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等語。
各省總兵。
每屆五年。
令該督等、出具切實考語。
具奏一次。
該督等、各就其人之才具優劣。
據實密陳。
不應親自告知本人。
以為徇情市恩之地。
今張景烈所稱、伊考語系薩載劄知郝碩。
郝碩轉行告知之語。
郝碩以巡撫兼提督。
所有該省總兵考語。
薩載與之劄商。
尚非無因。
至郝碩何得以此密陳之事。
轉告本人。
其張景烈所稱、是否确實。
着傳谕薩載、郝碩、一并據實覆奏。
再張景烈奏對不實。
其人竟屬荒唐。
并着薩載留心察看。
如有廢弛營伍之處。
即行據實奏聞。
不得稍存回護。
○以鑲白旗護軍統領丹巴多爾濟、為正紅旗蒙古都統。
雲南普洱鎮總兵喀木齊布、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調鑲藍旗護軍統領舒亮、為正黃旗護軍統領。
兼署正白旗護軍統領。
以正紅旗蒙古副都統宗室斌甯、為鑲藍旗護軍統領。
○甲辰。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明興奏到、山東省四月分糧價單。
惟曹州一府。
糧價較上月稍減。
其餘濟南等各府屬。
俱較上月稍增。
自因該省從前缺少雨澤之故。
昨據孫士毅奏、濟南、東昌、泰安、三府。
均于五月初旬甘霖普降。
此外七府二州。
并皆旸雨應時等語。
是該省得雨普遍。
麥秋可以豐收。
大田亦可乘時播種。
糧價自必較前漸減。
着傳谕明興、将該省各屬得雨後。
現在糧價若何之處。
據實具奏。
若有成災者。
斷不可諱飾。
尋奏、自甘雨大降後。
麥價已減一錢七八分。
其餘雜糧。
亦減五六分。
現除濟南、泰安、東昌、登州、四府。
收成微減。
亦不至成災。
其餘俱屬豐收。
報聞。
○又谕曰、伊桑阿等奏、督臣袁守侗、近複微有感冒。
氣體益覺軟弱。
現拟于十八九日。
即起程查勘橋梁道路。
再三勸阻。
督臣執意甚堅。
若能在署加意調攝。
自當漸次就痊等語。
所奏甚是。
袁守侗、自上年患病以來。
氣體本未複元。
近複微有感冒。
自應在署靜心調攝。
況熱河每歲經行道路。
自有一定章程。
若因朕啟銮在即。
心切迎駕。
并往返道途。
查勘一切橋道。
未免勞頓。
轉非朕體恤委任之意。
況現在該督查辦秋審案件。
亦屬辦公。
着傳谕袁守侗、即遵旨在署加意調理。
以副倚畀。
斷不可去查。
熱河經由橋梁道路。
即着伊桑阿前往查勘。
将此傳谕袁守侗知之。
○以兵部右侍郎朱椿、為左都禦史。
調吏部右侍郎彭元瑞、為兵部右侍郎。
以太常寺卿吳垣、為吏部右侍郎。
○以侍講學士葉觀國、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中書毛鳳儀、為副考官。
侍講學士王懿修、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朱绂、為副考官。
侍講吳壽昌、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檢讨孫玉庭、為副考官。
翰林院侍讀學士禇廷璋、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中書邱桂山、為副考官。
侍講芮永肩、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中書吳樹萱、為副考官。
○乙巳。
密雲副都統宗室都爾嘉奏、密雲現出馬甲八十三缺。
除騎射可觀者。
俱經挑補。
餘皆年幼。
未便草率充數。
若紛紛由京咨取。
既繁瑣難行。
且于此地兵丁生計有礙。
請暫裁馬甲五十缺。
改為養育兵一百缺。
按其家口挑補。
數年之後。
幼稚成立。
挑甲既不乏人。
此時于兵丁生計。
亦屬有益。
從之。
○補行乾隆四十七年軍政。
直隸省、卓異官六員。
年老官一員。
有疾官一員。
才力不及官一員。
河東河标、卓異官二員。
有疾官一員。
福建省、卓異官五員。
罷軟官二員。
年老官三員。
有疾官三員。
才力不及官一員。
浙江省、卓異官五員。
罷軟官二員。
年老官二員。
才力不及官三員。
分别議叙處分如例。
卷之一千一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