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速行奏聞。
○乙巳。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谕、據明亮等奏、請将喀什噶爾地方。
額外倒斃馬匹賠補等語。
本年喀什噶爾地方。
乘用馬匹。
差務較多。
又遇瘟疫。
着将額外例斃之馬、二百四十餘匹内。
豁免一半。
其一半着落管牧官員賠補。
○禮部題、冬至節應行慶賀禮。
得旨、今年冬至次日。
着停止行禮。
○丙午。
上禦懋勤殿、勾到安徽、江蘇情實罪犯。
停決安徽斬犯十人絞犯七人。
江蘇斬犯十一人。
絞犯六人。
餘六十六人予勾。
○谕、上年山東被旱成災。
節次降旨。
将舊欠銀兩谷石。
并五十年分、緩徵漕糧。
準再予分限二年帶徵。
以纾民力。
茲據明興奏稱、截留東漕。
又計有二十餘萬石。
若将粜借二項。
全行徵收買補。
而赈濟動用者。
複一并動項采買。
恐同時并徵。
小民力有不逮。
請将出借米石。
分作二年帶徵。
其赈濟動用米石。
俟明年秋收。
再行買補等語。
東省本年雨澤應時。
秋收豐稔。
所有舊欠漕糧。
自應買補歸款。
第念該處積歉之後。
民力未臻充餘。
着照該撫所請。
将出借米一十一萬一千餘石。
加恩分作二年帶徵。
至赈濟動用米八萬二千餘石。
着緩至明□山戊不□秋收。
再行買補起運。
俾民間蓋藏。
益資饒裕。
以示朕體恤闾閻有加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
前經降旨令福康安于十月内。
起程來京陛見。
永保署理陝甘總督印務計此時永保自已将次啟程前往蘭州接署督篆。
陝甘兩省。
皆其所轄陝省現有查拏伊陽首犯秦國棟、及大名首犯段文經二事。
着傳谕永保。
仍督饬陝省文武員弁。
設法搜捕。
上緊偵緝。
務期弋獲。
不得以身在甘肅。
鞭長莫及。
又以接任有人。
稍存诿卸之見。
緻幹罪戾。
至巴延三、曾任總督因庸懦無能獲咎今複加恩擢用巡撫。
該撫抵任後務須痛改前轍。
實力整頓地方。
并督率各屬。
緝拏兩案要犯倘仍因循怠玩以緻吏治廢弛朕一經查出必将巴延三、加倍治罪不能複為典貸也。
○豁免浙江瑞安縣坍田八頃五十六畝有奇額賦。
○丁未。
谕、據畢沅奏。
河南本年鄉試諸生中年屆九十者王協恭一名。
年屆八十以上者。
程鳴岐等四名。
年屆八十者。
王輝祖等二名。
俱已三場完卷。
并未中式等語。
該生等年逾耄耋。
俱各踴躍觀光。
宜沛殊恩以廣作人雅化。
着加恩。
将王協恭、程鳴岐、韋元勳、閻遐齡、毛景燧、王輝祖、仝思義、七名。
俱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俾膠庠耆耇。
得償窮經夙願。
用昭嘉惠耆齡至意。
○又谕曰、永保奏、陝西西安城垣。
于本年九月内、一律修理完竣。
請欽派大臣。
帶領熟谙工程之員。
來陝驗收等語。
西安省會城垣。
前因曆年久遠。
多有坍損。
于乾隆四十六年。
降旨令前撫臣畢沅、動項興修。
并派德成、前往勘估籌辦。
現在此項工程。
已于九月内。
普律完竣。
着仍派侍郎德成、馳驿前往西安。
将該處城工。
履勘查收。
是否如式堅固之處。
據實具奏。
又永保另摺所奏、西安四門箭樓城台券洞。
原估本系黏補。
嗣因東西北三面。
各磚塊酥鹻。
經前撫臣畢沅勘明。
令工員全拆改修完竣。
增估銀一萬八千五百餘兩。
請旨查勘驗收等語。
并着德成、一并查勘。
歸案驗收辦理。
所有随帶司員着一并馳驿。
○又谕據永保奏、接商州營遊擊張濯、商州知州杜锜禀稱、于柿坪地方。
拏獲首犯秦國棟、并伊子秦周兒二犯現已委員星往迎提。
解省審辦屬實等語。
秦國棟、系伊陽戕官案内逆惡首犯。
逃竄日久。
今經永保督饬所屬文武員弁。
于商州地方拏獲。
甚屬可嘉。
永保着交部議叙。
所有拏獲該犯之遊擊張濯。
知州杜锜俱屬出力。
着永保将該二員。
一并送部引見。
并查明究系何人首先拏獲。
或系兵丁聞信抑系捕役訪拏之處。
據實查明覆奏。
同日畢沅又奏稱、據河陝道王銮等禀報、馳赴商雒。
協同商州營遊擊等、查至劉嶺地方。
将秦國棟。
并伊子秦周兒、一并拏獲等語。
秦國棟一犯。
實系陝省兵役盤獲。
業經永保提解至省。
訊得确供。
而豫省委員王銮等、尚腆顔攘為伊等拏獲。
希圖避罪邀功。
實屬可鄙、前經畢沅奏、豫省委員毛師沆、在亳州地方盤獲徐克展一犯。
經該州王家幹、截留帶回州城。
因該州攘奪争功。
最為外省惡習。
業經降旨、令書麟查□□□□爾□。
今畢沅複蹈此轍。
自系該委員捏飾禀報。
希冀争功。
并着畢沅一并查明。
據實□□□□爾□奏。
至秦國棟糾衆拒捕。
竟敢戕殺知縣。
實屬罪大惡極。
乃竄匿稽誅。
至三月之久。
畢沅、江蘭、督饬所屬文武弁。
設法偵緝。
購線追拏。
終未得該犯實在下落。
今經鄰省盤獲。
究系豫省緝捕不力。
畢沅、江蘭、豈不知愧。
何顔腼邀升摺。
畢沅、着仍回河南巡撫本任。
江蘭、仍回河南布政使本任。
畢沅、江蘭、仍着交部議處。
至李侍堯、曆任封疆。
三十餘年。
才具幹練。
素能辦事。
前于雲貴總督任内。
收受銀廠陋規。
及屬員銀兩。
是伊志滿氣盈所緻。
是以嚴加治罪。
定以重辟。
嗣因撒拉爾逆回滋事。
乏人任使。
而李侍堯、才具究屬可用。
複畀以陝甘總督之任。
令其戴罪自贖。
自任事以後。
地方諸事。
尚能整饬。
後因逆回田五不法。
滋擾地方。
李侍堯辦理乖謬。
擒捕遲緩。
複獲重譴。
但伊于軍旅。
本非所長。
且經朕屢次嚴谕督饬之後。
尚能愧奮。
親曆戎行。
一同滿兵打仗。
尚有漢軍舊家風氣。
究與庸懦畏葸者有間。
是以加恩寬釋。
重加錄用。
令其署理部旗事務。
夏間湖北呈控該地方官、侵蝕災赈一案。
派令前往查訊審辦。
俱屬允當。
适因湖廣總督缺出。
即令在彼署理。
李侍堯自署督篆以來。
将該省積年未結盜案。
及孝感縣搶掠活埋多命。
諱匿不辦之案。
查出據實□□□□爾□奏。
具見留心整頓。
知過認真。
且現在各省巡撫内。
非資格尚淺。
即系才具難勝總督之任者。
一時乏人。
所有湖廣總督員缺。
即着李侍堯補授。
李侍堯、屢獲重愆。
今又破格棄瑕錄用。
此朕不得已用人之苦心。
李侍堯、當知感愧奮勉。
痛改前非。
嗣後倍宜潔清自矢。
正己率屬。
于地方諸務。
實力整饬。
毋謂已補實缺。
始勤終怠。
緻負委任至意。
倘該督不知警省。
心存滿足。
以至再蹈愆尤必當加倍治罪。
斷不能再為曲貸也。
○谕軍機大臣曰、秦國棟、系伊陽案内拒捕戕官首犯。
着傳谕永保、即遴派幹員迅速解京聽候嚴訊。
愈速逾妙。
仍饬該委員沿途小心管押。
加意防範。
毋緻稍有疎脫。
其馮萬良、王進城、二犯。
現經永保角□羊豫審辦。
并着傳谕畢沅、将該二犯及前此拏獲留省候質之犯。
一并派委妥員。
角
□羊交刑部。
歸案質審辦理。
至王昶、前經谕令在商州一帶。
緝拏要犯。
今秦國棟、業經拏獲。
王昶、着仍遵前旨。
即來京陛見後。
再赴雲南藩司新任。
所有大名案内段文經一犯。
着責成新任臬司周樽、親往商州。
督饬各屬實力查拏。
周樽甫經加恩擢任。
務須認真出力。
将要犯上緊拏獲。
勿任潛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