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慰。
豫東二省。
與江南淮徐等處。
境壤毗連。
前據薩載等奏。
江南蘇州、常州、揚州、等府。
雖得有雨雪。
而淮徐一帶。
總未均沾。
該處上年被旱較重。
望澤尤殷。
前屢經降旨詢問。
日内尚未據該督等奏報。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薩載、闵鹗元、即查明淮徐等處。
近日曾否得有雨澤之處。
迅速覆奏。
○又谕、本日據何裕城奏、各屬倉庫錢糧一摺。
此系照例彙奏之件。
外省不過視為具文。
屆時以一奏塞責。
江西省、前經郝碩在彼勒索貪婪。
合省逢迎。
通同一氣。
各州縣倉庫錢糧。
保無侵梛虧空情弊。
昨據福崧奏、浙省虧空。
自四十七年、勒限彌補後。
至今尚未全完。
奏請再行展限。
而于實在虧短若幹之處。
并不據實聲明。
已派欽差前往查辦。
至江西一省。
各屬倉庫錢糧。
如有虧短。
系前任之事。
何裕城到任未久。
不值為之任咎。
此時當及早清查。
據實奏明。
勒限彌補。
俾庫項倉儲。
俱歸實貯。
方為有益。
若此時隐忍不奏。
将來别經發覺。
何裕城恐不能當此重戾也。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據黃仕簡奏、于二月初一日。
自廈門登舟赴台。
會同按察使李永祺等。
嚴督剿捕等語。
前因黃仕簡病尚未痊。
不宜遠涉勞頓。
屢經降旨、谕令該提督、如尚未起程。
即無庸前往。
今據該提督奏、既已登船渡台。
自當到彼、督饬将弁。
嚴密搜捕。
将動手殺害官役之生番等。
盡數殲除。
使附近番衆。
知所懲儆。
至該提督所患風疾。
現在曾否痊愈。
朕心甚為萦念。
該提督更宜善自調理。
不可過于勞苦。
且此案不過生番滋事。
該鎮道等、既已帶兵、分路入山剿捕。
無難盡數殲除。
黃仕簡俟辦有就緒。
即先行起程。
回至廈門。
加意調攝。
無庸在彼久駐。
緻滋勞頓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大理寺少卿劉權之、為大理寺卿。
内閣侍讀學士吉夢熊、為太仆寺卿。
○壬辰。
上啟銮。
谒泰陵、泰東陵。
巡幸五台。
○谕、朕此次恭谒西陵後。
巡幸五台。
所有沿途經過地方。
着加恩、蠲免本年地丁錢糧十分之三。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彌達、會同薩載等奏、清口一帶。
于二月十一、十二、十三等日。
陸續得雨。
入土共有八寸。
雲氣濃厚。
所及甚遠。
土脈悉皆滋潤。
二麥可期暢發、等語。
覽奏欣慰。
益當共勵誠敬。
不可自滿。
已于摺内詳悉批示矣。
清口一帶。
已得渥澤。
而淮、揚、徐、海、各屬。
是否一律普沾。
朕心尚為廑注。
又本日據書麟奏、南陵、鳳陽、滁州、建平、等州縣。
僅得微雨。
不成分寸。
其餘亳州、蒙城。
十五州縣。
尚未得有雨澤等語。
查安徽省。
上年被旱較甚。
雖節次加恩赈恤。
全賴麥秋。
以資接濟。
今雨澤稀少。
麥苗未能長發。
關系民依。
朕心深為焦思。
仰惟天心仁愛斯民。
該撫惟當齋心籲禱。
并延能祈雨澤之人。
設法虔求。
自可速沛甘霖。
以蘇民瘼。
并将現在各屬。
是否得雨之處。
迅速據實覆奏。
将此由五百裡發往。
并谕李奉翰、毓奇、福海、知之。
○又谕曰、雅德奏、盤查閩省藩庫。
實存銀兩一摺。
殊不可信。
外省于此事。
不過視為具文。
俱以倉庫無虧、一奏塞責。
如浙省即系該督所管。
其倉庫虧短。
昨據福崧奏到。
至今并未彌補全完。
即其明驗。
是閩省庫項。
其所稱實用實存數目。
亦不過照例彙奏。
并未确實查核。
現在浙省、已派欽差前往查辦。
閩省各屬倉庫錢糧。
如有虧短。
該督當及早清查。
據實奏明。
俾庫項倉儲。
俱歸實貯。
方為有益。
若此時猶隐忍不奏。
含糊支飾。
若将來似浙省差人查辦。
恐雅德不能當其咎也。
将此傳谕知之。
○是日、駐跸黃新莊行宮。
○癸巳。
谕軍機大臣曰、富綱奏、覆勘騰越州城工一摺。
據稱、現已檄委藩司譚尚忠前往。
将應添工段。
及從前原估已未修各工。
一并詳加覆勘。
另行照例核辦等語。
騰越州城。
界在極邊。
既因年久坍塌臌裂。
自應修葺。
今已派藩司前往覆勘。
當确實查估。
以期要工永資鞏固。
毋緻屬員藉端浮冒。
方為妥善。
至各省倉庫錢糧。
尤關緊要。
現在浙省。
據福崧奏到、虧缺之數較多。
至今尚未彌補全完。
實為從來未有之事。
已派欽差前往查辦。
滇省非腹地可比。
倉儲庫項。
為數本屬無多。
向來并無虧短。
富綱等、當随時留心查案。
俾倉庫盡歸實貯。
倘稍事因循。
不能實力整頓。
以緻各屬倉庫。
或有虧缺之事。
惟富綱、劉秉恬、是問。
恐伊等不能當此重戾。
該督等。
務須時加警惕。
共相戒勉。
雖程途遙遠。
何難欽差大臣前往查辦。
不可存希圖幸免之心。
緻贻将來後悔也。
再滇省辦運京銅。
數年以來。
俱已依限開幫。
尚無贻誤。
該督等。
亦當加意督辦。
實力催趱。
毋得日久疎懈。
複至遲延積壓。
有誤期限。
則獲咎滋重。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甲午。
谕曰、已入八分宗室公等。
均系寶石頂。
用藍缰似無區别。
着加恩已入八分宗室公。
賞用紫缰。
○谕軍機大臣曰、李世傑奏、查明伊犁逃遣向忠夏、即向占貴、年籍不符一案。
據稱該犯向忠夏。
從前營中、造移年籍清冊。
本系湖北黃州府民人。
嗣經該犯赴本營投首。
始據供出本名向占貴。
原籍湖南寶慶府人。
實年二十九□山戊不□。
于三十六年到川。
頂充督标新兵、伊繼父向忠夏名糧。
未曾更換名冊。
亦未于咨緝冊内聲叙。
以緻年籍不符等語。
此案逃兵向占貴。
先既頂充伊繼父向忠夏名糧。
後因自首免死。
改發伊犁。
複敢在配脫逃。
情罪甚重。
乃川省咨部發遣時。
并未将該犯過繼頂名各情。
詳晰聲叙。
以緻年籍不符。
無憑跟緝。
可見外省于此等案件。
并不認真核辦。
已批交該部嚴察議奏矣。
至該犯向占貴。
既據該督查明。
實系湖南寶慶府人。
其在配脫逃後。
自必潛回原籍藏匿。
此事着責成浦霖、嚴饬所屬。
實力查緝。
務期弋獲。
毋緻遠揚漏網。
又該犯曾過繼湖北向忠夏。
頂充名糧。
或仍複藏匿湖北。
亦未可定。
并着傳谕特成額、吳垣、一體饬屬嚴拏務獲。
速正刑誅。
倘該督等、視為海捕具文。
不行實力查緝。
以緻重犯日久稽誅。
或經别處拏獲。
惟該督撫是問。
斷不能少為輕貸也。
将此由四百裡各傳谕知之。
○是日、駐跸秋瀾村行宮。
○乙未。
春分。
朝日于東郊。
遣果郡王永瑹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書麟奏、安慶省城、及桐城、甯國等、二十餘州縣。
于正月二十三、四。
二月初六、七、十一。
十五等日。
陸續得雨。
麥田暢茂。
豐稔可期等語。
看來安省入春、雨水較為沾渥。
覽奏稍慰。
但該省上年春間。
亦于二月得雨。
該撫等即心存滿足。
不複再事虔祈。
後仍缺少雨澤。
被旱較甚。
今□山戊不□雖已廣被甘膏。
二麥得資長發。
該撫正不可稍存自滿之見。
惟當益勵誠敬。
若将來雨水尚欠優沾。
務須齋心籲禱。
以冀疊沛恩膏。
農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