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山海關副都統果星阿、因系乾清門行走多年之人。
将伊擢補副都統。
未嘗不曉制度。
今因違例乘轎。
令伊明白回奏。
接奉谕旨。
并不認罪。
反自假糊塗。
奏稱不知有此例等語。
實屬巧辯。
各省将軍提督。
并在京八旗二品文臣。
俱不準乘轎之例。
果星阿、系内廷行走之人。
豈有不知。
是果星阿福薄。
不能承受朕恩。
着将伊逐出乾清門。
并交部嚴加議處。
果星阿、着即回京。
所有山海關副都統員缺。
着睂绶調補。
睂绶未到任之前。
該副都統事務。
着錦州副都統薩克慎、暫行兼署。
睂绶所遺福州副都統員缺。
着散秩大臣鄂嶽補授。
常青因入千叟宴。
年終來京。
伊起程後。
所有福州将軍、及海關事務。
着雅德暫行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阿桂等奏。
親赴固原。
查勘馬昇貴、挖窖等事。
想此時自當查辦完竣。
其善後各事宜。
諒亦已與福康安妥協商辦。
此外即有零星之賊。
如鷹窩石等處。
自己殲擒淨盡。
設有一二逋逃者。
福康安在彼。
督同将弁等、實力搜捕。
無難按名弋獲。
現在已屆秋錄。
阿桂總理刑部事務。
着傳谕阿桂、接奉此旨。
即起程回京。
辦理勾到事宜。
○已醜。
谕、前因蘭第錫等奏、白露已過。
豫省各工平穩。
已降旨、将該督撫、及在工員弁。
交部議叙。
本日又據奏、睢州下汛二堡。
因大河長水出槽。
彙注堤根加以昏夜大風。
搶鑲不住。
至初二日。
堤工塌卸漫水。
正河溜勢。
幸未全掣等語。
此次漫口。
雖因水勢陡長。
又值昏夜大風。
以緻人力難施。
但該省既有漫工。
自不應複予議叙。
所有、前此交部議叙之處。
即着停止。
○谕軍機大臣等、據蘭第錫奏、睢州下汛二堡。
因大河長水出槽。
彙注堤根。
加以昏夜大風。
船隻捆摟不定。
随鑲随刷。
人力難施。
至初二日寅時。
已塌寬七八十丈。
漫口水深四丈餘尺。
其正河溜勢。
幸未全掣等語。
前因該督等奏、睢州正河淤平。
溜勢沿南堤根行走。
恐緻着重。
當即谕令宜将正河重加挑浚寬深。
引溜北注。
庶新堤不緻吃緊。
可保無虞。
今果于該處有漫口之事。
竟不出朕所料。
但究由水勢陡長。
又值昏夜大風。
以緻搶鑲不住。
所有蘭第錫等奏請交部治罪。
尚可寬免。
惟前據該督等奏、白露已過。
秋汛安瀾。
是以降旨将該督等交部議叙。
今睢州下汛堤工。
又複塌卸。
伊等亦無顔複邀議叙。
已将伊等及在工各員議叙之處。
敕部停止矣。
至漫口雖水深四丈。
幸正河溜勢尚未全掣。
且漫口亦不如正河之寬。
自應設法趕緊裹護。
不令塌寬。
且目下新料已屆登場。
即應及早施工興築。
但恐東河将弁。
堵築漫口。
究不及南河将弁之熟谙。
着傳谕李奉翰、親帶前次孰熟谙将弁兵夫等、星速赴豫。
幫同辦理。
以期迅速蒇事。
至黃水經過地方。
民田廬舍。
未免被淹。
着傳谕何裕城、即饬派出各員。
分投馳往。
詳悉确勘。
并督率該司道等、實心經理。
妥為撫恤。
務使災黎均沾實惠。
毋緻一夫失所。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蘭第錫、何裕城、并谕李奉翰知之。
仍着蘭第錫等、将現在漫口曾否裹住。
正河溜勢。
是否不緻全掣。
并查勘下遊被水情形。
作何撫恤之處。
迅速覆奏。
尋蘭第錫、何裕城奏、查堤工初漫時。
溜深沙活。
易于塌寬。
現已将東西兩堤頭、次第裹住。
又于堤北上下水、鑲做護崖邊埽。
不複再塌。
刻下口門溜勢。
雖已掣動七分有餘。
但旬日來。
仍有水勢二三分。
由堤北河形歸入正河下注。
差查下遊河身。
直至商邱河尾。
水深六七尺至丈餘不等。
正河去路。
并未淤塞高昂。
堵築似易為力。
其漫口正北大河身内、改溜折灣處起。
至史村鋪引河止。
長一千七百八十七丈零。
内有四百餘丈。
受淤較厚。
幾成平陸。
其餘河槽深三四五尺。
尚有稀淤積水。
必須分别挑挖。
現在派員集夫。
分段挑浚。
勒限完竣。
并将口門上下灘面。
設法填墊道路。
即以接築壩基。
并可使運料通行。
得旨。
覽奏俱悉。
○又谕、睢州下汛二堡新堤。
因大河長水。
塌寬七八十丈。
雖據蘭第錫等奏、正河溜勢尚未全掣。
現趕緊裹護。
不令塌寬。
以冀易于堵築。
但水性就下。
堤工既塌寬七八十丈。
漫口水深四丈餘尺。
又恐日跌日深。
以緻掣動全溜。
不可不及早籌辦。
恐蘭第錫、何裕城、于堵築事宜。
未能谙練。
已有旨、令李奉翰、帶同南河将備。
前往幫辦。
昨因秋錄在迩。
谕令阿桂趕赴熱河。
以便辦理勾到事宜。
但河工關系重大。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