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有物價昂貴。
度日艱難之語。
今又七十餘年。
戶口滋生。
較前奚啻倍蓰。
是當時一人衣食之需。
今且供一二十人之用。
欲使家給人足。
比戶豐盈。
其勢斷有所不能。
若如經生迂腐之見。
拘執古制。
均其田畝。
限其服制。
必緻貧者未富。
而富者先貧。
擾累紛紛。
适以釀亂。
即如孟子雲庖有肥肉。
廄有肥馬。
民有饑色。
野有餓莩。
又雲内無怨女。
外無曠夫。
亦系當時啟導時君。
權宜立論。
而以事理度之。
則亦有未可盡信者。
試以廄有肥馬而論。
則當時七國縱橫。
兵車乘馬。
不能一日不備。
豈有徒步從征之理。
若以怨女曠夫而論。
則臨淄十萬戶。
即全出齊宮怨女。
散之民間。
亦斷不能使無一夫鳏曠。
即如唐太宗時。
偶因災祲。
曾放宮女三千人。
所放若及一半。
則所留者仍有三千。
縱複全行遣出。
亦難使天下曠夫。
人皆有偶。
此所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也。
本朝恭儉相承。
惠民益下。
偶有行軍征讨。
即刍秣亦從不取之民間。
是以拓土開疆。
大功屢蒇。
雖用兵而民不知兵。
至于宮中嫔禦。
以及給使女子。
合之皇子皇孫等乳妪使婢。
約計不過二百人。
實從古宮闱所未有。
朕以躬行節儉。
為天下先。
而太平日久。
戶口殷繁。
小民生計。
或有未能盡裕。
朕正以盛滿難居。
每懷兢惕。
更不能不時以愛民為急也。
至現在紀綱整肅。
内外大臣。
實無敢有營私骩法者。
康熙雍正年間。
雖法度嚴明。
吏治整饬。
尚不免有明珠、徐乾學、索額圖、噶禮、隆科多、年羹堯、諸臣。
竊權交結。
而鄂爾泰、田文鏡、李衛、亦尚有三家鼎峙之說。
自朕臨禦以來。
大學士傅恒、為朕倚任多年。
恪恭奉職。
讷親、亦為朕所向用。
因贻誤軍機。
即行正法。
而平日居官。
并無貪黩之事也。
且近日總督中。
如福康安為朕信任之人。
畢沅、與前任總督書麟、李世傑輩。
均系素能辦事者。
有敢于公然角立門戶。
營私舞弊者乎。
其有貪婪不法。
如王亶望、陳輝祖、國泰、郝碩、諸人。
一經敗露。
無不立寘典刑。
天下各督撫。
當此吏治肅清之際。
即有不肖之心。
亦必默化潛移。
豈敢以身試法。
夫各督撫如果品等項土貢。
令出産之州縣墊辦采買。
不能保其必無。
倘謂藉端賠項。
派累屬員。
則斷斷不敢為此。
如尹壯圖所指之書麟長麟二人。
則并此些微土貢。
亦可保其不令屬員代辦。
是以偶因公罪罷斥。
旋因人才難得。
仍皆用為巡撫。
總之尹壯圖謬妄無知。
以蹙額興歎之言。
誣及朕躬。
誣及百姓。
朕正不妨以謗為規。
尚欲加恩寬宥。
但降旨詢問。
蹙額興歎。
究屬何人。
或百姓道路之言。
不能指實。
而牧令官吏。
斷無不知姓名之理。
今尹壯圖覆奏。
竟敢以不能記憶虛詞。
有心欺罔。
其咎實不可寬宥矣。
且現據伊奏出、伊母年逾七旬。
留在雲南原籍。
伊即來京候補之語。
竟是天奪其魄。
自陳不孝。
滇南距京萬裡。
垂白老親。
未能迎養。
自當據實陳情。
留籍侍奉。
乃竟戀職忘親。
棄之不顧。
尚得謂之人類乎。
尹壯圖不但無君。
而且無親。
人倫盡喪。
豈可忝居朝列。
玷辱缙紳。
尹壯圖着革職。
交與慶成、押帶來京。
交刑部治罪。
俟定拟上時。
候朕再降谕旨。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曰、彭廷棟奏、查閱營伍情形一摺。
内稱所到各營。
将部頒行軍紀律。
向各兵指名抽問。
有能記五六條者。
并有全能背讀者。
分别獎賞。
以示鼓勵等語。
提鎮大員。
平日督率将備。
訓練兵丁。
當令各營伍騎射精純。
技藝娴熟。
鹹成勁旅。
至頒發紀律。
不過使各标營遵曉大略。
參将遊擊以上能知亦可矣。
原不在兵丁之能否背讀。
以定等差。
即該兵丁等于紀律各條。
全能背記。
設行軍時騎射弓馬。
俱未精娴。
雖背讀亦有何益。
行軍之道。
全在臨時相機。
不可拘守成法。
即将備等未曾親履行間。
亦不能洞悉機宜。
豈兵丁等能背讀紀律。
即謂通曉兵法耶。
即如士子等服官效用。
讀書原當知律。
若必令人人将律例背誦。
又複成何事體。
彭廷棟所奏。
不過藉此以見其認真整饬。
殊屬多事。
着傳旨申饬。
又谕、本日費振勳奏到、謝賞石鼓文、及泾清渭濁詩圖一摺。
此項墨刻。
前經頒賞内外臣工。
因搨印較多。
是以各省學政。
亦得與分賞之列。
今閱費振勳奏謝之摺。
鋪叙繁文。
連篇累牍。
殊屬無謂。
學政職司訓課。
一切士習文風。
皆須整饬。
自有任内應辦事件。
該學政到任以來。
于陳奏考試各摺。
并未見有實力整頓之處。
乃僅于謝恩摺内。
填砌膚詞。
徒為虛頌。
希冀藉此見長。
豈不知朕綜理庶務。
惟在崇實黜浮。
不以虛言粉飾為尚耶。
又另摺奏請。
仿刻石鼓文列于文廟等語。
朕以太學為京師首善之區。
熱河為每年駐跸之地。
因特令将重刻石鼓文。
于兩處建立。
若如該學政所奏。
則各省學宮。
均須紛紛請建。
殊為多事。
費振勳、着傳旨申饬。
丙戌。
上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丁亥。
谕、據額勒春奏、大定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