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或釋。
該督撫豈不知之。
何以此次所奏。
僅系雨水糧價情形。
于民食攸關之事。
轉不詳晰查明。
早為陳奏耶。
着傳谕鄂輝、福崧、即将該二省統計麥收分數。
據實速奏、以慰廑注。
○又谕、本日據福崧奏、拏獲在洋行劫盜犯戴添英等。
分别定拟一摺。
已批三法司核拟速奏矣。
此次戴添英等四犯。
在洋糾夥行強。
搜劫贓物。
情罪最為兇惡。
一經拏獲。
審訊得實。
自當一面具奏。
一面恭請王命。
即行正法。
閩粵江南等省。
拏獲洋盜。
俱系如此辦理。
今福崧審拟戴添英等一案。
于行強糾劫情節。
業經審訊明确。
自當即行正法。
乃尚待請旨辦理。
殊屬拘泥。
除交部速議具奏外。
福崧、着傳旨申饬。
○蠲免盛京海城、錦縣、義州等三州縣。
上年水災額賦有差。
○甲申。
谕、前據姚棻奏、江西建昌府屬。
界連閩省之區。
路徑較多。
堵緝稍難。
必須于各要隘添設卡巡一摺。
彼時以建昌距淮南二千餘裡。
離閩省邵武、汀州等府。
不過二三百裡。
運鹽程站。
較之淮南近至十倍。
其鹽價自必貴賤懸殊。
欲百姓之舍賤買貴。
舍近求遠。
于情理亦未平允。
何以從前定例時。
不将鄰閩府屬。
就近行銷。
并恐他省亦有似此者。
因降旨通谕各省督撫。
彼此酌商調劑。
使商民交便。
以省緝私之繁。
嗣據孫士毅等奏、酌籌建昌府屬設卡巡緝章程。
朕恐有名無實。
且商人行銷鹽引。
利于就近。
而憚于遠行。
運鹽道路愈遠。
腳費愈增。
所費已屬不赀。
若又添設巡卡。
多增費用。
不特病民。
而且病商。
複令長麟、全德、前往該處。
察看情形。
詳妥辦理。
昨又思。
無知小民。
惟利是圖。
祇知得尺則尺。
得寸則寸。
如建昌劃入閩省。
私販即可越過建昌。
沿及撫州、南昌、無所底止。
恐巡緝亦未能周到。
傳谕長麟等、不可回護前旨。
稍存拘泥遷就之見。
朕辦理庶務。
毋必毋固。
惟期利民便商。
從不豫存成見。
今據全德、将前旨所詢數款。
查明核奏。
所言甚是。
其摺内稱、若将建昌一府。
改食閩鹽。
恐撫州等府。
漸有私鹽闌入。
于通省鹽務有關。
是以該處向系減價敵私。
合通省綱力。
派出公費貼補。
與朕昨降谕旨相同。
果不出朕之所計。
從前酌定行銷引鹽運道。
全藉關津山隘。
得以稽察遮攔。
若舍此久定之界。
聽其就便行銷。
則平原地面。
毫無阻隔。
鄰鹽逐漸侵入。
必緻無所底止。
且以通綱之力。
資助建昌一府公費衆擎易舉。
于該處商人。
并無賠累。
況有杉關等隘口。
可恃為門戶。
堵截閩私。
自應照孫士毅等奏。
設立巡卡。
增派兵役。
嚴密稽查。
以絕私販侵越之路。
至江西一省情形如此。
則他省可知。
看來該督撫等酌議到時。
亦與全德所奏大略相同。
此事竟可不必更張。
以悉仍其舊為是。
長麟、全德、如未經出境。
均可不必前往。
如已前赴江西。
祇須将各隘口如何設卡巡緝。
可期永絕私販之處。
會同詳悉履勘。
核定章程。
據實具奏。
毋庸再議劃歸閩省之事。
總之整饬鹾務。
全在各地方官實力緝私。
認真督察。
使各銷各地。
毋任鄰境鹽觔。
絲毫闌入。
則官引自必暢銷。
私販無利可圖。
并可不禁而自止也。
○吏部條奏、酌改铨選各事宜。
一滿少詹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