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
谕、據步軍統領衙門奏稱、拏獲行竊人犯審訊。
内程正等六人。
皆系旗人。
請将首犯程正、削去旗籍。
發往伊犁等處為奴。
其大柱兒、杜二伯、杜三兒、花沙布、蘇沖阿等。
拟枷責剌字完結等語。
雖屬照例辦理。
但旗人向皆純樸。
從無此等敗類無恥之事。
迩來漸染惡習。
往往偷竊逃避。
是以二三次犯罪後。
削去旗籍發遣。
今程正等。
不顧旗人顔面。
甘心為竊。
甚為可惡。
如照所拟完結。
猶不足以示懲儆。
着将程正等六人。
俱削去旗籍。
發往伊犁等處。
嗣後旗人有甘為下流無恥。
罪至刺字者。
即削去旗籍。
照民人例辦理。
以示儆戒。
○禮部議準、禦史梁景陽奏稱、請嗣後鄉會試。
頭場朱卷。
紅号印于卷面左邊。
另為一行。
謄錄所将此卷謄寫後。
交至公堂。
督同彌封所官。
将紅号彌封。
送進内簾。
俟主考取中已定。
監試禦史。
眼同當堂拆去彌封。
與二三場朱卷核對。
謄錄書手。
請仍于墨卷尾開注姓名。
朱卷尾停其開注。
從之。
○舉行本年各省駐防軍政。
卓異官、西安一員。
江甯二員。
杭州二員。
荊州一員。
甯夏二員。
福州一員。
廣州一員。
成都二員。
綏遠城二員。
察哈爾二員。
涼州一員。
青州一員。
山海關一員。
京口一員。
乍浦一員。
河南一員。
伊犁三員。
烏噜木齊四員。
分别議叙如例。
○以故喀爾喀賽音諾顔部落紮薩克鎮國公當蘇嚨子齊旺達什襲爵。
○辛巳。
谕曰、監生趙秉沖、在懋勤殿行走。
已經四年。
着加恩賞給内閣中書。
遇缺即補。
仍準其一體會試。
○谕軍機大臣等、據富勒渾奏、查辦漳泉民人。
在台互鬥傷官一案。
據稱續獲案犯施于等二十四名。
已經楊廷桦在台。
就近嚴審辦理。
又署提督永德、于東台地方。
拏獲自台偷渡之黃孫沙等二十名。
有供認随衆互毆、曾經傷人之事。
并黃孫沙等。
供出武舉許國梁、林阿賽等。
在彼出頭倡議。
招集匪徒。
該犯等尚未就獲。
現在飛饬各該犯、原籍地方。
嚴密查拏務獲等語。
自應如此迅速查拏辦理。
至黃孫沙等、既供有自台偷渡之事。
是該犯等。
自知罪在不赦。
不敢仍由澎湖廈門一帶行走。
是以潛行偷渡。
再該犯等在台逃散。
既不敢仍回原籍。
或逃入接壤之廣東地方。
希圖遠揚漏網。
亦事勢所必有。
前經傳谕尚安、令其于閩廣接壤處所。
一體饬屬。
實力搜查。
毋使一名兔脫。
着再傳谕尚安、務遵照前旨。
切實查辦。
不得稍存膜視之見。
将此由六百裡發往。
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福崧奏、浙江各屬虧空。
現在嚴饬确查數目。
根究來由一摺。
内稱浙省上屆辦理差務。
恩賞經費。
實屬充裕。
并無絲毫賠墊。
人所共知。
且王亶望、王燧等。
尚藉此獲利分肥。
斷無因此虧空那移之事等語。
此殊不然已于摺内批未矣。
王亶望、王燧、于恩賞差費銀内。
尚藉以獲利分肥。
自必以辦差為名。
恣意向各屬勒派婪索。
飽其私槖。
各州縣勢必那移倉庫。
以為逢迎結納之地。
是浙省倉庫錢糧。
積壓虧缺。
多由王亶望、王燧、朋比為奸。
藉端婪索所緻。
福崧此奏。
殊不解事。
着傳谕福崧、仍遵照前旨。
徹底嚴查。
務得确鑿。
據實覆奏。
若實非王亶望、王燧、任内之事。
又系起自何時。
亦應究查。
毋得稍存瞻徇。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吏部議準、禦史李翮奏稱、請嗣後各衙門主事缺出。
其庶吉士散館、及現任小京官中式進士以部屬用。
并現任小京官由各該處奏明分部補用。
留部升用人員。
俱自奏準到部之日為始。
除去告假等項事故。
計其實在行走日期。
仍按其應得題選各缺。
統較先後。
挨次題補。
其進士分部學習。
及議叙、捐納、人員。
俱例應到部三年期滿。
方準奏留。
與各項人員。
較算日期題補。
從之。
○兵部議準、禦史楊九思奏稱、請嗣後武鄉會試内場。
出題之日。
令監試禦史。
偕同提調官。
督率委官。
親入号舍。
挨次将試卷查對坐号。
以杜代倩。
水火夫役。
于白晝差使完竣。
即扃閉空房。
外内封鎖。
毋許擅行出入。
其圍牆以外。
嚴饬巡緝員弁。
多派兵丁。
晝夜巡邏。
以肅場規。
從之。
○壬午。
山東巡撫明興奏、伊家河工程。
河底挑深之後。
俱系砂礓堅土。
多費人工。
幸天氣晴和。
人夫得以盡力。
再趱辦數日。
即可告竣。
仍嚴督各員。
照原估文尺。
将河底收拾平整。
俾放水時。
倍加暢順。
得旨、好。
勉為之。
○癸未。
上幸瀛台。
○霍罕伯克那爾巴圖來使鄂布爾克色木、及年班回部阿哩雅斯等、十一人入觐。
○福建漳州鎮總兵閻正祥奏、台灣奸民。
聚衆械鬥一案。
水師提臣黃仕簡、前往查辦。
查漳州地方。
在在均有海口。
可通船隻。
台匪不無偷渡潛回情事。
且林耀一案。
尚有逸犯未獲。
臣到任後。
即前赴沿海各處。
親加督察。
嚴饬文武員弁。
各帶兵役。
梭織巡邏。
毋分疆界。
上緊訪緝。
得旨、勉力實為之。
汝不比他人也。
○以故喀爾喀紮薩克多羅郡王車布登紮布子薩木丕勒多爾濟襲爵。
○甲申。
上幸甯壽宮。
禦養性殿。
賜王公大臣、蒙古王公貝勒額驸台吉等食。
○谕、現在達爾吉善患病。
一時不能痊愈。
着不必前往喀什噶爾。
令其即行回京。
保成、着賞給副都統銜。
前往喀什噶爾、更換阿揚阿。
俟保成到彼後。
阿揚阿、即往葉爾羌。
更換複興來京。
○又谕曰、浙江杭州将軍王進泰、年力就衰。
着加恩準其留京供職。
所遺員缺、着常青補授。
其常青之察哈爾八旗都統員缺、着烏爾圖納遜、補授。
○又谕軍機大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