉端冒支。
該員等俱已查抄治罪。
無從根究。
若令無幹之後任官員抵賠。
将來辦公不敷。
又得藉詞緻有虧缺。
是因去弊而轉複滋弊。
所有此項銀兩。
着一并加恩豁免。
該部知道。
○又谕、據李侍堯奏、查辦甘省各屬虧空錢糧案内。
有節年民欠未完籽種口糧銀一項。
内除曆次邀恩豁免外。
尚有應徵積欠倉鬥糧、二百四十五萬四千八百三十餘石。
折色銀、三十萬七千三百二十餘兩。
請分年帶徵等語。
甘省地瘠民貧。
朕于從前出借緩徵。
用纾民力。
在小民感激朕恩。
自無不踴躍輸将。
但念該省每遇偏災。
動項赈恤。
多為劣員等侵蝕冒銷。
闾閻未得普沾實惠。
實非朕愛養黎元之意。
今該省積弊已除。
所有此項積欠銀糧。
着加恩全行豁免。
以示朕體恤邊氓。
有加無已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盛住奏報。
二月間海塘沙水情形。
内新長陰沙。
有南坍北漲之機。
其時陳輝祖尚未奏到。
曾降旨詢問。
令其據實覆奏。
本日據陳輝祖奏到。
二月分海塘沙水情形摺内。
稱東塘尖山石壩漲沙。
增寬三十五丈。
長一十餘丈。
護壩上層竹簍。
增一百餘個等語。
此奏雖未免稍遲。
但業經奏明。
所有前日傳詢谕旨。
可毋庸再行覆奏。
着将此谕令知之。
○丙辰。
谕、兵部議處興漢鎮屬、虧缺軍裝器械一本。
請将總兵三德、降三級調用。
提督馬彪革任等語。
三德、于所屬各營。
平日虧缺軍裝器械。
毫無覺察。
伊系專轄。
非統轄之馬彪可比。
及至造報冊籍。
又不據實呈明。
不特應行降調。
即予以革職。
亦咎所應得。
但三德、曾在軍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