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務須嚴饬所屬。
設法躧緝。
毋任遠揚漏網。
○庚辰。
谕曰、常青題參怠玩廢弛之诏安營守備毛天俊、請旨革職一本。
閩省正值派撥弁兵。
剿捕台灣逆匪。
該守備有經管汛地海口。
并不親曆巡查。
安知非故意怠玩。
欲求參革。
以遂其規避領兵打仗之私。
情節甚屬可惡。
毛天俊着革職。
仍于該處枷号。
俟軍務告竣。
再行釋枷充徒。
以示懲儆。
○又谕、戶部議覆、九江關一年期滿、短收盈餘銀三萬五千四百餘兩。
請着落前任監督虔禮寶、現任監督海紹、各按經徵月日。
照數賠補。
并請将該監督等交部治罪一摺。
固屬照例辦理。
第念上年楚省歉收。
以緻木商簰把。
過關較少。
稅課短绌。
尚屬有因。
着加恩寬免銀二萬五千四百四十二兩。
其餘銀一萬兩。
着令虔禮寶、海紹、各按經徵月日。
照數分賠。
并從寬免其治罪。
○谕曰、複興等奏、審訊由邊卡入境。
偷竊牲畜之烏梁海賊犯、分别拟罪、并将私行寝息之駐卡侍衛、台吉等、分别枷責。
及交部議處等語。
此案複興等如此輕拟完結。
實屬錯謬。
設立卡座。
派令侍衛駐劄。
原為稽察行人。
防範賊盜。
地方與軍營何異。
今該處賊人數次往來。
竊去許多牲畜。
該侍衛即獲重罪。
乃德永并不呈報該管大臣。
竟敢私罰牲畜。
侵蝕寝息。
甚屬膽大。
複興等、僅将德永革職枷責完結。
所奏殊為妄誕。
德永着即處絞。
為衆示儆。
同德永侵蝕息事之台吉桑濟紮布、桑濟策楞、着拟絞、解部另行請旨辦理。
其額布肯、哈噶鼐、阿爾奇齊、巴布什、鄂爾古庫、巴祿寨、葉句、達什、查汗等、尚未侵蝕入已。
但私同寝息。
已屬失察。
着即照複興等所奏行。
再複興等奏、杜爾伯特親王車淩烏巴什、給與德永回書。
亦屬不合。
并請交部議處。
車淩烏巴什、系愚蠢蒙古。
伊何能想到必須呈報将軍大臣。
此事如果系伊起意先欲寝息。
給德永書信。
朕必将伊一并從重治罪。
今車淩烏巴什、僅給回書。
尚屬無罪。
車淩烏巴什、着加恩免其議處。
總管達什、查知此事。
即行呈報。
辦理尚屬可嘉。
豈有反行議處之理。
達什着寬免。
仍發賞大緞二匹。
以示獎勵。
總管色爾克、去年前往木蘭。
此事與伊無幹。
亦無庸交部。
複興阿克東阿、辦理此事。
甚屬懦弱錯謬。
着傳旨嚴行申饬外。
仍交部嚴加議處。
複興等接奉此旨。
于駐卡侍衛官員等、逐一嚴禁。
嗣後各以德永為戒。
即通行新疆将軍大臣等、傳知所有邊卡地方。
○一體嚴慎遵行。
并曉示京城三旗侍衛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任承恩、一味遷延觀望。
直至此時。
始同普吉保親往帶兵進剿。
但此次攻剿賊匪。
亦因普吉保親督遊擊等、進攻關口八卦山各賊莊栅。
而任承恩不過于西門一路。
從後策應。
彰化城内外搜查窩藏賊匪。
并未親至賊巢。
其所稱出其不意。
派兵痛剿。
蓋亦系普吉保之意。
任承恩但因人成事。
如許多日。
所辦何事。
且該提督前此既心存恇怯。
則此次所稱親督官兵。
分路夾攻之處。
恐亦未可盡信。
況賊匪既屢經官兵剿殺。
而此次任承恩所奏摺内、又稱官兵奮力。
殺賊無數。
是賊匪幾于殲戮靡遺。
何以摺内又稱賊勢尚在蔓延。
南北官兵未能會合。
看來皆由綠營将弁。
飾詞謊報。
既可掩其恇怯。
又可藉以冒功。
所言殊不可信。
着常青、即将任承恩、曾否親自帶兵赴八卦山打仗。
及所報殺賊數目。
是否确實。
秉公嚴查。
如有捏飾虛報情節。
即行據實參奏。
○辛巳。
祭先蠶之神。
遣妃行禮。
○谕曰、各省舉人教職。
由本班截取、铨選知縣。
例應該省督撫驗看。
其不勝民社者。
随時奏聞。
改為司铎。
或仍留教職本任。
于澄叙官方之中。
原寓體恤寒畯之意。
在各督撫受朕簡任。
身為封疆大吏。
于驗看時、本應悉心甄别。
秉公辦理。
不緻徇情受賄。
任意愛憎。
俾才具衰庸者。
得以濫竽。
而年力尚堪驅策者。
轉緻屈抑。
但思舉班選用知縣。
需次多時。
人人各思自效。
一經督撫驗看。
不勝民社。
遽停其铨用。
未免心懷觖望。
妄生訾議。
究不足以服人心而昭公當。
嗣後直省舉人教職。
由本班截取知縣。
經該督撫驗看難勝民社。
如該員不甘就教。
情願赴京引見者。
仍着該督撫照例給咨送部。
候朕鑒定。
其或因路遠跋涉維艱。
不能赴京者。
準赴鄰省督撫呈明。
覆加驗看。
倘系年力未衰。
原驗督撫、果有不甚确實之處。
即由鄰省督撫奏明。
再行給咨送部引見。
以示朕用人行政。
一秉至公。
即微員亦不使稍有向隅至意。
○閩浙總督李侍堯奏、總兵郝壯猷一路。
于二月二十一日。
收複鳳山縣城。
北路賊匪。
自必聞風震懾。
如鳳山無須重兵。
即可全力專注北路。
又查出逆匪林爽文僞示三張。
謹封固呈覽。
谕軍機大臣等、官兵已将鳳山縣城收複。
是南路賊匪。
業經潰散竄逃。
無難收剿淨盡。
黃仕簡即應督率将弁。
迅赴北路。
會合任承恩、分路夾攻。
以期一舉蒇事。
乃竟仍安坐郡城。
按兵不舉。
而任承恩亦惟于賊匪來擾時。
派撥弁兵。
零星堵禦。
并未親身帶兵。
直抵賊巢。
李侍堯心思周到。
自早已看出伊二人之誤事。
但以黃仕簡、承襲公爵。
久任提督。
素昔恩遇較優。
而任承恩、系任舉之子。
朕轸念伊父前勞。
特加錄用。
擢至提督。
不免為之稍留地步。
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