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誅。
方為不負任使。
○戊申。
上禦懋勤殿。
勾到河南、山東、情實罪犯。
停決河南斬犯四人。
絞犯十一人。
山東斬犯二十八人。
絞犯十四人餘五十七人予勾。
○谕、據李侍堯等審訊□□□□爾□革守備陳興龍因感激特成額提拔私恩。
欲護送家眷往滇。
遂捏報到任日期。
私赴荊州。
見特成額面禀經特成額、谕以職官不便随住。
又不前赴施南新任。
潛回省城逗留殊屬欺詐。
應發往伊犁充當苦差。
并請将瞻徇捏報之都司梁煥等、交部嚴加議處一摺。
陳興龍、既經面見特成額。
懇請送眷赴滇。
經特成額饬止。
從前降旨詢問時。
特成額何以并未據實陳奏。
乃兩次覆奏摺内、俱稱在荊州遇見陳興龍、伊并未言及李侍堯委令護送之事。
是何言乎。
豈有李侍堯既差該備、護送特成額家眷赴滇。
又将該備□□□□爾□劾之理。
明系特成額飾詞诿卸。
俟伊解到後。
着刑部一并詢問。
令其據實登答。
特成額、在湖廣總督任内。
種種廢弛。
于搶掠活埋多命一案。
且置之不辦。
此一節、尚其罪之輕者。
所有李侍堯等具奏該□□□□爾□備等。
分别定議之處。
着該部議奏。
○己酉。
實授李承邺、為江西布政使。
○旌表守正捐軀湖北黃安縣民方萬采妻詹氏。
○辛亥。
上禦懋勤殿、勾到山西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十人。
絞犯十一人。
餘五十八人予勾。
○谕曰、圖薩布奏、本年廣東省鄉試。
年屆九十以上者三人。
内謝啟祚一名。
已經中式舉人。
彭一猷、中式副榜。
謝璜三場完卷。
未曾中式等語。
除謝啟祚業經中式舉人外。
彭一猷、謝璜、俱着加恩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俾膠庠耄耋。
得遂窮經素願。
以副朕加惠耆齡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李侍堯等□□□□爾□奏、孝感縣革生梅調元父子。
糾合多人。
逞兇不法。
活埋至二十餘命之多。
且慘及無辜。
絕人父子。
似此殘忍兇悍。
何事不可為。
地方有此奇聞異事。
一時斷無不輿論喧騰。
而該處距省不遠。
亦必有傳揚至省者。
乃督、撫、司、道。
置若罔聞。
實出情理之外至巡檢袁學澄。
曾經禀報。
是否專禀該署縣秦樸。
其道、府、藩、臬。
及督撫、曾否通詳。
即使該省大小官員。
聯為一氣。
有心諱匿。
或将原禀銷毀。
該巡檢處、自有原詳禀稿可查。
着傳谕李侍堯等、徹底詳查。
如果該巡檢未經通禀。
特成額等豈無聞見。
乃诿為不知。
不行查辦。
已屬身同聾瞆。
形如木偶。
若曾經詳禀有案。
而特成額等。
欲化大為小。
化有為無。
心存諱匿。
置重案于不問。
其罪更大。
李侍堯等、當詳悉檢查。
據實具奏。
固不可有心周内。
亦不可瞻顧特成額等、稍涉回護也。
再署漢陽府王希曾、到任後。
即此案查出禀報。
是否系李侍堯等、先有風聞。
交該署府查辦。
或系屍親控告。
抑系該署府自行檢出舊案查報之處。
并着李侍堯一并查詢明确。
迅速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此案亦應速結。
○以署光祿寺卿窦光鼐、為宗人府府丞。
○壬子。
谕軍機大臣等、本年江蘇淮揚等處。
因河水漫溢。
下遊安東、山陽、清河、桃源等縣。
田禾被淹。
又安徽省安慶、鳳、廬、滁、泗、等府州屬。
夏間雨澤過多。
山水長發。
低窪地畝。
亦被淹浸。
雖經節次降旨、分别蠲赈。
令該督撫等實力撫恤。
毋緻一夫失所。
第念各該處被災地方。
秋成歉薄。
于明春青黃不接之時。
民食恐不無拮據。
是否應需展赈蠲緩。
并此外勘不成災地畝。
應否量予加恩。
分别酌借口糧耔種之處。
着傳谕李世傑。
闵鹗元。
書麟。
即行體察情形。
查明據實覆奏。
候朕于新正酌量加恩降旨。
○以戶部尚書綽克托、為鑲藍旗漢軍都統。
○癸醜。
上禦懋勤殿。
勾到直隸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三人。
絞犯十三人。
餘八十一人予勾。
○順天武鄉試。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全魁、為正考官。
編修戴均元。
為副考官。
○甲寅。
上幸圓明園。
○谕、據書麟奏、大名戕官案内、逆犯徐克展、經豫省委員。
在亳州拏獲。
該署州王家幹。
并未禀報。
複将該犯帶回州城。
顯有攘奪争功之事。
亳州距豫省較近。
豫省所委之開歸道蔣果、自已馳抵亳州。
遵旨押解等語。
又據另片奏稱、據颍州府知府雙保禀稱、于九月初二日。
率同王家幹、押解徐克展、赴清江浦候審。
徐克展、系應解京要犯。
該府繞道解至清口。
殊堪詫異。
已委員迎解至浦。
會同督臣訊明。
即就近委員解京。
并将該府州另行□□□□爾□奏等語。
所奏是。
徐克展、系應迅速解京要犯。
經豫省委員、在亳州地方躧獲。
該州王家幹、意圖攘功避罪。
辄行截留。
輾轉解訊。
以緻稽遲。
實屬可惡。
設或中途有疎脫之事。
必當将王家幹立寘重典。
今幸而書麟委員迎解至浦。
要犯自不緻疎脫。
但王家幹邀功攘奪之罪。
自不可逭。
即蔣果以道員特派前往。
雖該州王家幹、已将典史毛師沆拏獲之徐克展。
先行奪回。
解赴颍州。
但毛師沆以典史微員。
不能與知州争競。
其咎尚屬可原。
且有拏獲要犯之功。
蔣果系監司大員。
其職分之大于知州。
即猶知州之大于典史。
豈王家幹能将要犯奪回。
而蔣果獨不能趕赴颍州。
親提押解。
乃一任王家幹、将要犯輾轉解訊。
殊屬無能。
設該道所屬地方。
遇有此等緊要事件。
亦将如此推诿觀望。
尚複成何事體。
蔣果不勝監司之任。
已可概見。
至颍州府知府雙保、于徐克展解到颍州時。
并不一面具禀。
一面即将要犯就近解京。
乃複繞道解至清江浦。
亦屬不知事體輕重。
除王家幹、蔣果、業經降旨交部治罪。
并嚴加議處外。
雙保、俟該撫查□□□□爾□到日。
再交部議。
其徐克展一犯。
于九月初六日解至鳳陽。
此時自已前抵清口。
着傳谕李世傑、書麟、即遵前旨。
訊明段文經下落。
飛速咨解。
一面錄供。
由驿具奏。
一面即派委幹員。
妥速解京。
并将于何日起解。
約計何日可以到京之處。
先行奏聞。
此旨着由六百裡加緊。
寄交李世傑、書麟、遵照妥辦外。
并将朕辦理此案。
晝夜焦思。
代為伊等設法籌畫、無微不至各緣由、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國梁奏、山永協副将達色禀報、冷口關盤獲形迹可疑之蘇晏宇。
郭安清、二名。
搜出順刀符咒。
又古冶汛、盤獲胡大猷一名。
榛子鎮盤獲孫有禮一名。
俱系形迹可疑。
已解交地方官辦理等語。
大名糾衆戕官案犯。
尚有段文經等未經拏獲。
東省司監、及曆城越獄各犯。
未獲者亦尚有八名。
保無私竄口外。
希圖漏網。
今經李國梁嚴饬官弁。
盤獲形迹可疑各犯。
具見留心。
着傳谕劉峨、于各犯解到後。
即嚴提審問。
是否系大名、曆城、伊陽、等案要犯。
務須究出實情。
毋得任其支吾狡飾。
将此傳谕劉峨、并谕李國梁知之。
○調雲南鶴麗鎮總兵劉之仁、為騰越鎮總兵。
騰越鎮總兵孫起蛟。
為開化鎮總兵。
開化鎮總兵窦瑸、為鶴麗鎮總兵。
卷之一千二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