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曉谕。
俾逃兵等、及早自首。
以副朕格外矜全。
整饬戎行之至意。
○庚申。
以故青海紮薩克輔國公旺紮勒敦多布子達瑪林、襲爵。
○癸亥。
谕、本年雨澤稀少。
糧價稍昂。
所有河屯協屬兵、一千一百九十九名。
着加恩、每名賞借米一石。
于明歲照例分作四季坐扣。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阿桂前來熱河複命時。
面詢以現在所開引河形勢。
據稱将來引河挑成開放時。
考城一縣。
濱臨黃河。
四面受水。
現議遷移北岸等語。
此事系目下急務。
該縣城池。
應于何處建立。
必須相度基址。
早為籌畫。
然後可議遷移。
且現在該縣辦理地方一切公務。
其官吏人等。
亦須安設廨宇。
積貯文卷。
方為妥協。
富勒渾、曾否于北岸距河稍遠地方。
勘定基址。
豫為籌辦。
何以尚未見該撫奏及。
着即傳谕富勒渾、令其迅速履勘辦理。
毋緻臨事周章贻誤。
○又谕、據雅德奏、現在查拏諸羅縣賊匪洪籠等各犯一摺。
據稱現饬台屬各官。
專派員弁。
多帶幹練兵役。
上緊躧緝等語。
洪籠一犯。
在該處起意糾合。
疊肆劫竊。
實為此案罪首。
不可不設法嚴拏務獲。
該犯雖形迹詭秘。
即或潛逃他處。
亦不能遽爾遠揚。
地方文武各官。
果能實心實力。
四路躧緝。
斷無不獲之理。
該撫務即督率各屬。
認真查拏到案。
嚴行審拟具奏。
至此案夥犯。
審結時、即應發遣新疆。
不特不可留在台灣。
并不可留在閩省。
緻令生事。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姚成烈奏、拏獲新疆采買冒銷、已革巡檢吳元一犯。
訊據供稱、于乾隆三十九年。
奉委兼署呼圖壁巡檢。
是年奉文采買。
領過銀二千兩。
買糧一千石貯倉。
旋因丁憂卸事。
經接任之員。
交代報銷。
實無浮冒。
亦無饋送上司情事等語。
吳元在烏噜木齊采買冒銷等弊。
業經喀甯阿查明參奏。
今該犯因無人質對。
希圖混供狡飾。
不可不徹底根究。
着傳谕姚成烈、即将吳元一犯。
派委妥員。
迅速解赴熱河。
歸案辦理。
并谕舒常知之。
○甲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鑲黃旗漢軍都統德保奏、本旗高炯佐領下閑散高兆勳。
于乾隆四十三年。
因伊父高齊仁、在雲南運判任内病故。
前往接取回京。
至今尚未回旗等語。
高兆勳、身系旗人。
前赴滇省。
已越四年之久。
何以尚未回旗。
亦并未據該督撫查出奏聞。
外省習氣。
諸事因循。
即此可見。
着傳谕富綱、劉秉恬、查明高兆勳、現于何處逗留。
是否尚在滇省。
即速饬令回旗。
派人押解。
俟到時再交該旗查辦。
○又谕、據明興奏、嚴訊單縣、曹縣、邪教匪犯情形一摺。
内稱傳教首犯布偉、業經病故。
近年傳教為首之犯。
系吳克己、引位榮、李書、李步雲等、并訊據案犯崔廷珍等供稱、入了教。
有官做。
及大職分管人。
系指教主傳教的意思。
管的人多。
就如做官一樣。
又所稱将來有事才不怕。
系指入教誦咒。
凡遇水旱荒亂。
不怕疾病死亡。
并非有謀逆等情。
現在再行嚴訊。
徹底根究等語。
所奏是。
該犯等膽敢号召匪徒。
設立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