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
德勒格楞貴接到時。
着即賞給策淩納木紮勒、并将朕欣慰嘉予之意曉谕。
令伊嗣後愈加奮勉。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孫士毅奏、阮惠差人将未回官兵。
先行送出。
即日可以到關。
已有旨谕令福康安檄知阮惠、并恐福康安未到之前。
孫士毅先将表文奏到。
複谕令将檄谕暫停發往。
以俟後谕。
今孫士毅于該夷目到關時。
令湯雄業谕以孫士毅已奉旨回京。
福康安即日可到。
俟福康安到彼。
再代為懇求轉奏。
尚與昨降谕旨相合。
至阮惠所進表文。
措詞恭順。
尚知畏懼悔罪。
但伊連次乞降。
相隔未久。
自應示以遲難。
以堅其畏罪内附之誠。
若孫士毅業已允為轉奏。
則摺到時。
即應降旨。
今孫士毅系令湯雄業谕以俟福康安到彼。
再為懇求代奏。
是此次回覆該夷目。
不過作為湯雄業之意。
自行辦理。
孫士毅尚未聞。
知具奏。
所辦頗是。
即其表文。
亦系孫士毅拆閱副表。
不值特降谕旨。
着福康安仍遵照昨旨。
檄知阮惠。
以爾本安南土酋。
乃敢抗拒官兵。
戕害提鎮大員。
其罪甚大。
今雖三次乞降。
并将未回官兵送出。
尚不足以贖爾之罪。
且爾所稱已将抗拒官兵之人正法。
此言亦不足信。
本部堂不便代為具奏。
如爾果誠心歸附。
将戕害之人縛獻。
本部堂方可代為轉奏。
爾若不能遵奉獻出。
惟有統率大兵。
分路進剿。
不将爾等盡數誅夷不止等語。
即行向其嚴切檄谕。
俟阮惠遵檄呈獻。
福康安再允為具奏。
屆時酌量情形。
再行降旨指示辦理。
至送出官兵内。
遊擊張會元、曆經出師緬甸金川等處。
打仗受傷。
今又因為賊戳傷倒地不能退出。
情殊可憫。
着福康安于該員傷患平複後。
給咨送部引見。
守備勞顯、亦因受傷被留。
訊無卑屈情事。
着準其回任。
其餘送出官兵。
并着福康安遵照前旨。
分别辦理。
○兵部刑部議準、江南提督陳傑奏稱、營員捕獲盜犯。
若俟定案後。
再将供出逸犯偵緝。
恐餘匪聞信。
先行遠揚。
請嗣後營弁拏獲盜犯。
即解交該管地方文員。
訊明首夥姓名。
立即移咨嚴緝。
又營員承緝盜犯未獲。
如有能拏獲鄰境盜犯二案。
準其抵銷本任一案。
俟抵銷完後。
有能多獲鄰境一案者。
給咨送部引見。
從之。
○陝甘總督勒保奏、土爾扈特、和碩特台吉等、每年入觐。
由甯夏、榆林、沿邊行走。
應于萬壽節前。
趕至熱河。
十一月内。
回至嘉峪關。
其回疆各城伯克、應于十二月二十以前至京。
正月分出京。
臣謹酌定限期。
土爾扈特、和碩特台吉、限五月内抵肅州。
七月初三四等日出甘境。
七月十六七等日出陝境。
回疆各伯克、限十月二十日以前抵肅州。
十一月二十一日以前出甘境。
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前出陝境。
如有遲逾。
嘉峪關以外。
咎在各該處大臣。
嘉峪關以東陝甘境内。
咎在該省地方官。
分别議處。
并請敕下山西、直隸、一體遵照。
得旨、如所議行。
○丁卯。
上自圓明園啟銮。
幸盤山。
○谕、朕此次巡幸盤山。
所有沿途經過地方。
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着蠲免十分之三。
○是日、駐跸湯泉行宮。
○戊辰。
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谕、上年奉天所屬廣甯等七城。
被水成災。
曾經降旨交慶桂等、查明被災旗民人數。
應行酌借口糧蠲赈各事宜。
妥為辦理矣。
本日雅朗阿複命。
詢以該處情形。
據奏米糧價值。
尚未平減等語。
廣甯等七城。
上年被有水災。
現屆青黃不接之時。
米價較昂。
民食究恐不能充裕。
着加恩将廣甯、承德、遼陽、開原、海城、鳳凰城、牛莊等七城。
再行展赈一月。
即可接至麥收。
口食有資。
以示朕轸念陪都有加無已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奉天所屬廣甯等七城。
上年被災。
經慶桂查奏。
業已加恩展赈一月矣。
至錦州所屬地方。
雖詢據慶桂、該處上年并未被災。
但向來錦州等處。
所産米糧。
俱販至永平售賣。
今據劉峨奏、永平地方。
因上年盛京販運稀少。
市價稍昂。
永平商販。
轉有載米出關之事。
可見錦州甯遠一帶。
戶鮮蓋藏。
民食究不能充裕。
着傳谕都爾嘉、宜興、奇臣、即行體察情形。
如果民力拮據。
應須赈貸。
或酌量接濟之處。
即行據實奏聞。
勿得稍存諱飾。
尋奏、錦州、甯遠二處。
上年雖未成災。
而秋收僅止六分有餘。
市集糧石稀少。
已饬該處地方官。
将實在貧難戶口。
不論旗民。
動支存倉米石。
借給一月口糧。
分作二年帶徵完款。
并不拘常例。
再行減價平粜。
報聞。
又谕、據福康安覆奏接奉節次谕旨、摺内稱、閩省地方之事。
大約難于粵省。
文武廢弛。
亟宜大加懲創。
起行時已諄切告知徐嗣曾、務須振刷精神。
加意整頓等語。
閩省人情。
素稱犷悍。
亦由地方官平日因循廢弛。
必須實力整頓。
方可日有起色。
現在福康安已調任兩廣。
伍拉納系新任總督。
所有地方事件。
皆其專責。
務宜一切振作精神。
與徐嗣曾商酌妥辦。
以重海疆。
伍拉納離該省藩司未久。
徐嗣曾在閩有年。
一切未能早為整頓。
朕今不加深責。
已屬格外施恩。
若再不實心辦理。
稍存疎懈。
緻有仍前玩誤。
恐該督撫不能當其咎也。
将此各谕令勉力為之。
○又谕曰、王普奏報雨雪情形一摺。
将懷慶府屬各縣地方得雨得雪分寸日期。
詳悉奏明。
而衛輝、彰德等府。
聲叙牽混。
殊未明晰。
昨據劉峨奏、直隸順德府屬。
入春雨雪頗少。
因思豫省衛輝、彰德二府。
與順德境壤毗連。
順德雨雪既未普沾。
恐衛輝、彰德二屬。
亦未能優足。
本日王普摺内稱、懷慶府屬。
得有雨雪深透。
而于衛輝、彰德等府。
則止稱于二月十五六七八等日得雨。
并未将各該府是否雨澤沾足之處。
詳悉聲叙。
朕心深為廑念。
河北各屬。
近年頗艱雨澤。
恐現在尚不無望澤之處。
着傳谕梁肯堂、即行詳查該處雨水。
是否業已一律普沾。
如尚未能深透。
農田難資播種。
小民恐或緻失所。
況現屆青黃不接之時。
急宜酌量調劑。
該撫務當饬屬詳悉查明。
并将如何接濟之處。
一面辦理。
一面據實具奏。
毋得稍存諱飾。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又谕曰、福康安此摺。
系二月十九日、行抵潮州拜發。
計此時自可前抵鎮南關。
與孫士毅籌辦一切。
安南之事。
屢經孫士奏、阮惠數次叩關乞降。
已節降谕旨、令福康安酌量妥辦。
福康安到彼時。
自能遵照辦理。
但朕于安南一事。
決計不欲調兵進剿之故。
不能不詳悉谕知。
安南蕞爾彈丸。
以天朝全盛之勢。
調集大兵。
分路進剿。
何難立就蕩平。
前次孫士毅帶兵八千。
一月之内。
即能直抵黎城。
若命福康安檄調多兵。
聲罪緻讨。
必能立奏膚功。
但阮惠自量螳臂不能抵禦。
必仍竄廣南。
即使我兵深入窮追。
直抵廣南。
而阮惠或竟遁竄入海。
逃至附近安南之暹羅、南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