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總數。
并各省采進捐交書籍。
分别辦理一摺。
所奏是。
着派劉墉、福長安、王傑、胡季堂、蘇淩阿、勒保、将該館字數書籍。
逐細詳查辦理具奏。
○又谕曰、禦史富森阿條陳各款。
其言似是。
而于事皆斷不可行。
如所稱民間徵收地丁。
請兌收本色以準錢糧。
以代采買等語。
地丁錢糧。
款項紛繁。
俱有定例。
曆久遵行。
今欲以米易銀。
不特更張煩擾。
且地有肥硗。
米有貴賤。
一鄉一邑。
已各不齊。
如按例定官價。
則民間應交銀一兩。
即需交米一石。
斷非所樂從。
而以時價折算。
則市集交易。
貴賤随時。
又将何所折衷。
作為定準。
轉啟官吏抑勒侵漁諸弊。
況各省地丁錢糧。
不下千餘萬兩。
若盡以易米。
堆積既多。
陳陳相因。
必緻紅朽。
此其事之斷不可行者也。
又所稱勸民捐輸社谷。
計其谷石所值。
足敷捐納貢監之數。
即予以貢監。
及報捐人員。
并恩準贖罪之人。
俱照監糧之例。
以糧準銀等語。
以糧準銀。
捐納貢監。
最易滋弊。
行之甘肅一省。
而王亶望已構成大案。
今該禦史竟欲各省踵而行之。
其流弊尚可問耶。
至所稱請禁止燒酒造麴。
及不準栽種菸草二事等語。
此二物固屬無益。
但菸草一項。
不特遍天下皆然。
即外藩諸部。
亦無不相習成風。
燒酒一項。
雖為糜費谷食。
而已為闾閻食用所不可少。
況此項多系高糧。
并非米谷。
此二物。
民間藉以貿易圖利者。
不可勝數。
雖欲禁止。
而勢所不能。
徒滋胥役藉端需索諸弊。
究于實政。
有何裨益。
該禦史職司言路。
如果有關于國計民生之事。
原應據實直陳。
若似此摭拾浮詞。
毛舉細故。
不過如明季科道。
藉建白為沽名。
其言雖若娓娓可聽。
而于政事毫無所補。
亦安用此條奏為耶。
富森阿系旗人。
乃沾染習氣。
愈趨愈下。
更屬不合。
亦不值将伊治罪。
但其識見如此迂謬。
豈可複勝禦史之任。
富森阿、本系員外郎。
改授禦史。
着以員外郎用。
原摺擲還。
○旌表守正被戕山西霍州民李法曾妻朱氏。
○戊寅。
上幸瀛台。
○己卯。
谕曰、明興題、堂邑縣張季之妻梁氏。
因烺出語亵狎。
自缢身死一案。
此案審系張季同妻梁氏。
赴地拔取高糧。
梁氏見劉烺捆縛不堅。
令其另換。
劉烺複拔秫稭一顆。
向梁氏出語亵狎。
梁氏疑為有心調戲。
含忿不解。
旋即投缳殒命。
該撫以劉烺本無圖奸之心。
不過出語亵狎。
問拟杖流。
向來調奸案件。
凡但經調戲。
緻本婦自盡者。
俱問拟絞候。
入于情實。
然其但以語言調戲。
未經手足勾引者。
從不予勾也。
今劉烺因梁氏令其捆縛高糧。
穢言嘲谑。
非調戲而何。
乃該撫據該犯供稱、并非有心圖奸。
即照出語亵狎之例。
定拟流罪。
夫語言調戲。
與出語亵狎。
總不過此等穢亵之談。
有何區别。
乃一則問拟絞候。
一則問拟杖流。
情同罪異。
則語言調戲。
問拟絞候者。
豈不反覺屈抑耶。
其應如何酌核定例之處。
着該部另行妥議具奏。
尋議、嗣後凡婦女因人亵語戲谑。
羞忿自盡之案。
如系觌面出語相狎。
不論有無圖奸之心。
均照語言調戲。
緻婦自盡例。
拟絞監候。
其因他事詈罵。
或并未觌面。
止與其本夫、及親屬等語言戲狎。
緻婦自盡者。
仍依出語亵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