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饬之旨。
更緻遇事遊移。
則其不是更大。
至柴大紀貪劣各款。
并非無據。
福康安等訪查得實。
即應列款嚴參。
不必因此時尚在用兵。
稍為容隐。
現在剿捕事務。
雖尚未竣。
豈辦一柴大紀。
即慮其去而從賊乎。
福康安等、惟應據實參奏。
朕即不肯沒其守城微勞。
亦自另有裁奪也。
○
○甲戌。
谕、據福康安奏、拏獲偷渡人犯一摺。
内稱、據總兵李化龍禀報、都司陳邦光等、在鹿仔港附近之番仔<土穵>海口。
拏獲謝胡船一隻。
并無執照。
内載康節等男婦一十九名口。
内孫兩、陳昌、李福、三名。
頭上皆有傷痕。
謝牛一名。
供認曾經從賊。
又總兵陸廷柱禀稱、汛弁在鹿耳門外。
拏獲李淡無照船一隻。
共載張桃等男婦二百四十餘名口。
訊系自内地偷渡台灣。
遇風飄到鹿耳門等語。
此事甚屬可疑。
台灣地土膏腴。
素稱沃壤。
向來内地民人。
或私渡謀食。
亦所不免。
但現在台灣逆匪滋事。
該處民人。
遭其擾累。
生計維艱。
尚或因無地可耕。
紛紛遷避。
若内地民人。
前赴該處。
則不惟口食無資。
且恐身罹殘害。
是此時斷不應有此偷渡台灣之事。
自必系鹿仔港等處沿海賊匪夥黨。
現經官兵剿捕。
勢已窮蹙。
思欲偷生逃死。
或将入内地潛匿。
或将由海道遠揚。
因詭稱内地民人。
私載船隻。
以為免脫之計。
不可不嚴行究辦。
福康安現在該處搜捕逆首。
所有此等偷渡各犯。
務須嚴行訊鞫。
根究得實。
從重定拟。
仍一面分派弁兵。
在鹿仔港、鹿耳門、沿海各口岸。
嚴密稽查。
毋使賊匪夥黨。
私自竄逸。
并着李侍堯、查明此等私渡船隻。
系從何處口岸逸出。
即将該地方官、及防守各員弁。
一并查明參奏。
○
○谕軍機大臣等、福康安奏到之摺。
系初七日拜發。
在前日奏到十三日所發奏摺之前。
該處賊匪。
阻溪自固。
壘砌石牆。
安設賊卡。
聚至萬人。
非一朝一夕所能為。
福康安于攻破大裡杙賊巢後。
若即統領大兵。
乘勝追殺。
則賊匪紛紛逃竄。
救死不暇。
豈尚能收合夥黨。
聚集萬人。
從容壘砌石牆。
設卡拒守。
即使攻破大裡杙後。
或有堵拏餘匪。
撫輯彈壓事宜。
亦祇應于将領中、酌留數人。
帶領弁兵在彼。
盡足以資料理。
福康安即當親統大兵。
乘勝罙入。
搜捕賊匪。
即或逆首逸入内山。
生番等懾于軍威。
亦必即時擒獻。
乃官兵于十一月二十五日。
攻破賊巢。
直至十二月初四日。
始由平林仔發兵前進。
計期已閱十日。
使賊匪得以乘暇。
收合餘黨。
于集集埔豫為布置。
臨溪設卡。
壘堵塞路。
據險死守。
幸而衆兵奮勇出力。
攀援直上。
将集集埔内賊營。
全行剿洗。
而首逆林爽文、又經乘間逃竄。
此皆福康安等辦理遲緩。
與賊以暇。
若早至生番隘口。
則并可不需此戰。
或竟将林爽文即時擒獲。
乃失此機會。
實屬可惜。
至從賊匪徒。
雖經遵示投出。
現在自不得不從寬貸其一死。
但究非良善之人。
将來總未便仍留該處。
應于辦理善後事宜時。
酌量分别遷徙他省内地安插。
方為妥善。
○
○乙亥。
谕曰、恒瑞自台灣帶兵赴援。
觀望遷延。
種種玩誤。
又妄行奏請添兵。
張大賊勢。
若治以搖惑軍心之罪。
即應按軍法立斬。
豈福康安曾經屢次出兵。
而于行軍紀律。
尚未之知。
幸而朕于剿捕事宜。
先機籌畫。
早命福康安前往督辦。
恒瑞奏請添兵時。
福康安已将次到彼。
人心鎮定。
不至為恒瑞妄誕之詞。
遽有搖動。
若彼時福康安尚未奉命前往。
則台灣祇有常青一人。
其将領兵民等、見恒瑞系參贊大員。
如此張皇失措。
奏請添兵。
必為其浮言所惑。
心懷疑懼。
阻其銳氣。
不但台灣全郡俱至動搖。
即福建内地、亦皆人心惶惑。
尚複成何事體。
恒瑞妄言惑聽。
本應即在軍前正法。
前次朕所以稍從寬辦。
不即将伊請兵奏摺發鈔治罪者。
以彼時官軍剿賊。
尚未得手。
正值人心惶遽之時。
若遽将恒瑞怯懦張皇之奏。
宣播中外。
既慮傳聞駭聽。
兼恐外間無識之徒。
以将軍參贊等、剿捕賊匪。
奏請添兵。
朕轉靳而不與。
妄生議論。
是以未即宣示。
止降旨福康安、即令恒瑞回京。
令剿捕事務。
業已将次完竣。
即是不須添六七萬大兵之明驗。
恒瑞前此妄言之罪。
自應核辦。
試問之福康安。
現在豈待恒瑞請添之兵到彼。
始能解圍破賊。
攻克賊巢耶。
恒瑞前次所奏。
非妄言惑聽而何。
朕因念恒瑞年輕無識。
且系宗室。
姑援議親之條。
不即寘以重典。
僅令回京候旨。
已屬格外施恩。
乃福康安節次奏到之摺。
曲為庇護。
将恒瑞聯寫銜名。
又屢于摺内聲叙恒瑞帶兵打仗。
試思伊為滿洲大臣。
衆皆打仗。
伊不打仗。
逃往何處乎。
且屢經令福康安、向恒瑞逐款嚴诘。
妄請添兵。
搖惑軍心。
是其首罪。
乃福康安并不問此一條。
轉為之多方開脫。
且稱其打仗奮勉。
仍請留于軍營。
該處帶兵。
如鄂輝、舒亮、普爾普等之遠勝恒瑞者。
正複不少。
豈必須恒瑞一人。
其意不過遇有帶兵打仗。
即可将恒瑞鋪叙功績。
冀朕加恩錄用。
又前因保甯在四川将軍總督之任。
足資倚任。
而福建将軍。
在目前為要缺。
是以将鄂輝調任福州。
以資鎮馭。
嗣因保甯補放伊犁将軍。
川省現無熟悉番情之人。
故仍将鄂輝調回成都。
而以常青仍為福建将軍。
福康安具奏時。
尚未知保甯調任伊犁之信。
何以欲将鄂輝仍留成都。
福康安不過因恒瑞本系福州将軍。
希冀仍留恒瑞原任之意。
福康安自問。
常青不如恒瑞之為将軍耶。
此等處。
豈能逃朕洞鑒。
福康安由垂髫豢養。
經朕多年訓誨。
至于成人。
今甫經委任。
畀以軍旅重寄。
即現在剿捕賊匪。
攻克賊巢。
皆朕指授方略。
再三訓示。
将士等踴躍用命。
始能所向克捷。
今甫經解圍得勝。
朕即優加獎賞。
福康安自當倍加感奮。
迅速擒拏賊首。
克日蒇功。
以期承受恩眷。
乃竟敢藉此微勞。
袒護親戚。
此等伎倆。
豈能于朕前嘗試耶。
本應從重治罪。
因念其現在帶兵剿賊。
業經攻克巢穴。
拏獲逆犯家屬。
姑從寬免其深究。
着傳旨嚴行申饬。
福康安惟當益知愧懼。
力改前非。
若能将林爽文、莊大田、生擒解京。
尚可将功補過。
仰承恩眷。
至恒瑞、仍着福康安遵照前旨。
革去職銜。
伊系宗室。
不忍拏問。
令其自備資斧。
速行來京。
交部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