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荼毒。
朕心更為不忍既使助義出力之人。
無辜受累。
且恐他處義民。
聞而生畏。
阻其踴躍。
投效之心大有關系着傳谕柴大紀、如諸羅已無他慮。
自應悉力固守。
以待援應。
萬一實難守禦。
必須出城。
另圖進取之時。
務将城内義民、及其家屬、妥為捍衛。
先行送出。
然後振旅出城。
俾該處義民不緻被賊戕害。
方為妥善。
○命修撰錢棨、在尚書房行走。
○是日起。
上以孟冬享太廟齋戒三日。
○癸巳。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台灣剿捕賊匪調撥廣東兵、已有一萬數千。
粵東與福建毗連。
亦系海疆重地。
沿海口岸甚多在在需兵巡邏防守而台灣剿賊事務。
尚未蒇功。
或将來尚不無添調官兵之處。
閩粵系屬鄰省。
遇有調撥較為近便。
自應豫為籌備。
此時粵東調赴台灣之兵甚多。
該省存兵較少。
孫士毅、此時應于附近潮州一帶地方。
廣為招募。
勤加訓練不妨多多益善。
既可資該省巡防之用設遇有調撥。
亦可就近派往。
但須密籌妥辦。
不可稍涉張皇。
至粵省前後調赴台灣官兵。
必有子弟人等随往。
該兵丁内、有在台灣病故損失者。
自尚懸額未補。
應即于該兵丁随行子弟内。
揀選補額。
一體充伍食糧。
随營效用亦可增添兵力着交福康安、常青、即行遵照辦理。
○甲午。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柴大紀奏到、搜獲賊匪僞劄。
内有防守海口要隘等語必系慮及将來窮蹙之時。
希圖竄逸入海可見賊人氣餒。
已豫思逃竄。
将來官兵四路追剿。
賊匪自必由海口遁逸。
不可不加意嚴防。
着福康安、常青等、務須嚴饬弁兵。
于沿海各口岸要隘處所。
梭織往來。
巡邏稽察。
毋使賊人搶占船隻。
得以逃往洋面。
緻搜捕有稽時日。
○赈貸河南商邱、甯陵、睢州、鹿邑、永城、柘城、等六州縣、水災饑民。
緩徵新舊額賦。
并予葺屋銀兩。
○以原任江蘇布政使英善、署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是月。
欽差大學士公阿桂等奏、睢州十三堡堵築漫口。
本拟九月底即可合龍。
因連日北風大作。
水力猛悍。
西壩下首。
回溜尤大。
以緻壩台陡陷。
沖失埽個。
現将壩頭裹住。
俟口門水勢略緩。
再行趕緊鑲做。
得旨、待之數日。
早虞有此。
祇可盡人力。
以俟天神之佑。
勉為之。
○江南蘇松鎮水師總兵魏轍奏、臣于八月後。
親出外洋。
巡查各處島岙。
并無違禁搭寮打捕人等。
亦無奸匪藏匿。
海洋洵屬敉甯。
得旨、綠旗習氣不堪。
非虛應故事。
則過于騷擾。
吓詐牟利。
此奏祇在疑信各半慎之。
○欽差協辦大學士陝甘總督辦理将軍事務福康安奏、臣行抵廈門。
詢問賊匪情形近更猖獗。
自鳳山至彰化、要隘處所。
半被賊據南北兩路。
聲氣相通。
每于官軍經過之地從中突出邀截。
以緻郡城諸羅兩處。
受困日久臣一到鹿仔港。
即整兵前進。
務将賊匪屯聚相聯之處。
痛加剿殺。
使其首尾不能相顧批、是。
以彼巧計攻彼。
此語得之。
又稱、臣酌量情形。
或帶兵直抵諸羅。
或進逼大裡杙賊巢要領既得。
雖賊匪衆多。
無難克期殲滅。
批仍以安民為先。
解其脅從。
既安之後。
仍當防之。
○河南巡撫畢沅奏、豫省起運漕糧。
向令軍船赴衛輝浚縣、等處水次。
領運開行。
但衛輝以東。
河身狹淺。
必須沿途起剝。
近年淺澀更甚羁滞逾期。
查湯陰縣屬之五陵地方。
原系兌運漕糧水次。
河水較為寬深。
若于該處受兌上遊漕米。
止須用小船剝運。
而近次各屬、更可就近上船。
尤為便捷。
請将本年冬漕暫移五陵兌運一年。
如果辦理妥協。
再行酌議移建倉廒。
得旨、如所議行。
卷之一千二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