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白蓮邪教名色。
流傳已久。
從前屢次拏獲入教人犯究辦。
何以東省尚有餘孽崔廷珍等一幹人犯。
且閱供單内。
據該犯等所供、上頭安置戶口。
有事才不怕。
又稱有曹縣民李大智家裡傳教。
有入了教。
有官做。
有飯吃。
就不怕亂。
并有賜與大事職分等供。
顯有煽惑愚民。
謀為不軌之意。
非尋常持咒念經。
歛錢惑衆者可比。
從前王倫亦借邪教名色。
聚衆滋事。
幸不久殄滅。
不緻蔓延。
現在崔廷珍等各犯。
就其所供語意。
或竟似王倫之藉名聚衆。
不可不迅速搜捕。
盡絕根株。
現在東省新任臬司馮晉祚、到任尚須時日。
據該撫奏、梁肯堂已從省城馳赴單縣。
此事着即傳谕。
交梁肯堂實力督緝妥辦。
毋使一名漏網。
并于拏獲到案時。
逐名嚴究來曆。
根追黨羽。
其曹縣民人李大智一犯。
摺内雖稱已就弋獲。
但各犯供内稱。
伊是傳教之人。
是否的系為首正犯。
而其供詞尚未訊明奏聞。
并此外是否尚有分頭傳教之人。
現據明興、派員前往嚴拏。
并着傳谕富勒渾、一體饬屬嚴密協拏。
務期盡數緝獲。
不得稍事姑息。
将此各傳谕知之。
仍各迅速奏聞。
○己未。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據劉墉等奏、曆任山東東平州知州白雲從、胡錦、施雲漢、李瑛、曆任曆城縣知縣許承蒼、陳珏成、單琏、郭德平、任内均有虧短庫項銀兩。
刑部核覆。
照因公那移例。
從重定拟發遣伊犁。
固屬罪所應得。
但念此項虧短銀兩。
或系從前因公那用。
曆任交代接收。
或出于上司抑勒。
究與擅自那用者有間。
白雲從等、俱着免發伊犁。
從寬發往軍台。
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其扶同徇隐、定拟革職、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之曆任知府夏玢、朱孝純、富钿、韓龍震、沈維基、胡德琳、李華鐘、及任内止因雇辦車輛。
那用庫項銀兩。
并未接收交代。
定拟杖流之前署曆城縣知縣王元啟等各員。
業經革職。
已足蔽辜。
所有問拟軍台杖流之罪。
俱着加恩寬免。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因川省脫逃兵丁。
積年弋獲者甚少。
曆經降旨通谕各督撫。
饬屬嚴緝。
并予各犯等以自首免死展限日期。
令各督撫再行出示曉谕。
俾窮鄉僻壤。
偷生竄迹之徒。
鹹知朕格外恩施。
聞風投首。
乃自降旨以來。
各省奏報自首者。
仍屬寥寥。
本日據福康安奏、各屬陸續具報。
逃兵自首之趙啟祿等、已有十四名。
當即遵照恩旨。
咨部發遣等語。
所辦甚好。
福康安擢任總督未久。
其辦理此項逃兵。
于接奉谕旨後。
能通饬屬官。
實心實力。
上緊查辦。
數月之間。
前後奏報呈首多名。
可見各省督撫之不能認真辦理。
非曉谕未遍。
聞信無由。
即海捕具文。
督緝不力。
伊等久任封疆。
甯不知愧厲耶。
總之此等逃兵。
本系罪應正法之犯。
今既加恩予以一線生路。
乃尚敢憚遠潛藏。
不思自全軀命。
真是冥頑不靈之徒。
又何足惜。
明季軍政廢弛。
随征兵丁。
每多臨陣潰散。
而事後亦竟付之不問。
以緻贻誤國事。
前代覆轍。
可為殷鑒。
着再傳谕陝甘、湖廣、雲貴、各督撫。
務再饬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