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俟養親事畢。
再行升用。
得旨允行。
○乙未。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峨參奏、中倉監督刑部員外郎趙元搢、喝令家人皂役。
将民人計國相、毆傷身死。
請旨革職究審一摺。
此案昨據倉場侍郎參奏。
巳交刑部審拟矣。
該員由刑部司員。
現任監督。
本年京察一等。
曾經記名。
非不谙律例者可比。
尤應安分守法。
該監督之父。
因取鴨起釁。
與民人口角。
已屬失體。
即有違犯等事。
該監督止應移送地方。
訊明究治。
乃辄令家人等、妄拏擅責。
鞭棍交加。
以緻計國相傷重斃命。
恃勢濫刑。
殊屬暴橫。
趙元搢即系刑部司員。
未便專交刑部審拟。
着交留京辦事王大臣、會同刑部、嚴審定拟。
即按照平人律拟抵。
入今年情實。
彼系刑部人。
若緻自戕。
惟本部堂官是問。
将此傳谕留京辦事王大臣、刑部堂官、并谕劉峨知之。
○丙申。
工部議覆、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奏請、豐砀營銅汛工程緊要。
必須添設弁兵。
查有安阜營北岸汛。
事務較少。
可裁把總一員。
銅沛營大壩汛。
亦屬事簡。
可裁外委效用一名。
百總二名。
河兵四十名。
改歸豐砀營銅汛添設。
又裡外河二營。
汛地綿長。
請将安阜營北岸汛、裁兵三十名。
改歸外河營南岸汛添設。
中河營安東汛、裁兵二十五名。
改歸裡河營清江汛添設。
應如所請。
從之。
○丁酉。
谕、從前高晉、曾請移楊莊中河口于下遊之李家莊地方。
嗣經薩載奏、中河溜勢暢達。
應仍其舊。
上屆朕南巡時。
親莅履勘。
楊莊河口。
原可毋庸移改。
高晉彼時。
原為避黃河橫沖抵溜起見。
設或中河遇夏秋異漲。
則由李家莊新河分洩。
亦為有益。
曾面谕薩載、斟酌妥辦。
去年微山湖水漲。
運河水盛之時。
曾由李家莊分洩得利否。
現在河流已複歸故道。
楊莊中河口門。
是否能暢達下注。
應否尚須李家莊新河分其溜勢。
其糧艘及商旅船隻。
有無從新河行走之處。
着傳谕薩載、李奉翰、将中河口。
及李家莊新河。
各該處現在水勢情形若何。
詳晰繪圖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德保等奏、貴州甕安縣土縣丞宋遵仁、呈控伊家祖遺都挖山田地一所。
先經作為苗田入官。
将山地給還土官家。
其後複令土民開墾。
山地均作為官田。
仍令伊家交納差賦。
屢在督撫藩司衙門控告未準。
複經該縣知縣董梁、以擅告官莊。
将伊父宋連、鎖禁酷打。
再董梁、徵收銀兩。
加耗苛索。
又折收倉谷。
勒派餧馬各款。
請交貴州巡撫李本、研審究拟等語。
此案土官宋遵仁所控各情節。
如果地方官辦理不善。
及有苛派私徵等弊。
自應徹底查究。
倘該土司挾嫌誣控。
希圖洩忿。
尤當嚴行懲治。
以儆刁風。
但所控系黔省官員。
未便仍交該撫李本辦理。
着傳谕劉秉恬、将撫篆交與富綱兼署。
即前赴黔省秉公查審具奏。
其原告宋遵仁、仍交刑部解往該省。
以憑質審。
将此傳谕劉秉恬、并都察院、刑部堂官知之。
○又谕、據留京辦事王大臣等奏、弘晸之侄延恒、與民人許鳴、訛詐地畝一案。
其代寫谕帖之王二、即王福清、審明拟以杖一百、流三千裡等因一摺。
王福清、着改發伊犁。
給厄魯特兵丁為奴。
閱此造作谕帖一事。
弘晸之主使明矣。
何則、延恒年幼。
焉知舊事。
而許鳴又系漢人。
亦豈得知。
若無弘晸主使。
何能造作墨墨聶等字句。
若止系延恒與許鳴商謀。
轉令王福清編作谕帖。
則舊佃花戶姓名。
延恒又何由得知。
此事朕不肯深究。
特行寬宥耳。
并非不能看出此等情節也。
着傳谕王大臣等知之。
○吏部議準、前任四川總督福康安奏稱、大挑分發一等舉人。
請分為兩班。
心地明白。
試有成效者。
即以知縣補用。
才識中平。
尚堪學習者。
先以佐貳借補。
果能有志向上。
留心吏治。
再以知縣調補。
應敕各省督撫、通行查明。
視其才識優绌。
即照此分别奏明辦理。
從之。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據圖思義奏、烏噜木齊協領阿林、呈控永遠枷号之官犯開泰、系彼處協領富通之甥。
明亮到烏噜木齊之後。
富通即托協領舒成、懇求明亮。
将開泰交富通看守。
因而開枷散居。
其後富通赴京引見。
欲交旗看守。
開泰畏懼。
投井身死。
于是明亮屈參阿林、未能加意看守。
舒成又欲息事。
種種捏造案情完結等情。
将原呈一并具奏前來。
此事大奇。
若止令圖思義審辦。
恐不足服明亮之心。
綽克托尚稱曆練能事。
人亦公正。
着将圖思義原摺、及阿林原呈。
鈔寄綽克托閱看。
令速馳赴烏噜木齊。
會同圖思義、将明亮等解任審訊。
果系确情。
即派委妥員、将明亮舒成等、押解來京候訊。
富通六月内在熱河引見。
計其回程。
現在不出甘省。
着寄谕李侍堯、令其迎拏富通。
嚴加訊問。
如果屬實。
即拏解送京。
倘有别情。
即由彼解交綽克托、歸案質訊。
綽克托到烏噜木齊時。
務須會同圖思義、秉公審辦。
俟辦結後。
即着圖思義署理烏噜木齊都統事務。
候朕另降谕旨。
海祿到烏噜木齊時。
即速赴伊犁署理将軍印務。
命伊勒圖來京陛見。
○又谕曰、圖思義所奏摺片、鈔寄阿桂福隆安閱看。
明亮系阿桂保舉擢用之人。
且又與福隆安、系屬弟兄。
明亮果否敢行此事。
豈能瞞伊等耶。
着令詳閱此案。
熟思明亮平昔性情如何。
有無此等乖謬事件。
就伊等所見。
據實詳奏。
毋得稍有瞻徇。
尋阿桂奏、明亮前在烏什、雲南、金川、與臣同事多年。
日見曆練。
四十六年蘇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