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子。
該将軍等或因其為人、尚能管束屯衆。
伊父願令頂補。
原不妨順其所請。
即以郎爾結補授屯守備。
仍令阿結赴京當差。
若伊父及番衆等。
以阿結系長子。
例應襲補。
并無必欲郎爾結承襲之意。
該将軍等即奏明。
将阿結留在川省頂補屯守備缺。
并仍準戴原賞藍翎。
保甯等即可詢問阿忠布木、再查看番衆情形。
酌量辦理。
不必因阿結在京當差。
轉不令其襲職也。
将此傳谕知之。
○河南巡撫畢沅奏、前請履勘淮源。
臣親赴桐柏山。
至陽口地方。
乃淮水伏流發見之所。
似非初源。
遂行至山頂。
見大石盤陀。
廣十數畝。
石旁有潭。
圍徑丈許。
泉深尺餘。
汲之不竭。
其為淮渎真源無疑。
計自山頂至陽口。
上下三十餘裡。
中間井泉不一。
俱彙陽口入河。
得旨、知道了。
○禦制淮源記曰、今□山戊不□豫旱于春夏。
荊歙旱于夏秋。
因循淮水弱而清口淤。
既而豫得雨于夏末。
則更黃水盛。
而清口有倒灌之患。
其閑晝夜蔔度。
往來疇咨。
蓋不可屈指數矣。
因思淮之弱。
必其源之微。
或有沙石壅塞。
以緻遏其流乎。
其時撫臣畢沅、以辦理赈恤事宜。
不能分身往。
則命布政使江蘭往。
緻禱淮渎祠。
且相其源之形勢。
既而江蘭奏、淮渎故有祠。
更有禹廟。
并得三大井于禹廟東。
引歸正河。
遂成巨川。
因具圖貼說呈覽。
朕觀其圖。
溪磵萦缪。
山林深秀。
所謂三泉者。
未必即真源也。
其時赈恤章程已定。
乃命撫臣畢沅親往。
以窮其實。
茲畢沅親至胎簪山山頂。
遂得真淮源。
具圖以來。
于是導淮自桐柏之言始信。
蓋胎簪即桐柏之中峰。
桑欽水經非誣也。
郦道元注。
以為淮澧同源。
西流為澧。
東流為淮。
則今之分水嶺。
實在胎簪峰下。
按圖可求。
淮澧分流。
此又一證也。
夫天下之理。
豈易窮哉。
若據江蘭之奏。
定三井為淮源。
則胎簪之真源湮矣。
然弗湮也。
桑欽郦道元之語固在也。
今偶湮之。
而後世必有執水經注。
以笑我君臣之不讀書矣。
茲不惟喜渎源之得真。
更以隹古人之用心勤。
而千載之下。
必有相知之人也。
江蘭向在部中。
為能馳馬耐辛苦之能員。
是以屢升、用之今職。
而于登峰造極。
跋涉以求得真源。
乃讓身軀孱弱占畢之儒臣。
斯則在立心之堅定與不堅定。
及讀書與不讀書之分耳。
既記其颠末。
并以嘉畢沅也。
沅其勉之。
○成都将軍保甯等奏、新疆撫邊營。
額兵五百四十二名。
該處地汛廣袤。
原設守備、千把總、外委等八員。
不敷分布。
應請添設額外外委二員。
即于該營馬兵内拔補。
得旨、如所議行。
○調閩粵南澳鎮總兵陸廷柱、為福建台灣鎮總兵。
福建汀州鎮總兵武隆阿、為南澳鎮總兵。
台灣鎮總兵柴大紀、為汀州鎮總兵。
○乙亥。
谕、明年元旦日食。
着停止朝賀筵宴。
所有救護典禮。
着該衙門敬謹豫備。
○又谕、五十一年正月初一日日食。
業經頒谕。
停止朝賀。
其救護典禮。
禮部遵例奉行。
朕仍于内殿。
恭設香案。
虔申祈禳。
以答上天垂象。
儆惕修省之意。
至于下诏求言。
史冊所稱。
朕以為轉涉虛文。
蓋事天以實。
為人君者。
敬天勤民。
躬理庶務。
日慎一日。
乃職分所當然。
即大臣言官。
應行陳奏事件。
原當随時入告。
豈待日食。
然後求言。
況今每日禦便殿聽政。
批答章奏。
大學士、軍機大臣、及九卿科道等。
不時召見。
咨詢政務。
即外省自督撫至道府。
無不随到宣召。
未緻民隐壅于上聞。
讵因日食方始下诏求言耶。
至薄蝕天變。
日時度數有定。
昔宋仁宗康定元年。
正月丙辰朔。
應日食。
先是日官楊維德等。
請移閏于庚辰年。
則日食在前月之晦。
帝曰。
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
其可曲避乎。
不許。
所見甚為合禮。
蓋凡日食必以合朔。
移于晦日。
尤為非是。
又考漢唐以來。
如光武帝建武二年。
北魏孝文帝延興四年。
太和十四年。
唐太宗貞觀六年。
均以正月朔日食。
昔我皇祖時。
以康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