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守。
遇有上司抑勒婪索等事。
即應直揭部科。
或告病回旗。
乃竟愍不畏法。
随同侵帑殃民。
營私舞弊。
似此亦得幸邀寬免。
旗員更何所儆懼耶。
善達。
承志、仍着交刑部、入于朝審辦理。
其舒玉龍等所供在甘效力之處。
既屬确實。
萬邦英等五人。
既經免其死。
則舒玉龍、李本楠、彭永和、麻宸、丁愈。
章汝楠、李弼、葉觀海、錢成均、陳金宣、王旭、朱蘭、韋之瑗、尤永清、宋樹谷、蒲蘭馨、侯作吳、賈若淋、史堂、申甯吉、謝廷庸、張毓琳、張金城、注臯鶴、二十四犯。
亦可從寬免死。
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
仍照萬邦英等之例。
雖遇大赦。
不得援照省釋。
該犯等所生親子。
亦不準應試出仕。
以示懲儆。
朕辦理諸案。
常以水懦民玩、失之姑息為愧。
今于舒玉龍等、因人數衆多。
不忍加之骈戮。
宛轉求其生路仍不免于姑息。
此實朕矜慎庶獄、不得已之苦心。
亦天下臣民所共見者。
至此案舒玉龍等各犯。
俱應立寘重典。
特因其于蘇四十三之事。
稍經出力。
即得仰邀末減。
此後凡身任地方之責者。
設遇賊匪竊發。
尤宜共矢天良。
力圖報效庶不負朕訓誡矜全之至意。
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烏噜木齊采買糧石、冒銷價值一案。
昨已降旨将索諾木策淩、賜令自盡。
所有此案内侵冒銀數一萬兩以上之德平、伍彩雯、王喆、俱着即處斬。
○是日、駐跸阿穆呼朗圖行宮。
翼日如之。
○丁亥。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曰車布登紮布、前在軍前。
甚屬奮勉。
洵為國宣力之臣。
昨聞其病勢危笃。
即遣伊侄拉旺多爾濟、并乾清門侍衛台費英阿、帶領禦醫前往診視。
茲聞溘逝。
深為憫恻。
着賞給陀羅被。
并銀一千兩。
辦理喪事。
○陝甘總督李侍堯奏、庫爾喀喇烏蘇。
晶河。
等處。
移駐眷兵。
由陝甘兩省各營派撥。
原議内地移裁各缺。
俱在簡僻營分。
但僻路各營遊擊。
俱專營駐劄。
不便裁移。
查河西各鎮。
甯夏不甚沖繁。
拟将甯夏鎮後營遊擊裁移。
即将甯夏城守營都司。
改調作為後營都司。
兼管城守營事務。
又延綏鎮屬雙山堡都司。
地處簡僻。
議請裁移。
即将延安營千總。
撥駐雙山堡。
俾專汛守。
其餘所裁員缺。
均系斟酌營制情形辦理。
下部知之。
○以喀爾喀賽音諾顔部落紮薩克棍楚克紮布、為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
○戊子。
上行圍。
○谕。
甘肅捏災冒赈一案。
所有查明逆匪滋事時。
曾有微勞之舒玉龍等二十四犯。
已降旨照萬邦英之例。
加恩免死發遣矣。
其善達、承志、二犯。
因其身系滿洲。
辄敢随同舞法營私。
罪難未減。
仍交刑部入于朝審辦理。
實屬法無可逭。
特念該二犯、于賊匪滋事時。
究有協同守城、派防要隘一節。
尚可貸其一死。
又烏噜木齊浮銷糧價案内之傅明阿、木和倫、二犯亦系滿洲。
原拟應斬監候。
自屬罪所應得。
但其侵冒銀兩。
究由上司勒索。
與監守自盜者。
尚屬有間。
所有善達。
承志、傅明阿。
木和倫、四犯。
俱着從寬免死。
發往煙瘴地方。
雖遇大赦。
不得援照省釋。
所生親子。
皆系旗人。
未便令其閑住。
着交該旗存記。
除親軍護軍披甲等差使、準其充當外。
其有頂帶職分。
概不準其挑補。
以示懲儆。
又烏噜木齊案内之徐維绂、張建庵。
亦系定拟斬候之犯。
今查徐維绂、前在張掖縣丞任内、曾經調令幫同萬邦英守城。
張建庵、侵冒銀數較少。
俱尚有一線可寬。
徐維绂、張建庵、均着照萬邦英之例。
免死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
雖遇大赦。
不得省釋。
其親子。
亦不準應試出仕。
○谕軍機大臣等據明興覆奏、東省承挑引河土方。
内有豫省代挑土二十餘萬方。
應令東省歸還。
随行令該道張永貴等。
遵照豫省指定考城二十八堡起。
至商邱頭堡止。
引河段落。
共土二十六萬六千餘方。
即日興工等語。
所奏仍未明晰。
開挑引河。
無論在東在豫。
俱系辦理國家要務。
理應無分畛域。
協同妥辦。
何以有豫省代挑土方、又欲令東省歸還。
如此各分疆界。
已非和衷共事之道。
東省既有應還土方。
張永貴率領人夫到彼。
即應如數趱辦。
乃明興此次摺内、猶稱如有餘夫。
無分疆域。
接溯興挑。
以期大工速竣。
而于應還土方。
現在已挑完若幹。
未挑若幹。
何時可以一律完竣之處。
均未奏明。
僅雲行令該道即日興工。
殊屬延緩。
看來張永貴承辦此事。
不免意存推诿。
而明興聽其一面之詞。
為所朦混。
似此各存意見。
恐贻誤要工。
前經降旨詢問該撫、以張。
永貴未必能辦理挑河。
酌量更換。
着傳谕明興、将該道張永貴、在豫有無呈禀。
是否推诿各執私見。
明興被其朦混。
并是否東省果有應還土方之處。
一并據實覆奏。
母得稍存徇隐。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興、并谕阿桂等知之。
○蠲免安徽東流、鳳陽、旴<日台>、滁州、全椒等五州縣學田。
乾隆四十六年分水旱災額賦。
○是日、駐跸布都爾昂阿大營。
○己醜。
上行圍。
○谕、據伍彌泰等奏、西安駐防官兵住房。
本年九月内、即可蓋造完竣等語。
西安此項房間。
既已建就。
則由京派往駐防官兵。
自應乘天氣和暖。
令其速往。
本日兵部奏請派王大臣挑驗。
着即派德保等、作速挑定。
至簡放由京派往之駐防協領、佐領、等官。
若俟朕回銮後、引見發往。
恐九月内不能起程。
着交留京辦事王大臣、将八旗内挑派之協領等官、即留心驗看補放。
再此項駐防官兵。
陸續起程。
難保其不逃逸。
宜嚴立法禁。
着交八旗都統等。
曉谕各旗派往官兵。
如有中途脫逃者。
拏獲之日。
即按軍法辦理。
決不寬貸。
并曉谕新補放之協領等官。
沿途務将本隊兵丁、嚴加約束。
起程時。
着交兵部奏請。
派該部堂官一員。
都統一員。
令一人前途監行一人在後照料。
俟過保定府後。
再交地方官辦理。
再由直隸送抵西安。
地方官沿途照料。
着派永保、王站柱。
圖薩布等。
專司其事。
仍交直隸總督、河南、陝西、巡撫。
屆期委派官員、一體妥為護送。
如此則駐防官兵。
不緻沿途滋事。
且趁天氣和暖。
行路亦便。
即派往兵丁内、偶有不肖之徒。
至西安後。
該将軍副都統等。
實心教導自可化為良善。
将此谕該将軍知之。
○是日。
駐跸永安湃昂阿大營。
○庚寅。
上行圍。
○谕、據毓奇奏、濟甯以南。
河湖水勢甚大恐明春重運經臨。
行走維艱。
浙江等處路途較近。
幫船回次。
尚可從容接兌。
惟湖廣、江西幫船最後。
回空遲滞。
即誤受兌之期。
請将輪免湖廣江西之五十年、五十一年。
漕糧。
改移于四十八。
九。
兩年停運等語。
所奏甚是。
今年回空糧船。
既遲于往年。
則明春重運北上。
自應豫行籌酌。
量為變通。
着照毓奇所請。
将江廣二省漕糧應于五十年。
五十一年。
輪免者改于四十八。
九。
兩年停運其浙江之嘉興府。
及安徽省漕糧明年仍按次開幫。
改于五十年。
五十一年。
輪免。
如此一轉移間。
重運既無虞行走遲滞而丁力亦可稍纾。
于漕運實有裨益。
所有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