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關稅短少一摺。
将來該部照例核議短绌若幹。
着落照數賠補。
具奏時原可一例加恩寬免。
但盛住于地方災旱。
并不及早陳奏。
實屬意存膜視。
所有此項短绌盈餘銀兩。
當依部議。
令伊照數賠補。
以示徵儆矣。
将此傳谕知之。
○是日起。
上以孟冬享太廟。
齋戒三日。
○乙亥。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前命阿彌達、前往青海迤上。
窮溯河源。
旋京具圖呈覽。
随禦制河源詩文。
并令館臣編輯河源紀略。
錄入四庫全書。
以昭傳信。
四庫書中。
從前言河源者甚多。
從未有探本窮源。
以及方向山川。
皆能符合者。
近偶閱河防述言一書。
卷首冠以河圖。
朕詳加檢閱。
内所載源流方向山川形勢。
與阿彌達所奏相符。
此圖為張霭生所着。
其書則采述陳潢議河之言。
彙輯成編。
頗為精當。
因思河源之說。
從來疑信□□□□爾□半。
曆數千百年。
今始考詢明确。
而張霭生之圖。
在數十年之前。
适與今圖吻合。
乃其書沒而不彰。
非所以揚善志美也。
着四庫館總裁、即将河防述言一書。
錄入四庫全書。
附于靳輔治河奏績一書之後。
以示朕博采群言。
片長必錄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據工部奏、攔黃霸後填塘工程。
與原奏情形不符一摺。
内稱。
薩載、李奉翰、原估此項工程。
需用銀十三萬七千餘兩。
工部按照原奏。
所估水深丈尺。
核計隻需用銀十萬四千九百餘兩。
今報銷冊内。
又開攔黃壩東西中三段。
水深丈尺加增。
較原估多開土方銀一萬六千六百餘兩。
又中間塘底甚深。
随填随蟄。
應再行加築填平。
需用土方銀一萬五千三百餘兩。
加此二項。
始與原奏之十三萬七千銀數相符等語。
上年朕南巡時。
閱視攔黃壩。
其底渦處所。
原介在可填不可填之間。
今此項工程。
既已派辦。
則銀數亦應較原奏加增。
乃有續添土方銀三萬餘兩。
始與原奏銀數相符。
豈續添水深丈尺工銀。
已經于初奏時。
豫先估定在内。
有是理耶。
是從前所奏。
工員等顯有浮冒情弊。
本年薩載、李奉翰、辦理清口運河。
種種贻誤。
昏愦已極。
今此項題估。
又複不行詳查。
冒昧具題。
是該督等糊塗錯謬。
一至于此。
殊不可解。
着傳旨嚴行申饬。
仍令其據實詳悉明白回奏。
并傳谕阿桂、即将此項工程。
從前料估時有無浮冒之處。
詳細查核。
據實具奏。
○大學士等議覆、禮部尚書姚成烈奏稱、近數科鄉會試二場。
祗以性理命題。
士子以孝經為功令所不及。
反置高閣。
應如所奏。
申明舊制。
以下次鄉會試為始。
二場論題。
孝經與性理二書。
按科輪出。
請着為令。
載入條例。
從之。
○丙子。
谕軍機大臣曰、畢沅奏、查浚淮源一摺。
稱淮渎廟東裡許。
有石砌基地一方。
挖深三尺許。
有泉源湧出。
共計三處。
當即趕緊淘浚。
引歸河身。
下注暢達等語。
所辦甚好。
至圖内所繪淮水發源之桐柏山處所。
有無池泉彙湧。
應行疎浚之處。
前江蘭查勘時。
曾否親至其地。
着将原圖發交閱看。
令将該處情形。
據實具奏。
并繪圖貼說呈覽。
又淮渎廟、已據畢沅勘估興修。
其桐柏山下之禹廟。
是否不至傾圯。
如應行葺治。
并着畢沅委員勘明。
一并興修。
以昭誠敬而妥神佑。
将此傳谕知之。
○吏部議覆、禦史梁景陽奏稱。
月選人員。
州縣而外。
上有道府。
下有佐貳。
員缺均關緊要。
乃因定例病限三月。
遂至缺出經年。
迄無本員到任。
恐啟規避之漸。
應如所請。
嗣後月選人員告病。
無論何項官員。
概予限一月。
如前月告病。
至次月截缺時不痊。
即行開選。
病痊仍坐補原缺。
倘有畏避開缺。
于一月内暫報病痊。
旋告病者。
亦即開缺。
無庸再限一月。
從之。
○是月。
欽差大學士公阿桂奏、旴<日台>縣境龜山上淮渎廟。
年久傾圯。
請一體修理。
又裡河廳屬運口。
亦有淮渎廟。
現尚完整。
臣阿桂親詣瞻禮。
得旨、是。
○又奏、自京起程。
經過直隸等屬。
惟大名一府。
秋收歉薄。
東省德州至郯城。
得雨稍遲。
補種未齊。
近日普得透雨。
惟江北淮、徐、等處。
現屆種麥。
望雨甚亟。
得旨、地方官求雨否。
何總未見奏及。
想薩載等一錯百錯。
竟至諸事茫然矣。
當令其安心勤事為要。
○又奏、清口舊有東西二壩。
蓄清抵黃。
為全河關鍵。
節經改于惠濟祠前建築。
但距清黃交彙處。
尚有五百餘丈之遠。
應再移下三百丈。
于福神庵前建設。
遇黃水過大。
即将口門收窄。
如清水過大。
迤下兜水霸。
相機拆展。
該壩亦一體展拓。
俾資暢洩。
并将東壩做長。
以攩黃水回溜。
西壩收短。
使清水直出抵黃。
批。
此法極是。
又奏。
東西壩口門。
水深溜激。
所留不能過窄。
嗣後按高堰志樁。
如湖水消落四尺。
将口門酌留二十丈。
湖水三尺。
留口門十二丈。
湖水二尺。
留口門八尺。
批、早應如是。
今年伊等若如此辦。
豈有黃水大灌之事。
但朕未思及此。
乃朕之過耳。
不知薩載等愧否乎。
○又奏、拟于湖水出路築壩攔蓄。
以冀清水日旺。
但将太平河、裴家場、通湖引河、集夫趕挖。
并于通湖河尾起。
至彙黃一路。
抽挑子溝。
俾易于刷沙。
俟重運到時。
再行啟放。
批、此法是。
若一瀉無餘。
又恐明春難以為繼。
蓄其力而發之。
甚好。
○兩江總督薩載等奏、秋田被旱。
現在查勘妥辦。
得旨、督率屬員。
詳妥為之。
俾受實惠。
爾等所奏已遲。
再不妥辦。
太無良心矣。
慎之。
○漕運總督毓奇等奏、漕船回空全過津關。
得旨、欣慰覽之。
事在人為。
不期今年回空。
尚早于去年。
若非朕屢次督催。
設法辦理。
爾等斷不能及此。
○江蘇巡撫闵鹗元奏、江甯、蘇州、等府屬。
頻得雨澤。
得旨、秋末有喜雨之奏。
足見夏旱。
爾等未詳奏也。
不以為慰。
以為愧。
卷之一千二百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