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假。
其吏部事務。
亦着常青暫署。
戶部印務。
着金簡署理。
其兵部印鑰。
阿桂未回京以前。
着阿揚阿暫行帶管。
步軍統領印務。
着綿恩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前召見永昌府知府宣世濤、據奏緬甸貢使入觐回國。
因天朝恩待優渥。
極為感激。
并據孟矣面禀宣世濤、該國欲于明年、敬遣使臣虔請封号。
孟矣前往永昌三載。
略通内地語言。
且識數字。
所言似非無據等語。
宣世濤素在永昌。
與孟矣認識。
今所聞緬甸乞封之語。
得之孟矣面禀。
自屬有因。
富綱等諒必亦知此事。
何以并未奏及。
至賀長庚、系伴送緬甸貢使之人。
其請封一事。
如于來京途次。
即有所聞。
早應于召見時面為陳奏。
若該貢使回國時始行告知。
亦應附摺奏聞。
乃本日該臬司奏。
請陛見摺内、并未一語提及。
即該貢使回國。
如何感激情形。
亦未詳悉聲叙。
殊屬不曉事體。
賀長庚着傳旨申饬。
并着傳詢富綱、譚尚忠、是否知有緬甸請封信息。
仍詢問賀長庚、于伴送貢使時。
沿途曾否告知此語。
即行據實具奏。
如果明歲該國遣使到關。
籲請封号。
自是好事。
即一面将其陪臣送京。
一面由驿奏聞。
不可拘泥饬駁。
緻阻遠人向化之心也。
至賀長庚甫經自京回滇。
未及一載。
所有奏請陛見之處。
竟可不必。
将此傳谕富綱等、并谕賀長庚知之。
○戊寅。
旌表守正捐軀陝西藍田縣民劉成賓妻賀氏。
○己卯。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朕思阮光顯等、此次進表乞降之後。
既趕回黎城、告知阮惠。
該國臣民共生歡幸。
一面令阮有晭等赍送謝儀。
詞令禮文。
較前倍加恭謹。
看其感激畏服。
竟屬出于至誠。
阮光顯所禀阮惠進京瞻觐之處。
定非虛語。
明年如果阮惠親自來京。
即當特降恩綸。
加封王爵。
優予賞賜。
着福康安再行剀切檄谕阮惠。
以明年恭遇大皇帝八旬萬壽。
果能自行詣阙抒誠。
大皇帝必當格外加恩。
予以王爵。
渥受寵錫。
爾之子孫。
亦可世守安南。
永備藩服。
如此明切谕知。
自不緻更生疑慮。
計此時阮光顯、應已自黎城回至諒山候信。
福康安接奉前旨後。
自必谕知該目。
即令湯雄業帶同起程。
于經過桂林時。
與黎維祁相見。
并應先期令黎維祁薙發。
改用天朝服色。
使阮光顯親見其業經薙發。
服色已改。
斷無回國之理。
既可釋其疑畏。
而該夷目于七月二十外行抵熱河。
正值蒙古諸王公台吉、俱來朝觐。
俾得同邀宴赉之榮。
将來回國時、向阮惠一一述及。
益可見天朝如此曲賜優容。
渥加恩待。
阮惠自必堅心欣戴。
踴躍來朝。
至所奏夷目潘德啟、阮廷沛等、業已令其薙發。
自應如此辦理。
但何以又未想到黎維祁、令其一并薙發。
朕早經降旨谕及。
福康安務當于阮光顯未到桂林之前。
先行遵辦為要。
○命大學士和珅、吏部尚書彭元瑞、教習庶吉士。
○辛巳。
上還宮。
○是日起。
上以夏至祭地于方澤。
齋戒三日。
○壬午。
谕曰、伍拉納奏、據總兵羅英笈等禀、參革守備徐璋病故。
呈繳委劄前來。
當即飛饬興泉永道胡世铨等、詳細确驗。
嗣據該道等、驗明徐璋、實系生前服毒身死。
現将派委看守之署守備李文斌收禁。
并将羅英笈摘印看守等語。
徐璋前于兵船被劫。
捏報遭風。
參革候審。
既經派委李文斌看守。
何以并不小心防範。
任其畏罪自盡。
乃羅英笈呈繳劄付時。
尚以徐璋病故具報。
尤屬疎玩。
除總兵羅英笈前已降旨革職拏問外。
其署右營守備李文斌、着即革職拏問。
交該督等一并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伍拉納奏、行抵太平途次。
接據羅英笈等禀報參革守備徐璋、于四月二十日病故。
呈繳委劄前來。
随飛饬興泉永道胡世铨詳細确驗。
據該道等、驗明徐璋、系服毒身死。
查徐璋前經提臣揭參後。
即派委署守備李文斌看守。
何至任其畏罪自盡。
現将李文斌收禁。
并将羅英笈委員看守。
一面提同案犯。
迅速嚴究。
從重辦理等語。
徐璋前因兵船失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