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
遠而唐高祖立建成為太子。
至于兄弟相殘。
建成被害。
近而明神宗朝。
群臣奏請豫立國本。
紛纭擾亂。
大抵皆為後來希榮固寵之地。
甚至宵小乘間伺釁。
釀為亂階。
如挺擊等案。
神宗召見太子。
泣為慰藉。
父子之間。
至于如此。
閱之真可寒心。
可知建儲冊立。
非國家之福。
召亂起釁。
多由于此。
即以我朝而論。
皇祖時、理密親王、亦嘗立為皇太子。
且特選公正大臣如湯斌者。
為之輔導。
乃既立之後。
情性乖張。
即湯斌亦不能有所匡救。
群小複從而蠱惑。
遂至屢生事端。
上煩皇祖聖慮。
終至廢黜。
且理密親王、幸而無過。
竟承大統。
亦不過享國二年。
其長子弘皙、縱欲敗度。
不克幹蠱。
年亦不永。
使相繼嗣立。
不數年間。
連遭變故。
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
是以皇祖有鑒于茲。
自理密親王既廢。
不複建儲。
迨我皇祖龍馭上賓。
傳位皇考。
紹登大寶。
十三年勵精圖治。
中外肅清。
皇考敬法前徽。
雖不豫立儲位。
而于宗社大計。
實早為籌定。
雍正元年。
即親書朕名。
緘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内。
又另書密封一匣。
常以随身。
至雍正十三年八月。
皇考升遐。
朕同爾時大臣等、敬謹啟視傳位于朕之禦筆。
複取出内務府緘盒密記。
核對吻合。
人心翕然。
此天下臣民所共知者也。
朕登極之初。
恪遵家法。
以皇次子、乃孝賢皇後所生嫡子。
為人端重醇良。
依皇考之例。
曾書其名。
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額。
後乃禀命不融。
未幾薨逝。
遂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将其名徹出。
追谥為端慧皇太子。
是未嘗不立嫡也。
但不以明告衆耳。
嗣後皇七子、亦孝賢皇後所生。
秉質純粹。
深惬朕心。
惜不久亦即悼殇。
其時朕視皇五子。
于諸子中覺貴重。
且漢文滿洲蒙古語。
馬步射及算法等事。
并皆娴習。
頗屬意于彼。
而未明言。
乃複因病旋逝。
設依書生之見。
規仿古制。
繼建元良。
則朕三十餘年之内。
國儲凡三易。
尚複成何事體。
是以前于癸已年。
複書所立皇子之名。
藏于匣内。
常以自随。
是年南郊大祀。
令諸皇子在壇襄事。
曾以所定皇子。
默禱于上帝。
若所定之子。
克承堂構。
則祈昊蒼眷佑。
俾得年命延長。
倘非天意所屬。
則速奪其算。
朕亦可另為選擇。
毋誤我國家宗社生民重寄。
本年恭詣盛京。
祗谒祖陵。
亦如告天之言。
默祝于太祖太宗之前。
仰祈靈爽式憑。
永垂昭鑒。
朕非不愛子也。
祗以宗社為重。
若朕之子孫。
皆以朕此心為心。
實大清國億萬斯年之福也。
今日召對諸皇子。
及軍機大臣。
面降此旨。
即朕前所默告上帝祖宗之言。
豈容有絲毫虛飾耶。
朕于天下一切庶務。
無不宵旰勤求。
悉心籌畫。
甯于繼體付托之重。
轉不早為定計乎。
秋間朕于避暑山莊河岸。
禦槍打。
失足落水濕衣。
其時不特禦前王公大臣等聞知。
俱即趨至問安。
即漢軍機大臣。
接踵前赴該處。
朕仍率伊等談笑而行。
并未有因内廷禁地。
太監等敢于阻止者。
設朕起居偶有違和。
大臣等俱可直詣寝所。
此皆由朕平日君臣一體。
無日不接見諸臣。
面承谕旨。
何至有若前代夜半禁中出片紙之語。
為杞人之憂乎。
總之建儲一事。
即如井田封建之必不可行。
朕雖未有明诏立儲。
而于天祖之前。
既先為齋心默告。
實與立儲無異。
但不似往代覆轍之務虛名而受實禍耳。
故現在詹事官屬。
雖由舊制。
而其實一無職掌。
祗以備員為翰林升轉之資耳。
因再明切宣谕。
我子孫其各敬承勿替。
庶幾億萬年無疆之休。
其在斯乎。
總之此事。
朕亦不敢必以為是。
其有欲遵古禮。
為建立之事者。
朕亦不禁。
俟至于父子兄弟之間。
猜疑漸生。
釀成大禍時。
當思朕言耳。
并谕館臣、将此旨冠于是編之首。
俾天下萬世。
鹹知朕意。
○是日、駐跸興隆店大營。
○是月、江蘇巡撫闵鹗元奏、江蘇學政彭元瑞、三年任滿。
歲科兩試。
士論頗稱公允。
其辦理場務。
關防亦屬嚴密。
得旨、此奏圓融不實。
另奏來。
彼學問有何說。
朕所嘉賞。
作弊亦斷無。
但聞其出題奇巧。
士論不服。
汝何不奏。
○浙江巡撫福崧奏、衛所佥丁。
即以奉文佥派之日起。
定限兩月佥報。
并查明該丁田地房産。
造冊呈送漕臣衙門存案。
以備虧短挂欠。
查變賠補。
至該衛所徵解津租銀兩。
于限滿未完者。
即照正項錢糧未完例題參。
得旨、實力行之。
不可以一奏了事。
該部知道。
○漕運總督毓奇奏、回空幫船。
全過濟甯後。
即将上遊之開河、十裡、二閘。
嚴密閉闆。
令水勢全行南注。
以資接濟。
批、此法好。
勉為之。
○署河東河道總督蘭第錫奏、濟甯、魚台、各閘座橋壩。
均用草土堵築。
藉蓄水勢。
至滕峄二汛西岸。
拆修石工。
亦先行趕築圈壩。
且須酌留一二過水之處。
以洩餘水。
得旨嘉獎。
○河南巡撫何裕城奏、考城、儀封、二縣。
涸出地畝。
請照東省金鄉、魚台、之例。
借給牛種。
俟明歲麥收後徵還。
報聞。
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