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四年。
己酉。
春。
正月。
戊午朔。
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禦太和殿受朝。
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禦乾清宮。
賜皇子、皇孫、皇曾孫、諸王等宴。
○谕、上年湖北江陵等州縣。
夏秋被水成災。
節經降旨撫赈。
分别蠲緩帶徵。
小民自可不至失所。
第念今春正赈已畢。
青黃不接之時。
民食恐不無拮據。
而江陵監利兩縣。
因堤塍潰決。
被淹尤重。
更宜格外優恤。
着再加恩将江陵縣成災八九十分軍民。
不分極次及監利縣成災八分極貧軍民。
于正赈之外。
再加赈兩個月。
其公安、漢川、黃梅、三縣、成災八分極貧軍民。
并各加赈一個月。
俾資接濟。
又公安等四縣内、成災七分極次貧。
八分次貧。
暨成災六七分之石首、漢陽、沔陽、黃岡、廣濟、長陽、六州縣。
成災五六分之潛江縣極次貧各軍民。
并成災五分、及勘不成災各屬。
仍着該督撫察看情形。
或酌借耔種口糧。
或減價平粜。
分别酌辦。
該督撫等務須督饬所屬。
實心經理。
俾災黎均沾渥澤。
以副朕轸念窮檐。
普惠春祺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己未。
谕、朕于元旦臨禦太和殿受賀。
見東邊第三四班内。
有越至甬道上行禮者。
本日據鴻胪寺堂官奏、請将排班之引贊官阿爾精阿、交部議處。
并自請交部。
而糾儀之禦史百慶、範衷、參奏摺内。
則稱系蒙古台吉等行禮錯誤。
請敕交理藩院查明議處等語。
朝賀大典。
鴻胪寺設有引贊官員。
禦史複有糾儀之責。
理應敬謹排定。
以肅朝班。
乃行禮各官。
竟有越上甬道者。
該管官員。
所司何事。
而禦史百慶。
等、尚複腼顔诿之蒙古台吉等。
以卸其不能查察之咎。
尤屬非是。
百慶、範衷、阿爾精阿、俱着革職。
尚書德保、系管理鴻胪寺大臣。
咎實難辭。
着革去翎頂。
其餘鴻胪寺堂官。
都察院堂官。
均着交部嚴加議處。
○内務府奏、太和殿後門檻。
油飾碰損。
值月員外郎文瑞、管領常恺、各罰俸二年。
值年内務府大臣金簡、舒文、各罰俸一年。
并令将前三殿修飾完整。
不準開銷。
得旨、太和殿系朕臨禦朝正之所。
該管大臣官員。
理宜修飾嚴整。
以肅觀瞻。
且朕每年禦殿。
不過數次。
殿後門檻。
平時無人出入。
油飾何至碰損。
該值年大臣。
及該管官員。
并不随時查看。
豫行修理。
實非尋常玩忽可比。
若僅議以罰俸。
不足示懲。
值月員外郎文瑞、内管領常恺、俱着革職。
金簡、舒文、俱着交内務府。
嚴加議處。
○庚申。
谕曰、徐嗣曾此次前赴台灣。
整頓地方。
懲治奸匪。
俱能認真嚴辦。
盡心經理。
甚屬出力可嘉。
雖該撫于逆匪滋事。
及台灣從前吏治廢弛之處。
失于覺察。
咎有難辭。
但究系曆任督撫積玩所緻。
非徐嗣曾一人之過。
現在台灣地方甯谧。
徐嗣曾已内渡回任。
着加恩賞戴花翎。
該撫惟當益加勤勉。
将地方應辦事宜。
悉心妥辦。
以副恩眷。
○谕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