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三年。
戊申。
冬。
十月。
己醜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乾隆五十四年時憲書。
○順天府行鄉飲酒禮。
○谕曰、劉峨奏宣化府屬蔚州北門子等九十九村、西甯縣石寶莊四十村、懷安縣西陽河等十五村、于八月初旬、雨中帶雹。
田禾間有折損。
未能一律成熟等語。
蔚州、西甯、懷安、三州縣所屬村莊。
田禾被雹受傷。
雖系一邑中之一隅。
不至成災。
但念該處上年甫經受旱。
今秋又複被雹。
收成歉薄。
若将新舊錢糧一例催徵。
民力恐未免拮據。
所有該三州縣被雹之一百五十四村莊。
應徵新舊錢糧倉谷。
俱着緩至次年麥熟後徵收。
以纾民力。
仍着該督酌量情形。
借給口糧耔種。
俾資接濟。
該部遵谕即行。
○庚寅。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賞給綠營兵丁銀兩一摺。
内稱、兵丁等偶因猝被水災。
房屋漂失。
荷蒙格外體恤。
懇求叩謝天恩等語。
荊州此次被淹較重。
兵民等蕩析離居。
朕心為之恻然惕然。
特發給帑金。
命阿桂前往。
會同該督等、詳悉查勘。
加意撫綏。
目下積水早已消涸。
兵丁等經撫恤之後。
即或元氣不能遽行全複。
而一切居住房屋。
自必逐漸修建。
此時約有幾分光景。
阿桂等亦當查明詳晰奏聞。
及閱本日奏到各摺。
俱系尋常覆奏。
及代為謝恩之件。
而于兵丁居住、及生計情形。
竟未叙及。
豈不知朕轸念災區。
無時或釋耶。
着傳谕阿桂、即将荊州現在兵民房屋修建約有幾分。
及輿情是否安輯之處。
據實奏聞。
以慰廑注。
本日鑲藍旗将荊州送到之骁騎校觀布等、帶領引見。
當令軍機大臣詢問一切。
并着将原片發交阿桂閱看。
至另摺奏、詢據舒常、陳淮稱、解員熊泗、官冊履曆内開年五十六歲。
與該員在閩省所供年七十一歲之處不符。
或系因諱竊饷鞘之案發覺。
私自增添。
希圖問拟罪名。
得以援例收贖等語。
官冊履曆年歲。
止有以多報少。
從無以少報多之事。
即人之年貌。
亦系早衰者多。
老健者少。
一見無難立辨。
若雲熊泗希圖收贖。
私增年歲。
李侍堯等又何德于熊泗、而豫為之地步乎。
即熊泗實年七十餘歲。
在楚居官。
恐以衰老勒休。
隐瞞年歲。
容或不免。
然亦不過隐瞞四五歲。
斷不能添至十六歲之多。
且陳淮亦未見其人。
即按冊派往也。
所謂錯中錯。
詐中詐矣。
必系陳淮于派委時。
并未親加驗看。
僅照官冊點派。
此等饷鞘要件。
理應遴選強幹之員護解。
方無贻誤。
況軍饷尤關緊要。
而楚省佐雜甚多。
豈無年力富強可派之人。
乃陳淮既不能慎派于前。
又複支飾于後。
其伎倆能于朕前弄巧耶。
再近日屢據慶麟等奏報、後藏脅噶爾之圍已解。
巴勒布賊衆退遁二站。
後又有千餘名。
由列子陸續渡河。
前至薩喀等語。
看來賊衆無能。
若竟退歸巢穴。
轉難深入窮追。
今乘其自來。
正俟待我兵至藏。
痛加殲戮。
使之畏懼乞降。
永靖邊隅。
着将慶麟等近奏之摺。
并所降谕旨。
一并鈔寄阿桂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以大理寺少卿蔣曰綸、為光祿寺卿。
○辛卯。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阮惠等雖已讓出黎城。
而嗣孫尚無消息。
恐我兵徹回。
阮惠等複乘虛攻搶。
并将黎氏子孫、全行戕害。
反贻後患。
谕令許世亨帶兵數千。
直至黎城。
督饬該國人衆。
将首惡設法擒獲。
以期一勞永逸。
今據孫士毅奏、安南各廠。
現有起兵随同嗣孫第三弟黎維祇、來至諒山。
會同潘啟德進剿之信。
黎維祁現已出山。
第該嗣孫潛匿已将一年。
毫無展布。
現雖糾聚該國義民。
意圖恢複。
其成敗尚未可知。
孫士毅以各關隘官兵。
與其駐劄本境。
暗為黎氏糜費錢糧。
并須内地兵力。
護送嗣孫眷屬出境。
不如建豎旗鼓。
出關進讨。
搗穴擒渠。
所見甚正。
孫士毅既胸有成竹。
力肩钜任。
自請出關進剿。
則此事竟交與該督一手承辦。
庶呼應更靈。
蒇功自速。
該處現有潘啟德等、糾集人衆。
立圖恢複。
而陳名炳系攻打諒山之人。
又已畏威投順。
現又據富綱奏、都竜、保勝、兩處土目。
均集兵聚糧。
協同剿賊。
可見該國人心尚思黎氏。
今見總督親自督兵進剿。
聲勢壯盛。
自必更踴躍前驅。
協同官兵。
直抵黎城。
辦理更易集事。
惟計日盼望捷音速至耳。
○又谕、前經屢降谕旨。
指示雅滿泰辦理口糧。
原為豫備添兵之用。
現在賊已陸續退去。
無須調遣多兵。
前藏辦出之糧。
已敷四月之用。
雅滿泰豈無見聞。
即此項糧石、尚且不能用完。
後藏更何須此許多糧畜。
且後藏與薩喀相近。
賊匪由脅噶爾徹退。
複由列子前至薩喀。
現在賊勢如何。
該第巴等能否抵拒。
理應詳悉奏聞。
乃摺内并未聲叙。
轉将添辦糧饷、及交給廓爾喀檄谕。
煩瑣叙入。
抑何糊塗至此。
再仲巴呼圖克圖、所稱不領價值。
亦因聞達賴喇嘛之言。
不得不照樣呈請。
然達賴喇嘛所辦糧石、支用若幹。
仍降旨照數給價。
仲巴呼圖克圖所辦糧畜、豈有轉不給價之理。
總之内地兵丁赴藏。
如攜帶口糧用罄。
先盡前藏所辦之糧。
按日給發。
仍須節省。
倘前藏糧石、又複漸次用完。
再将後藏此項存糧、陸續接濟。
支用多少。
照數給價。
此時尚不必盡數采買。
雅滿泰何俱未經見及。
着傳旨嚴行申饬。
并寄知鄂輝等、于到藏時。
再向仲巴呼圖克圖等、明白曉谕。
此事原為保護爾等。
即備辦兵丁糧饷。
仍系官給價值。
并非勒派辦理。
庶伊等無知之人。
不緻稍有疑慮。
○壬辰。
上禦懋勤殿。
勾到湖廣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十六人。
絞犯十三人。
餘八十二人予勾。
○谕、據慶桂等、奏、奉天所屬等處。
自六月至七月、<雨澍>雨屢降。
廣甯等七城被水。
成災五六分不等、應行赈濟豁免之處。
容另行查明辦理等語。
本年雨水過多。
奉天所屬廣甯等七城地方被災。
殊堪憫恤。
自應妥為接濟。
無緻失所。
着交慶桂等查明被災人數。
應行酌借口糧蠲赈各事宜。
照例即行辦理。
但黑龍江偶被水災。
早經具奏。
何以慶桂等遲延至今。
始行查明具奏。
其應行赈濟之事。
尚未即辦理。
仍稱另行請旨。
更屬拘泥。
慶桂等着饬行。
○谕軍機大臣曰、惠齡奏報襄河一帶水勢堤塍各情形一摺。
内稱天門、潛江、二縣。
夏間被水田地。
先經查明俱已涸出。
補種秋糧。
現在天門縣被沖田地。
禾稻已經收割。
惟潛江一縣帶淹之感林黃景等垸。
秋後水涸。
甫經補種襍糧。
今複被水淹沖。
當即飛饬臬司李天培馳往。
督率地方官填築潰口。
酌量撫恤等語。
此次襄河水長。
雖已在寒露之後。
現在節過霜降。
水勢消退。
自必甚速。
第潛江一縣。
夏間曾經被水。
甫經補種秋糧。
又值襄河水漲。
複被淹浸。
情殊可憫。
着傳谕阿桂、畢沅、于荊州事略定後。
順道前赴潛江。
會同詳悉查勘。
該處積水是否業已疏消。
其應如何酌加撫恤之處。
一面奏聞。
一面妥為辦理。
以副朕轸念災區至意。
又據畢沅等奏、安襄鄖道蕭應植、陡發風痰。
請解任調理等語。
蕭應植詳報患病。
适當襄河水漲之際。
該處一切查勘撫綏。
正需人料理。
恐蕭應植或系有心規避。
藉詞捏飾。
亦未可定。
并着阿桂查明該員患病是否屬實。
倘系藉病推诿。
不準遽行回籍。
應責令該員協同查勘被水各處。
将應辦各事宜全行完竣。
再準回籍。
将此傳谕阿桂、畢沅、并谕惠齡知之。
尋阿桂奏、潛江縣被水。
随漲随消。
惟補種荍麥襍糧。
間複被淹。
計成災不過一隅中之一隅。
現在畢沅已赴該處查辦。
又畢沅奏、蕭應植陡發風痰。
詳請解任。
系在襄河水漲以前。
實無規避捏飾情事。
均報聞。
○又谕、征剿巴勒布賊番一事。
川省距藏窎遠。
派給官兵口糧。
勢不能多為裹帶。
且從前藏内用兵時。
于該處就近采買。
具有成案。
慶麟等于此事初起時。
并不仿照辦理。
竟思将辦糧一事。
诿諸内地。
及經降旨訓饬。
又不将給價采買之處。
善為曉谕。
惟知催令速辦。
類于紛紛搜括。
似此次派兵前往。
非愛之而轉以累之。
殊屬不曉事體。
試思番衆等如果知大兵赴藏。
系為保護伊等起見。
所有儲蓄、即應及早供輸。
何待慶麟等分派。
乃直至此時始行認辦。
可見其貪利見小。
并非出于情願。
巴勒布不過幺<麻骨>小醜。
現已紛紛遠遁。
大兵一到。
即可克期蒇事。
豈有數月之久。
尚不能完竣之理。
現在官兵前往。
既各有裹帶口糧。
而前藏辦出稞麥。
業可供三千官兵四月之用。
昨據雅滿泰奏、于後藏辦糧一千二百石。
計亦足敷月餘。
以賊匪情形而論。
不特雅滿泰續備口糧。
可以無需支發。
即前藏所備稞麥尚屬寬裕。
鄂輝、成德、到彼後。
務将剿殺賊匪各事宜。
妥協速辦。
雖不可将就了事。
緻徹兵後複生事端。
然亦須通盤籌畫。
總期于四五月之内。
回至打箭爐。
不可因藏内現備糧石寬裕。
多耽時日。
以緻唐古忒人等、供應日久。
糧食告乏。
漸至市價增昂。
或生怨望。
所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