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經由江南上鹽船逃走之語。
系河南汝甯府劄知安徽鳳陽通判轉禀等語。
段文經至今尚未就獲。
朕心深為憤懑。
節次谕令該督撫等。
上緊嚴密查拏。
今汝甯府緻鳳陽通判劄内、既有段文經同教之人。
供出該犯已在江南上鹽船逃走之語。
該府自必禀知本省上司。
畢沅即應究明段文經同教。
系屬何人。
此語是否确實有據。
一面奏聞。
一面飛咨李世傑、徵瑞等。
一體查緝。
乃該撫并未專摺具奏。
畢沅平日辦事。
尚屬認真。
何以于此等逆惡首犯。
祗視為海捕具文。
漫不經心若此。
着傳谕畢沅、即切實根訊。
此信究竟得自何人。
是否确實有據。
并因何不即奏聞之處。
據實覆奏。
○又谕、據工部奏、直隸省修墊橋道等項。
本年未經報銷。
逾限六月以上者。
共十五案。
應令該督将遲延各職名。
開送吏部查議一摺。
此等按例報銷事件。
無難随時核辦。
依限造冊送部。
乃逾限六月以上者。
至十五案之多。
經部屢次行催。
迄今未據造報。
可見該督于地方諸務。
任意延緩。
尚不認真辦理。
安望其能實力緝捕要犯耶。
劉峨、着傳旨申饬。
其承辦遲延各員。
該督即将職名開送吏部查議。
勿再延緩。
○又谕、本日明興奏到各摺。
俱系年終彙奏之件。
朕逐加披閱。
内甄别教職等官一摺。
于俸滿教職、則總列為十四員。
複将循分供職、及老病勒休員數。
分晰聲叙。
至佐雜又屬一例叙入。
并未提叙。
總之眉目不清。
可見該撫平日于地方要犯。
尚不能認真緝捕。
況此等刻闆文章。
更不過照例繕寫。
并未經心。
共所稱革職陋習。
豈尚可信耶。
明興、着再傳旨申饬。
增甘肅宜禾縣學廪增生各二名。
從陝甘總督福康安請也。
○甲寅。
谕、據琅玕奏、浙省本年鄉試。
諸生中有年逾八十之章宸衛等四名。
俱三場完卷。
未經中式等語。
該生等年臻耄耋。
踴躍觀光。
宜沛殊恩。
以廣作人雅化。
章宸衛、張啟潚、任際泰、周岸登、俱着加恩。
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俾膠庠耆耇。
得遂窮經夙志。
用昭朕嘉惠耆齡至意。
○又谕、據勒保奏、查審孟木成、紮死張光裕一案。
檢明屍骨。
并非刀傷。
請将原審之州縣、革職嚴審。
并請敕部、揀派賢能司員。
帶領仵作。
來晉覆檢一摺。
此案原因孟鵬程指證确鑿。
是以将孟木成拟抵。
今孟鵬程既以指伊作證之處。
系畏刑誣認。
代為呈辯伸冤。
而檢驗屍骨。
又系跌傷。
并非刀紮身死。
其中必有别情。
不可不徹底究訊。
以成信谳。
着派侍郎姜晟、揀帶明幹司員。
并谙練仵作。
馳驿前往。
會同詳悉覆檢。
秉公查審。
定拟具奏。
其所□□□□爾
□相驗不實之崞縣知縣高虞祥。
承審錯誤之原任告病代州知州吳重光、均着革職。
交該侍郎會同該撫。
一并嚴審究辦。
○又谕、伊齡阿。
仍着管理圓明園八旗、及包衣三旗官兵。
兼管造辦處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據禦史莫瞻菉奏、段文經未經就獲。
必系沿途官弁兵役。
于關隘通衢。
稽查嚴密。
而僻遠地方。
轉或疎脫。
以緻該犯等得以竄迹。
請饬令各該督撫、轉饬所屬。
于一切僻遠之處。
尤須訪緝周匝等語。
段文經等、在逃未獲。
屢經降旨。
饬令各督撫、實力購緝。
并代為籌畫指示。
無微不至。
想該督撫、及地方文武員弁。
亦自必嚴密查拏。
不敢以僻遠之區。
心存疎懈。
但大名首犯段文經、劉勤、至今未就弋獲。
即山東越獄。
河南莊官案内逸犯。
亦尚有多名在逃。
朕為此事。
殊深憤懑。
今莫瞻菉既有此奏。
或該地方官等、于窮鄉僻壤。
搜捕尚有未周。
以緻要犯未能就獲。
現屆年終題奏之期。
為日已迫。
該督撫等、甯尚不知惶遽悚惕。
以期自贖罪愆耶。
着再傳谕劉峨等、務再通饬所屬。
于僻壤處所。
加意留心。
并多方設法躧捕。
将各要犯、按名速獲。
勿得仍有疎懈。
緻幹重戾。
○又谕、據巴延三奏、陝省寶陝局鼓鑄錢文。
需用銅觔。
請敕下滇省督撫、查照向例。
趕辦酌撥。
以便委員赴領等語。
此項銅觔。
向系滇省豫為撥定。
咨陝赴領。
道路遙遠。
亟須鼓鑄。
未便稽遲。
着傳谕富綱等、即将陝省應買第十五運銅觔。
查照向額數目。
于近省各廠撥定。
迅即咨會陝省。
一俟委員到日。
即行兌領運回。
以資鼓鑄。
○兵部議準、廣西巡撫孫永清奏、武鄉試步箭。
向例十人一班。
各輪射一矢。
易于藏拙。
應改每人連射六矢。
再撫臣帶武巡捕入闱。
恐滋弊端。
請禁止。
文闱一體辦理。
從之。
卷之一千二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