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蓋、今夫、且夫、等字。
此等字樣。
主試者應于臨期酌量颠倒。
限令遵行。
毋庸按年排定。
即三藝承題全用夫字。
或全用蓋字。
起講全用今夫。
或全用且夫。
俱無不可。
至設科取士。
原為旁求俊乂。
掄拔真材。
以備國家任使。
應試諸生。
由科甲出身者。
大而内居卿貳。
外任督撫。
小而翰詹科道。
分任群職。
即州縣等官。
亦無不有身膺民社之責。
該生等積學應試。
為登進初階。
自當束身圭璧。
以端其本。
乃不安義命之徒。
往往希圖僥幸。
舞弊作奸。
愈出愈巧。
以緻人言籍籍。
不得不大為之坊。
嚴申例禁。
竟至與穿窬宵小。
一律防閑。
覺大學士九卿所議各條。
朕深愧無德化之感士子也。
此後應試諸生。
務須經明行修。
争自濯磨。
以端實學而期仕進。
其膺衡文之任者。
亦應精白乃心秉公鑒拔。
以副朕作人雅化。
○戊午。
孝莊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西陵。
上詣慈甯宮、壽康宮行禮。
○谕軍機大臣曰、德成自浙江差竣回京。
偶詢及柴大紀平日居官聲名如何。
據奏風聞柴大紀。
自複任台灣總兵以後。
縱恣自大。
且居官貪黩。
較之地方文職尤甚。
并将台灣所轄守兵。
私令渡回内地。
貿易牟利。
駐守之兵。
所存無幾。
上年逆匪林爽文等、滋事不法。
其始不過會匪黨夥。
聽從附和。
人數無多。
因存城之兵無幾。
不能即時搜捕。
賊匪糾衆肆擾。
距府城止三十餘裡。
而柴大紀尚不思前往堵禦經永福催令出城。
始與打仗。
又因兵少敗衄。
以緻賊匪益肆猖獗。
不可複制等語。
若如所奏。
是柴大紀在總兵任内。
貪縱不職。
骩法牟利。
于賊匪起事之初。
任意玩視。
使賊匪得以鸱張。
蔓延日久。
竟由柴大紀貪縱廢弛。
釀激事變。
其平日劣迹。
已屬确有可據。
浙江既有風聞。
福建自更有議論。
福康安到彼後。
于柴大紀種種劣迹。
自必有所見聞。
即應訪查明确。
将其實在款迹。
據實參奏。
乃僅稱沾染綠營習氣。
狡詐難信。
而于柴大紀平日如何侵貪激變之處。
并未逐款指出。
祇含糊具奏。
豈欲待朕自為揣度耶。
試思柴大紀守城有功之人。
若止憑含糊無據之詞。
豈能将伊治以無名之罪。
今朕于召見德成。
無意中偶然詢及。
始悉此等情節。
而德成于朕詢問時。
初猶以柴大紀屢次邀恩懋賞。
未肯遽行陳奏。
經朕再四開導。
始一一具奏。
福康安受朕深恩。
非他人可比。
乃于柴大紀平日罪狀。
并未列款入告。
福康安豈德成之未若耶。
着傳旨嚴行申饬。
并着将柴大紀實在款迹。
詳悉查明。
即詢之永福等、果否實有前項骫法營私之處。
即行據實參奏。
至李侍堯自調任閩省。
駐劄廈門。
于柴大紀平日居官聲名狼籍。
及廢弛玩誤之處。
豈無屬員禀報。
來往傳聞。
乃李侍堯見柴大紀、經朕屢加恩獎。
辄思容隐不言。
殊不知朕于臣下功罪。
從不肯絲毫假借。
即如李侍堯、從前曆任總督、素能辦事。
受朕恩眷最優。
後因在雲貴陝甘任内。
兩次獲咎。
即将伊按例治罪。
今于辦理台灣軍務。
頗能奮勉。
仍疊次加恩。
即李侍堯所身受者而言。
已可共證。
今李侍堯于柴大紀有心瞻顧徇隐。
實屬辜恩負良。
即日大功告竣。
本欲給還原襲伯爵。
以示優獎。
今伊似此心存欺隐。
豈可再膺懋賞。
給還伯爵耶。
朕臨禦以來。
勵精圖治。
五十二年如一日。
如福康安、李侍堯、此等存心行事。
或在朕九旬百齡之時。
妄思朦混或可。
今清明在躬。
無遠勿矚。
即歸政以前。
猶日孜孜。
不敢甯息。
豈肯于一切政事。
稍涉含糊。
即諸臣中小有過失。
朕非不曲加寬假。
至于用人行政。
以及關系地方吏治軍國之事。
則是非曲直。
從來核實辦理。
賞功罰罪。
權衡至當。
安能任臣下之颟顸了事耶。
所有德成指出柴大紀各款。
及此外有何别項劣迹。
并着福康安、李侍堯、各行嚴查密訪。
據實參奏。
毋得再有瞻徇。
緻幹重咎。
○又谕、前經降旨。
加封柴大紀伯爵。
并賞給銀一萬兩。
令琅玕于浙江庫項内、支銀五千兩。
給伊家屬。
并谕令李侍堯于閩省藩庫内、撥銀五千兩。
解送柴大紀處、給予使用。
現在另降谕旨。
訪查柴大紀激變殃民之事。
所有前項銀兩。
未便徑行賞給。
着傳谕李侍堯、琅玕、接奉此旨。
将前項銀兩。
暫停給發。
另候旨辦理。
○己未。
上禦乾清宮。
召土爾扈特固山貝子沙喇扣肯入觐。
○谕曰、虔禮寶奏、甄别教職千總。
查辦鳥槍。
估修船隻、及官員并無換帖宴會、制造萬民衣傘等事各摺。
已于摺内批示。
此等尋常年終彙奏事件。
例應巡撫于年終具奏。
孫永清即因來京陛見。
亦當将此等應辦之事。
辦畢具奏後。
再行起程。
或以彙奏尚未屆期。
俟到京後、自行陳奏。
亦無不可。
有何迫不及待之處。
而辄交暫護撫篆之藩司陳奏耶。
看來竟不免心存觀望。
于親管之布政使。
即如此周旋。
則一切吏治。
必廢弛不可問。
孫永清着交部嚴察議奏。
○又谕曰、江蘭奏、伊父江正大、遣家丁攜銀二萬兩。
來豫采買黑豆二萬石。
交江南總督兌收。
聽候運閩等語。
現在剿捕台灣逆匪。
大功即日告竣。
江正大以黑豆為軍營飼馬要需。
出赀采買運閩。
以充軍用。
尚屬急公。
江正大着交部議叙。
○又谕曰、雅德現已緣事拏解來京。
其所遺員缺。
着調博興、前往喀什噶爾、協同明亮辦事。
博興員缺。
着調格繃額、前往和阗辦事。
格繃額員缺。
着賞給盛住道員職銜。
前往塔爾巴哈台、在領隊大臣上行走。
○谕軍機大臣曰、柴大紀前任台灣總兵時。
廢弛營伍。
縱令兵丁渡海貿易。
是以有林爽文等跳梁滋事。
雅德在閩多年。
乃柴大紀如此悖謬。
豈竟毫無見聞。
竟屬喪盡天良。
着傳谕明亮、接奉此旨。
即将雅德鎖拏。
派委幹員。
妥為照料。
解京治罪。
并着先訊大概。
迅速奏聞。
○又谕、現在福康安、已攻克鬥六門。
并有攻破大裡杙賊巢之信。
逆首林爽文、定可即日就擒。
其南路賊匪。
聞北路官軍屢次克捷。
自必聞風膽落。
且經常青曉谕各莊民人。
如遇賊黨入莊。
即行拏解。
并蹤迹莊大田藏匿處所。
共相擒獻。
給予重賞。
當此賊首潰竄之時。
其餘黨羽日就解散。
或其夥匪自謀生路。
竟将莊大田縛獻。
亦未可定。
且逆首林爽文之次。
即系莊大田。
均為渠魁首惡。
即日福康安拏獲林爽文後。
斷無将莊大田竟置不辦之理。
自應乘屢勝兵威。
于北路賊匪搜剿淨盡之後。
前往南路。
與常青會合一處。
并力剿捕。
務将賊目莊大田。
及黨夥各要犯。
悉數拏獲。
方可謂之蒇事。
其洋面一帶。
仍着常青、嚴饬将弁。
實力巡緝。
截其逃竄之路。
勿令賊人得以奔竄入海。
本日令軍機大臣提訊任承恩。
據供、曾聞柴大紀操守平常。
聲名狼籍。
并不管束兵丁。
任其遊蕩。
上年十一月。
柴大紀巡閱各營。
本應由彰化至淡水等處查閱。
因聞林爽文滋事。
并不前往查辦。
轉回至府城。
後來林爽文攻擾府城時。
聞柴大紀尚在城内。
經永福催令打仗。
始帶兵出城在城外十餘裡地方駐劄等語。
與昨日德成所奏。
大略相同。
似無虛假。
柴大紀種種劣迹。
德成在浙江。
尚有風聞。
而任承恩、于四十九年到提督任時。
亦已聞其聲名狼籍。
廢弛營伍。
可見人言藉藉。
已非一日。
乃福康安、李侍堯、含糊徇隐。
即治罪亦所應得。
今經朕嚴行訓饬。
福康安、李侍堯、務将德成指出柴大紀各款。
及任承恩所供各情節。
并此外尚有何劣迹。
一并據實查參。
候朕裁酌。
○是日起。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齋戒三日。
○庚申。
谕據福康安等奏、官兵自鬥六門前進。
攻克水沙連、大裡杙等處。
請将出衆奮勉人等。
分别施恩等語。
此次官兵實屬奮勇出力。
即照福康安等所請。
索倫佐領阿穆爾塔。
着授為一等侍衛。
事竣留京當差。
副将張芝元。
着暫賞給總兵職銜。
交福康安酌量指缺題補。
翼長六十七。
着賞給副都統職銜。
總兵袁國璜。
着賞給伯起巴圖魯名号。
三等侍衛博綽諾克。
着賞給能登巴圖魯名号。
特勒登額。
着賞賞給珠埒升額巴圖魯名号。
巴顔泰。
着賞給揚桑阿巴圖魯名号。
定什鼐。
着賞給瑚棟阿巴圖魯名号。
翁果爾海。
着賞給額騰額巴圖魯名号。
藍翎侍衛察罕。
着賞給努斯洪額巴圖魯名号。
前鋒侍衛西津泰。
着賞給法爾沙台巴圖魯名号。
吉林佐領五德。
着賞給噶爾薩巴圖魯名号。
黑龍江馬甲棍德。
着賞給吉爾崆額巴圖魯名号。
仍照例各賞銀一百兩。
藍翎侍衛德色、委護軍參領紮拉芬、護軍校七十九。
着各升一級。
紮拉芬、七十九。
遇有本營缺出坐補。
黑龍江佐領富永。
着賞給協領職銜。
土守備日布木。
着賞給遊擊職銜。
拜唐阿華聘、親軍碩多爾海、德勒什、墨爾根保。
着作為藍翎侍衛。
護軍校彀德保、巴哈、托克托豁、骁騎校全亮。
着授為委署章京。
遇有本營缺出坐補。
藍翎長雅林保、德森保、濟蘭泰、司辔瑪爾瑚善、親軍倭和、雅爾哈善、墨爾渾保、巴津保、色列布、克賽保、前鋒色布騰、護軍紮勒杭阿、申齊保、着授為護軍校。
遇有本營缺出坐補。
參将李芳園、遊擊穆騰額、上虞備用處拜唐阿雲騎尉富蘭、守備丁世偉、張玉楷、土守備班第爾結、安朋、土千總任彥。
着賞戴花翎。
拜唐阿讷新保、司辔富克精阿、親軍喀圖、吉林骁騎校紮克丹保、委官和善、領催德林保、黑龍江前鋒克什保、彰果保、馬甲伊薩布、千總馬登雲、方德貴、黃彩、鄧應祥、把總馬中貴、羅邦翰、外委張績、張朝鳳、範模、倪福林、土都司薩爾結、番子千總僧薩、策旺。
着賞戴藍翎。
黑龍江壯丁森伯鼐。
着作為本處領催。
圖布慎。
着作為本處馬甲。
以示鼓勵。
○又谕、現在台灣剿捕事宜。
克日蒇功。
所有一切善後事宜。
俱須大員籌辦。
徐嗣曾現在省城。
并無要務。
即湖南官兵。
計期已可料理過省。
而廈門泉州一帶。
有李侍堯在彼駐劄。
足資經理。
徐嗣曾計此時已前赴台灣。
着将撫恤難民、估計城工、清查叛産、搜拏賊屬等事。
悉心籌辦。
務期妥協。
所有巡撫印務。
着伍拉納暫行護理。
○又谕、盛京将軍公永玮、曆任辦事。
尚屬妥協。
今聞溘逝。
殊堪轸惜。
除加恩賞給陀羅被外。
并遣禦前侍衛前往賜奠。
仍着該部查照弘晌之例。
奏請給予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