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料矣。
至另摺奏、據安南都督黎文認等、來至坪思勒地方。
投遞呈文。
内稱國王接奉照會。
分委伊等。
帶領兵丁。
趕獲賊人。
殺斃二十餘人。
生擒二人。
現在将擒獲二犯。
提省審辦等語。
阮光平恪守藩封。
認真緝捕。
并令吳文楚為水軍都督。
饬令夷目分投巡察。
奮力殲斃盜匪多名。
并生擒二人。
解交内地。
足見該國王調度有方。
恭順将事。
實出至誠。
此次擒獲盜匪。
系該國分巡夷目。
既據福康安等、備具綢紗茶布銀牌等物。
派弁馳赍前往賞給。
此間自無庸再與獎赉。
若将來吳文楚自行拏獲盜首。
着福康安即行奏聞。
朕當加之優赉。
以示獎勵。
福康安等、不必先行備物賞給也。
所有阮光平表文。
及福康安奏到二摺。
并着發鈔。
将此傳谕知之。
○盛京将軍宗室嵩椿等奏、牛莊、蓋州、及各海口、查有流寓閩人、一千四百五十名。
雖經編甲。
恐有遺漏。
現在于閩人中、添設保長。
倘保長回籍。
于行選補。
漁船每隻給票。
如有奸匪。
哨船查拏。
并準漁戶人等出首。
加以獎賞。
秋冬時商船南旋。
地方官親往查驗。
附船回閩者。
冊内除名。
年終結報。
流寓人等。
有無增減。
仍令各該處副都統稽察。
得旨、所定章程合宜。
為之在人。
勉之。
○丙寅。
遣官祭火神廟。
○戊辰。
谕軍機大臣曰、朕駐跸熱河。
幾餘偶檢舊作。
有昨歲賜安南國王阮光平、至避暑山莊陛見詩章。
憶及上年、該國王萬裡來庭。
情殷愛戴。
節經接見慰勞。
頻加宴赉。
而該國王恭順恪誠。
根于至性。
其感激依戀之忱。
不啻家人父子。
及陛辭回國。
朕複系念不置。
屢賜上方品物。
優赉有加。
今屈指又将一載。
因用前韻特制詩章。
書扇以賜。
現在溽暑屆侯。
該國王正可藉拂炎薰。
至此間相隔交南。
道裡甚遙。
若以時鮮食品。
附驿遠寄。
恐緻黴損不堪食用。
今随報發去菓乾一匣。
以示眷注。
該國王接奉後。
不必專表謝恩。
祗須附便奏及。
仰副體恤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禦制詩曰、例事山莊駐夏巡。
敕幾不息必躬親。
近當愠解南薰我。
遠憶心懸北極人。
詣阙去年思會面。
為邦永訓在漸仁。
箑頭寫寄梅花信。
風被瀛疆奕葉春。
○庚午。
谕、據梁肯堂奏、順德府屬之任縣大陸澤。
因上年雨水過多。
諸河并漲。
田禾被淹。
收成歉薄。
所有應徵地畝。
請減半徵收等語。
大陸澤召墾地畝。
上年被水歉收。
既據該督勘明屬實。
自應照文安大窪之例。
酌減糧租。
所有乾隆五十五年、該處應徵租銀三千六百七十餘兩。
着加恩減半徵收。
以纾民力。
該督務須饬屬妥辦。
俾小民得沾實惠。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曰、姜晟奏江西協撥貴州兵饷。
解至芷江縣羅舊驿。
被竊去鞘銀一千兩。
查閱該府縣等原禀情形。
催拘犯證。
迅速解省審訊一摺。
細閱該府縣所禀偷竊情節。
其中疑窦甚多。
殊不可信。
據稱鞘饷安放驿館屋内。
緊挨闆壁。
外系菜園。
被賊從闆壁地枋腳下。
挖洞量高五寸。
從洞外将末尾一鞘。
橫移洞口。
撬開竊銀而逸一節。
洞高僅止五寸。
甚為窄小。
而一鞘饷銀。
重至千兩。
豈能于洞口移出。
即用鐵鈎拉拽。
亦無此力量。
必有内應。
況饷鞘收貯屋内。
賊犯不過在外窺伺。
何由确知安放之地。
即在此處挖洞。
竟能應手而得。
又更夫唐守興供、系伊叔唐開泰、邀同彭有才、串通夥竊。
亦無此情理。
唐開泰、既與唐守興通同行竊。
自必分得贓銀。
一經伊侄供明。
即可起出贓據。
一訊得實。
何以又稱唐開泰等忽認忽翻。
未得确證。
且唐開泰與唐守興、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