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之郊外則已迂。
古養老。
今亦養老。
三老五更、袒割醬饋則已亵。
今韶樂猶古。
無取樂章之沿。
今耤田猶古。
無取勞酒之璅。
古美命官交讓。
仿以為京察自陳則僞也。
古取經筵講學。
責以為成就君德則誨也。
朕久道慎修。
思跻淳邃。
而酌古準今。
屏華崇實。
具有微權。
其有能知古知今。
以會其通者。
可推廣陳之欤。
凡茲五事者。
蘊諸心為經史之實學。
施諸政為教養之良規。
見諸事為古今之善制。
沐浴涵泳。
服我作人之化者。
端心聲。
祛臆說。
實着于篇。
服将親采焉。
○谕、從前安南内讧。
黎維祁叩關請救。
朕念該國恪恭職貢。
百有餘年。
今既遠來控訴。
不得置之不辦。
是以特允孫士毅所請。
帶兵出關進剿。
阮惠望風震懼。
遁回廣南。
官兵出關以後。
未及一月。
即将黎城收複。
原無難乘勝長驅。
窮追深入。
但念該處地多瘴疠。
兵夫易染疾病。
且黎氏近年以來。
構亂多故。
黎維祁又複怯懦無能。
優柔廢弛。
左右亦無可恃之人。
安南雖屬彈丸僻壤。
而立國已久。
興廢亦未必不關氣數。
今其國事如此。
看來天心竟有厭棄黎氏之意。
朕于孫士毅未奏克複黎城之先。
屢經降旨。
谕令于收複後。
即行作速徹兵。
乃孫士毅未能遵旨徹兵。
耽延一月有餘。
以緻阮惠糾衆複來。
與黎維祁為難。
黎維祁怯懦先逃。
官兵始行退出。
鎮将武弁。
間有傷亡。
亦因臨陣猝遇。
玉石不分而許世亨等、奮勇捐軀。
均已從優獎叙。
現在本應調集各路大兵。
整軍問罪。
方今國家全盛。
饷足兵精。
天戈所指。
無不立就蕩平。
區區廣南一隅。
豈能始終抗拒。
特因安南地方。
水土惡劣。
瘴氣甚盛。
實不值損我師徒。
蓋将弁兵丁等、若不争先用命。
猶可治以退怯之罪。
今舉而委之瘴鄉。
朕心實所不忍。
即使集兵會剿。
竟将阮惠擒獲。
廣南境土。
收入版圖。
又須添設官員兵弁。
防守其地。
該處水土惡劣。
不能久駐。
且人情狙詐。
反覆無常。
前代郡縣其地者。
不久即生變故。
曆有前車之鑒。
難保數十年後。
不複滋生事端。
将來大軍徹後。
若又另立一人。
主持國事仍與阮惠無異。
豈不徒勞兵力。
是此事不值大辦。
朕已洞燭先幾。
胸有成見。
所以黎城奏捷之時。
早經降旨徹兵。
不待事後始行定計。
不複興師進讨也。
朕臨禦五十餘年。
辦理庶務。
惟日孜孜。
并非老而厭兵。
畏難息事。
即如從前平定準噶爾回部金川。
及甘肅台灣逆匪。
無不運籌宵旰。
指示機宜。
仰賴上蒼嘉佑。
鑒朕不得己用兵之心。
并非出于好大喜功。
故能所向克捷。
膚功迅奏。
今安南之事。
揆之天時地利。
斷無勞師遠涉之理。
且王者有分土。
無分民。
亦不忍使該國夷人。
頻撄鋒镝。
是以決計不複用兵。
況阮惠已震懾聲威。
匝月之間。
三次乞降。
且将迷失兵夫。
供給資送。
将來伊若果誠心懇乞。
赴阙求恩。
或可鑒其悔罪悃忱。
量加封号。
若竟疑懼不敢親來。
亦不過赦其前罪。
斷不加以封爵。
朕之撫馭外夷。
恩威并着。
大義昭然。
無不仰體上天好生之德。
從未敢稍萌窮兵黩武之見。
天下臣民。
諒無不共見共聞。
特将辦理安南始末緣由。
通谕中外。
使鹹喻朕意焉。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内地大黃一種。
為俄羅斯必需之物。
恐緻透漏。
節次傳谕新疆駐劄大臣。
嚴密查禁。
并谕令瀕臨海口各省。
一體實力稽查。
毋許奸商私行偷販。
本日據伍拉納等覆奏、每年令興泉道官買五百斤。
帶交台灣鎮道。
配發各鋪。
繳價領售。
其琉球貢使回國。
購買藥料時。
所需大黃。
每歲不得逾三五百斤之數。
無許官伴人等夾帶等語。
所辦甚是。
自此沿海關口。
查禁森嚴。
各省實力奉行。
奸商私販之弊。
可期杜絕。
第思大黃一種。
為内地藥餌所必需。
若設禁過嚴。
以緻販運不前于民間亦有未便。
即如台灣一郡。
雖遠在海外。
究屬内地。
該處向多瘴疫。
民間療治。
常用大黃是此種藥物。
更不可缺。
總須饬令員弁等、妥為經理。
既不使商販暗漏外洋。
複令民人得資療疾。
無虞缺乏。
方不緻因噎而廢食也。
至回部地方。
與内地氣候不同。
本可無需大黃之處。
況安集延與俄羅斯道路可通。
如運販回地。
難保無輾轉偷漏情弊。
着傳谕勒保、于嘉峪等處緊要關隘。
必須嚴行饬禁。
不準絲毫夾帶。
方為妥善。
将此各傳谕知之。
○又谕、昨劉峨奏、直隸各州縣應徵旗租。
自乾隆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積欠未完銀兩。
分别帶徵攤賠一摺。
已交該部照例核辦矣。
因令戶部詳查近年奏銷冊案。
有無續欠。
據稱五十一二兩年。
續欠旗租銀、共有二十四萬八千四百餘兩等語。
此項租銀。
若果因地方水旱災歉。
實欠在民。
自當分别緩帶。
以纾民力。
但舊欠未完。
新欠又至如許之多。
其中保無有官吏那移。
藉詞民欠。
以為侵蝕地步。
此事不值欽差大臣前往清查。
劉峨身為總督。
不可不切實辦理。
以杜弊端。
着傳谕該督、即留必密訪。
有無那移侵蝕情事。
據實具奏。
并嚴饬各屬、實力催徵。
依限完繳。
以清款項。
毋任地方官飾詞延宕。
以緻積欠久懸、釀成虧缺。
緻幹咎戾。
○戊申。
陝甘總督勒保疏報、乾隆五十三年。
狄道州墾地、十六頃六十畝。
○己酉。
吏部議準、山東巡撫覺羅長麟奏、禹城縣路沖事繁。
值該督因公出境時。
同城僅有典史。
勢難兼顧。
查有淄川縣縣丞。
地僻事簡。
請改歸禹城縣。
駐劄城外之禹城橋。
又曹縣之劉家口。
距縣八十裡。
界連豫省。
人雜事繁。
須專員彈壓。
查有菏澤縣縣丞。
職司鹽捕。
事本不繁。
請移駐劉家口。
改為曹縣縣丞。
從之。
○庚戌。
上還宮。
○禦養心殿。
召讀卷官入。
親閱定、進呈十卷甲第。
○谕、去歲盛京所屬地方。
雨水稍多。
草豆價值。
較往年昂貴。
喂養驿馬。
未免拮據。
着于各驿站一年應支馬乾銀内。
豫行借支半年銀兩。
以資接濟。
○又谕、據梁肯堂奏、衛輝、懷慶、歸德等府屬。
上年被災之後。
新舊錢糧。
及民欠等項、積累過多。
加以應完銀谷等項。
較每年額徵之數。
多至數倍等語。
衛輝、懷慶、二府屬之汲縣等十三縣。
上年雖已加恩緩徵。
但新舊錢糧。
及民欠倉谷耔種等項過多。
而歸德府屬之商邱等州縣。
上年麥秋雖屬有收。
但因屢年水旱頻仍。
小民元氣未能驟複。
若一時并徵。
民力不無拮據。
所有衛輝府屬、上年被旱稍重之汲縣、新鄉、獲嘉、輝縣、四縣。
本年地丁錢糧。
着緩至五十五年麥熟後開徵。
其被旱稍輕之淇縣、延津、浚縣、滑縣、封邱、考城、六縣。
并懷慶府屬之原武、修武、陽武、三縣。
着緩至本年秋成後開徵。
其歸。
德府屬之商邱、甯陵、睢州、三州縣。
本年應徵新糧。
着自五十五年起。
分作兩年帶徵。
以纾民力。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梁肯堂奏、河南魯山縣生員傳麟瑞、七世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