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趕回。
但差往用何言辭說和。
并着巴忠到彼後。
務遵前旨。
會同鄂輝、成德、詳查據實具奏。
此時成德早已帶兵馳赴聶拉木等處。
而鄂輝亦指日可到。
諒巴勒布幺<麻骨>小醜。
一經官兵會剿。
無難克期蒇事。
惟伫盼捷音之速至耳。
并着賞給成德、小荷包一個。
将此由六百裡。
加緊各傳谕知之。
予湖北江水淹斃署沔陽州、州同婁業燿、佐領巴林布、防禦雙保、賞恤如例。
○丁未。
谕、前據孫士毅奏、安南國因土酋阮嶽等構亂。
該國王黎維<礻耑>将舊傳印信遺失。
嗣因黎維<礻耑>病故。
嗣孫黎維祁、避居在外。
未有确信。
是以尚未冊封補給。
現據查奏黎維祁、在該國良才縣地方。
招集義兵。
以圖恢複。
并有旨令孫士毅由廣西一路。
親統大兵。
直抵黎城。
烏大經帶領弁兵。
由雲南蒙自一路、進剿夾攻。
官兵一到。
自當将阮惠黨羽。
克日擒獲。
安南臣事本朝。
最為恭順。
将來事定後。
即當冊封黎維祁為安南國王。
所有該國補給印信。
有冊封敕文。
着該衙門豫行撰拟鑄造。
俟孫士毅等。
奏報捷音到日。
即行發往。
其該國舊印。
即使将來尋獲。
但業因内讧遺失。
即屬該國不祥之物。
應令送部查銷。
又谕、據圖薩布奏、本年廣東鄉試諸生中年跻九十之羅舜臣、吳相、江鳳鳴、陳鳳翔、三場完竣。
未經中式。
又據李慶棻奏、本年貴州鄉試諸生内有遊鑒乾、朱錦雯、胡之甯、年登八十。
三場完竣。
俱未中式等語。
該生等皓首窮經。
精神矍铄。
踴躍觀光。
洵為藝林嘉瑞。
羅舜臣、吳相、江鳳鳴、陳鳳翔、遊鑒乾、朱錦雯、胡之甯、俱着加恩賞給舉人。
一體會試。
用昭壽世作人至意。
○又谕曰、嵩椿節次所罰公俸事件。
俱系私罪。
其将軍都統職任内所罰之俸。
尚屬因公。
今又将伊調補西安将軍。
着加恩将嵩椿所罰二十三年職任俸。
概行寬免。
谕軍機大臣曰、鄂輝奏、接準成德咨會。
知聶拉木等處。
尚須剿捕随咨行佛智、穆克登阿、帶兵遄進。
又副将哈豐阿、所帶漢兵三百名。
亦令管領前往等語。
同日又據李世傑奏、賊番聞風破膽。
官兵自可無庸進發。
已飛咨鄂輝。
審度情形。
就近徹回等語。
此項後起官兵。
鄂輝既檄令前進。
而李世傑又令就近徹回。
所奏互異。
豈不使官兵等無所适從疲于奔走。
計後起兵丁出口未遠。
李世傑駐劄打箭爐。
相距較近。
此事竟着交該督察看情形。
如各官兵接到鄂輝檄調之信。
已經前往。
竟聽其進發。
以壯軍威。
亦無不可。
若各官兵固接到李世傑停止之信已經轉回。
該督即令其各歸營伍。
雖續得有鄂輝檄調之信亦不必複令前進。
徒滋勞費。
鄂輝、成德、所帶官兵共有二千餘名。
而賊匪又已紛紛退遁。
所有德爾格爾、豫備土兵。
亦可不必調用矣。
至此事因該處喇嘛噶布倫唐古忒人等。
識見庸鄙。
不谙大體。
而慶麟等、又怯懦無用。
種種乖謬。
思之實增煩懑。
巴勒布侵犯後藏邊界。
該處喇嘛、如果能與之以理講解。
從前曾辦有成案。
慶麟等、即應早為妥辦。
或慶麟等不敢擅專。
亦何妨将仿照籌辦緣由。
據實奏聞。
乃于此事初起時。
并不詳加斟酌。
辄一面具奏。
一面檄調内地官兵前往。
及大兵将到。
又任令喇嘛等私自說和。
試思天朝大兵。
不遠數千裡赴藏剿賊。
若因喇嘛等與賊說和。
徒手而回。
豈不師出無名。
且大兵徹後。
設賊匪又乘間滋擾。
仍須紛紛檄調。
不但官兵跋涉為勞。
兼使賊番等無所畏懼。
愈滋其輕忽之心。
況大兵既往。
因講和議徹。
則将來喇嘛等、亦覺進退操縱。
可以專主。
尚複何事不可為。
而駐藏大臣、幾為虛調矣。
總之此事内地派往官兵。
朕原為保護達賴喇嘛班禅、及愛惠衆唐古忒等起見。
乃慶麟等辦理不善。
于糧運一節。
始則诿諸内地。
斷則勸令該處趕緊備辦。
又不将給予價值之處。
明白宣示。
以緻喇嘛噶布倫等、見小畏難。
竟似慮内地官兵前往。
需其供給。
不免擾累。
意存将就完事。
不欲官兵進剿。
昨成德奏、班第達以早寒雪大。
難以進讨為詞。
已可概見。
殊失朕始終保全愛護衛藏之至意。
着巴忠到彼後。
會同鄂輝等、将慶麟等節次辦理錯誤。
及朕派兵赴藏。
為保護伊等緣由。
向喇嘛唐古忒等、明白開示。
俾鹹喻朕意。
倍加感激。
方為妥善。
再藏内人衆。
素性多疑。
昨有旨以班第達怯懦無能。
谕令鄂輝等、諸事不必與之商酌。
但伊見内地派往大臣、置之不理。
又未免心生疑慮。
着再傳谕鄂輝等、于籌辦一切。
惟須内持定見。
不為浮言所惑。
仍不妨與之講論。
俾免猜疑。
想該将軍等、自能仰體朕懷。
妥協辦理也。
戊申。
谕、據勒保奏、甘肅各屬秋禾分數。
通計收成八分有餘。
内惟平涼等八州縣。
間有被雹被旱之處。
又平羅一縣、瀕河地畝。
間被水漲淹浸。
委員查勘。
俱不成災。
惟收成未免歉薄等語。
平涼等州縣、本年夏秋以來。
間被雹旱漫水。
雖不緻成災。
但田禾未免受傷。
收成稍為歉薄。
民力不無拮據。
着加恩将平涼、華亭、武威、平番、古浪、臯蘭、金縣、狄道、平羅、九州縣。
本年應徵正借銀糧、及舊欠銀兩草束。
俱緩至來歲徵收。
俾從容完納。
以纾民力。
仍着該署督、于今年明春。
察看情形。
如有缺耔乏食者。
酌量借給接濟。
以示朕惠愛邊黎。
格外體恤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本年湖北荊州等屬。
被災較重。
現據畢沅等查明災分輕重情形。
分晰具奏。
所有荊州、漢陽、宜昌、武昌、安陸各府所屬州縣。
成災至九分十分者。
着将乾隆五十三年應徵錢糧。
加恩蠲免。
其成災六七八分者。
着交該部查照該督等原奏。
于應行緩徵定限分年帶徵之外。
再酌為遞緩寬限一季帶徵。
以示格外體恤。
餘着該部妥議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湄奏查勘南運河水勢一摺。
内稱現在水勢與春夏回異。
滄州以北。
河流深通。
向無古淺。
即滄州以南。
經今夏挑挖之後。
漳水漲發。
又值秋霖甚足。
至今長河中泓水深七八尺、至丈餘不等。
現今水勢深廣。
人力難施。
俟消落後。
即克期興工等語。
前因直隸運河古淺處所甚多。
曾谕令該督認真挑辦。
今劉湄又稱水勢深廣現在不能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