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俟新正頒發矣。
第思本年江陵、監利兩縣。
因堤塍潰決。
被淹尤重。
更宜格外優恤。
該督等原摺僅請展赈一月。
自系荊州被水後。
經朕節次加恩優加賞恤。
又現在修築城垣堤塍。
貧民赴工力作。
以工代赈。
不緻覓食維艱。
是以不敢寬為籲請。
但朕轸恤災區。
不少為靳惜。
現已加恩特将該縣展赈兩個月。
該督等務宜督饬所屬。
妥協辦理。
俾小民均沾實惠。
以副朕廑念窮檐。
有加無已至意。
将此先行傳谕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浙川縣民何林妻趙氏。
○癸巳。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據孫士毅奏報軍營大捷一摺。
内稱、大兵自過壽昌江後。
即趕緊前進市球江。
賊匪在江岸對面山梁屯劄。
為數頗多。
守禦甚固。
十一月十六日黃昏時。
一面排列多炮。
隔江攻打。
一面令義民、陽于右首搭蓋浮橋。
作欲渡之象。
使賊人專意拒敵。
密令總兵張朝龍、帶兵二千名。
于左首二十裡外。
陸續暗渡。
官兵乘筏搶橋。
奮勇直進。
而張朝龍等暗渡之兵。
已繞至賊營之後。
賊匪喪失魂魄。
棄寨奔逃。
大兵渡過市球江。
分路痛加剿殺。
江岸及江中積屍幾滿。
總在千人以上。
複生擒四百二十餘名。
俱即正法枭示。
其嘉觀一路。
經遊擊張純等、帶兵進剿。
槍斃紅帽賊目一名。
殺賊數十人。
生擒十三人。
副将慶成、守備黎緻明、在要路設伏。
将已經投順複又從賊之陳名炳、及僞指揮黎霆、僞内衛栗全、一并擒獲等語。
此次大兵進剿安南賊匪。
孫士毅調度有方。
帶兵提鎮将弁等、無不争先用命。
一到該國境内。
屢次克捷。
設法渡江。
每逢賊匪抗拒。
即能痛加剿殺。
所向披靡。
實屬奮勇可嘉。
孫士毅着賞給玉如意一柄。
禦用漢玉扳指一個。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二對。
許世亨、着賞給禦用玉扳指一個。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二對。
張朝龍、李化龍、尚維昇、各賞給荷包二對。
除張朝龍、李化龍、本有花翎外。
尚維昇、着賞戴花翎。
用示獎勸。
其出力将弁等、經孫士毅開單奏請加恩。
着照所請。
副将慶成、邢敦行、參将海慶、楊興龍、都司劉光國、黑子虎彪、守備張雲、俱着賞戴花翎。
慶成、仍加賞錫朗阿巴圖魯名号。
都司陳元燮、珠敦、守備郭升榮、劉永泰、七十九、千總陳洪順、路世遜、甘雨民、廖飛鴻、馬正強、俱着賞戴藍翎。
遊擊劉越、準其開複。
廠民等随同官兵打仗殺賊。
躧探道路。
均屬出力。
廠民李宏旺、林槐端、徐紹富、俱着賞給千總頂戴。
陳秉鈞、何景昌、魏榮标、馮陶、曾君元、俱着賞給把總頂戴。
至副将慶成、擒獲賊目陳名炳、守備黎緻明、一同擒拏。
均屬奮勉。
慶成既賞給巴圖魯名号。
黎緻明、亦着賞給堅勇巴圖魯名号。
并照例各賞給銀一百兩。
遇有應升缺出。
俱即行升用。
以示鼓勵。
遊擊于宗範、因奮勇攻撲。
中炮陣亡。
殊為可惜。
着加恩照例議恤。
又遊擊陳上高、千總陳連貴、因搶渡受傷較重。
着該督先行優賞。
上緊調治痊愈。
即一面賞戴花翎。
一面奏聞。
其餘受傷陣亡各官兵、并着該督查明。
分别等第。
咨部賞恤。
○谕軍機大臣等、據琅玕奏、浙省各屬虧缺谷石。
前經奏明統限五年、自五十一年起。
扣至五十五年。
買補歸倉。
固本年米糧充盈。
價值亦俱平減。
請乘時趕緊采買。
并上年運交閩省軍需米十萬石。
計動各屬倉谷二十萬石。
亦可赴此豐稔之時。
一并買足等語。
所辦好。
本年浙省年歲豐稔。
米價平減。
各屬未經買補倉谷。
自應乘此谷賤、上緊采買。
在倉貯既得早為充足。
以符原額。
而民間糧石、亦得及時售賣。
不緻有谷賤妨農之慮。
自屬一舉兩得。
因思各省倉儲谷石。
應行買補者。
自亦不少。
凡有價值平減之處。
自當照浙省乘時采買。
以期早實倉貯。
但各處收成豐歉。
情形不一。
米糧價值不齊。
又不可拘泥辦理。
動項多買。
轉緻谷價增昂。
有妨民食。
着傳谕各該督撫、留心察訪。
遵照酌辦。
務期倉貯民食。
兩有裨益。
方為妥善。
不可拘泥也。
○又谕、此次孫士毅帶兵進剿。
辦理悉合機宜。
而本日奏到之摺。
尤為大快人意。
昨因富良江為該國險要之區。
恐賊在彼屯守。
官軍難以徑渡。
谕令密分弁兵、于江之上下遊暗渡。
茲據孫士毅奏、一面排列多炮。
隔江攻打。
一面暗令備弁在沿江一帶密躧地方。
探至左邊二十裡之外。
派總兵張朝龍、帶兵二千名。
于夜半用竹筏。
及農家小船暗渡等語。
正與昨降谕旨适合。
實在可嘉。
又陳名炳、前曾進關親向孫士毅乞降。
願效前驅。
經孫士毅曉谕獎賞遣回。
乃陳名炳因接賊黨吳初寄信。
複行從賊。
并率領賊衆抗拒官兵。
情節可惡。
今孫士毅派令副将慶成、守備黎緻明、帶兵潛赴要路。
攔截剿殺。
将陳名炳、暨僞官黎霆、栗全一并拏獲。
并令潘啟德、随同看視行刑。
實屬大快之事。
此皆由孫士毅調度有方。
故能所向如志。
而事機順遂。
即此可蔔迅速成功。
此次大兵剿辦安南賊匪。
為天朝字小存亡體統攸關。
且該國道路險峻。
又有數重大江阻隔。
孫士毅力肩重任。
親率官軍緻讨。
據該督奏、現距黎城不及百裡。
若能将阮惠等、設法生擒。
解京辦理。
厥功甚钜。
阿桂、平定金川。
生緻索諾木等、福康安、剿捕台灣賊匪。
生擒林爽文等。
蒇功完善。
俱特沛殊恩。
晉封公爵。
賞給紅寶石頂。
四團龍褂。
黃帶紫缰。
及四開褉袍。
以昭寵異。
孫士毅能生緻阮惠等、則其功與阿桂、福康安相埒。
朕必當照阿桂等之例。
一體格外加恩。
俟紅旗捷音一到。
即降恩綸。
該督務當倍加奮勉。
迅奏膚功。
仰膺樊賞。
又據奏、大兵抵富良江後。
倘因江面較寬。
難以着力。
必須滇省速即進兵。
以分賊勢等語。
所慮亦是。
前因孫士毅奏、阮惠似已潛赴黎城。
正是來就樊籠。
擒獲較為省力。
已有旨催令烏大經、迅速進兵夾攻。
着再傳谕烏大經、速行前進。
與孫士毅會合夾攻。
以期克期蒇事。
此一節、并谕富綱、烏大經知之。
又據奏、帶兵将備、及廠民義勇人等、奮勉剿賊。
請量為鼓勵等語。
此等軍營出力人員、無有不即加恩之理。
已照所請明降谕旨。
至該督奏稱、巴圖魯名号。
系出自特恩。
不敢擅行籲請等語。
業已就該督所奏剿賊情形摺内。
擇其打仗最為奮勉。
拏獲陳名炳之副将慶成、守備黎緻明二員。
降旨賞給巴圖魯名号。
遇有應升之缺。
奏請升補。
其有似此奮勇出衆者。
該督不妨據實奏明。
候朕賞給巴圖魯名号。
以示獎勵。
用兵之道。
全在賞罰嚴明。
方足以昭激勸。
除現照該督所請分别賞戴花翎藍翎、及給予職銜外。
着将花翎藍翎各十枝、發去交與孫士毅、遇有打仗出力将弁、即酌量一面賞給。
一面奏聞。
俾将士等益知鼓勵。
奮勇殺賊。
更可迅速成功。
○又谕、昨因成德奏、巴勒布賊匪。
尚在聶拉木濟嚨宗喀等處屯踞。
現分兵兩路進剿。
業經谕令鄂輝趱程前進。
與成德會商妥辦。
茲據鄂輝奏報、馳抵西藏籌辦各情形。
俱能井井有條。
計此時自已會同成德、協力進剿。
當乘賊匪屯聚之時。
痛加剿殺。
俾知畏懼懾伏。
勿令聞風遠竄。
鄂輝等、務遵照節降谕旨。
善為辦理。
若賊匪被官兵剿殺。
紛紛逃散。
固不值窮兵追剿。
但當此大兵雲集。
若事機可乘。
可以長驅直入。
鄂輝等竟能犁庭掃穴。
永靖邊隅。
朕自當格外優獎。
然亦不得因有此旨。
遽爾貪功。
冒險前進。
惟當察看情形。
熟籌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