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微山湖運河各口門。
既須堵閉。
微山湖積水。
應多開口門分消。
今通計入黃口門。
潘家屯等五處、共寬八十餘丈。
運河北岸、除王柳等閘六處、自竹簍壩、至王家溝、長六十餘裡。
相度情形。
于傅家房、九龍廟、時家房、張家房、四處堤工。
酌開每處十六丈、及二十丈。
合舊閘壩、共一百二十一丈。
現令趕挑。
止留土埂。
以備相機開放。
得旨、凡事豫則立。
好。
知道了。
○庚戌。
谕、據英廉奏、查辦直隸節年未完耗羨項内。
尚有實欠在民銀三萬二千七百七十一兩零。
皆因正銀蠲免。
耗羨帶徵。
間有零星小戶、拖欠尾零所緻等語。
此項未完耗羨。
既經查明實欠在民。
着加恩即行蠲免。
仍饬該督嚴饬該管道府、留心查察。
毋緻官吏等私徵侵漁滋弊。
闾閻均沾惠澤。
以普春祺。
該部即遵谕行。
○命内大臣輔國公宗室弘晸、都統王進泰、在紫禁城内騎馬。
○辛亥。
谕曰、拉旺多爾濟、由遊牧案内獲罪。
亦曆有年。
着将伊永行停止親王俸之處。
加恩仍行賞給。
○又谕、今歲朕往盛京。
着賞給随往之科爾沁達爾漢王旺紮勒多爾濟、喀喇沁王喇特納錫第、巴林王巴圖、喀喇沁貝勒紮拉豐阿等、各銀一千兩。
敖漢公桑濟紮勒、銀五百兩。
翁牛特台吉巴顔巴圖爾、銀三百兩。
○壬子。
谕曰、春甯在外年久。
着交伊勒圖、由伊犁領隊大臣内、揀選一員。
令往塔爾巴哈台、更換春甯回京。
伊犁領隊大臣員缺、着派副都統雅滿泰前往。
○賜霍罕伯克那爾巴圖敕谕曰。
爾那爾巴圖、繼爾祖額爾德尼、為霍罕伯克。
前曾遣使來請朕安。
今複感戴朕恩。
遣使具疏請安。
笃誠可嘉。
使臣鄂布勒克色木前來朝觐。
施恩賜宴。
茲以特恩賜爾敕谕。
賞爾那爾巴圖、糚蟒緞匹玻璃磁器等物。
交與鄂布勒克色木帶回。
并賞鄂布勒克色木、錦緞絨綢皮張銀兩。
其跟役四名、亦各賞銀兩緞匹。
仍派侍衛照料遣回。
到時爾其祇領。
惟當感戴朕恩。
益矢誠悃。
至爾所請、将前在葉爾羌私販玉石、拟絞監禁回犯阿布拉賞還一事。
鄂布勒克色木已代爾奏。
但阿布拉之罪。
原應正法。
因系邊遠無知回人。
未經正法。
祇行監禁。
今以爾欣戴朕恩。
遣使奏請。
特施殊恩。
姑予寬免。
将阿布拉、交使臣鄂布勒克色木帶回。
此格外寬典。
非可屢邀。
嗣後不得以此等事再行渎奏。
阿布拉到後。
爾其嚴行管束。
勿令複滋事端。
汝屬下一切人等。
不時善為教訓。
使各安居。
與鄰部和好。
勿倚強淩弱。
凡事俱遵駐喀什噶爾、葉爾羌、大臣交派而行。
安分自守。
以期永享朕恩。
特谕。
○谕軍機大臣等、雅滿泰、系舒明之子。
朕以其尚堪造就。
是以派往伊犁。
學習辦事。
着傳谕伊勒圖、俟雅滿泰到時。
留心訓誨。
将來如果成就。
亦可得一出力之人。
○察哈爾都統烏爾圖納遜奏、查臣所屬太仆寺兩翼牧群。
每年由該衙門奏派大臣查察。
未免紛煩。
請嗣後照上驷院例、三年一次、請派查閱。
得旨、如所請行。
○癸醜。
谕、本日闵鹗元有盤查各屬倉庫無虧一摺。
此系每年應行彙奏之件。
乃各督撫竟視為具文。
屆期不過以一奏塞責。
殊非核實之道。
即如直隸、山東、浙江等省。
現在查出各屬俱有虧空。
據新任督撫等奏請設法彌補。
勒限完交。
但未經發覺以前。
前任督撫、年終原皆以并無虧空、塞責陳奏。
及經懲創之後。
節次降旨詢問。
始行和盤托出。
可見各省督撫、所謂盤查各屬者。
俱屬空言。
未可憑信。
今直隸、山東、浙江等省。
既查出虧空。
勒限彌補。
想各省似此者亦複不少。
着各直省督撫、于接奉此旨後、再确切訪查。
将各屬究竟有無虧空之處。
據實具奏。
候朕酌量加恩。
準照直隸等省之例。
予限彌補完繳。
則此後年終彙奏。
俱歸核實。
不緻再蹈欺罔之罪。
倘此次奏報。
複有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