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衆。
倚賴安全。
所有廓爾喀貿易人等。
俱不準其複來交易。
永斷葛藤。
特于藏内鼓鑄官錢。
令其行用。
伊等舊存廓爾喀錢文。
概行銷作銀兩。
一律使用官錢。
伊等當感激大皇帝愛護深恩。
敬謹遵行。
即可永資樂利。
若狃于積習。
不知感悟。
仍欲與廓爾喀彼此交易。
行使所鑄錢文。
則伊等竟系冥頑不靈。
自贻伊戚。
必将駐藏大臣。
一并徹回。
任聽伊等所為。
即使賊匪再來滋擾。
亦不複過問矣。
如此明白谕知該處僧俗番衆、自當各知醒悟。
遵照辦理。
至鄂輝摺内、又稱後藏距廓爾喀甚遠、糧運烏拉。
更為掣肘。
此時不進兵。
斷乎不可。
若用兵大舉。
于事亦覺不值。
看來鄂輝不免有仍前畏難、将就了事之見。
廓爾喀原屬無能。
此時鄂輝成德等、先後帶兵。
前抵該處。
賊匪自必聞風竄避。
但必須懾以兵威。
痛加懲創。
俾知懾服。
不敢再萌他念、方期一勞永逸。
若少存将就了事之意。
使彼無所畏憚。
大兵徹後。
彼必複至邊境搶掠。
又将作何辦理。
倘複須調兵進剿。
是賊匪轉得以逸待勞。
反客為主。
從來外夷。
反覆無常。
見兵威壯盛。
即行逃竄。
及大兵徹去。
仍來窺伺。
往往疲敝内地。
用兵之道。
當先發制人。
若雲道路遙遠。
糧運維艱。
豈有賊匪能來。
我兵難往之理。
鄂輝等、惟當相度機宜。
妥為籌辦。
俟兵力厚集。
痛加剿殺。
使之聞風膽落。
不可先存遷就、緻留後患。
○又谕、川省籌辦糧饷、及察木多等處存貯米麥。
藏地采買糧石。
祇豫備現調兵丁支食。
若明春大舉進剿。
調兵近萬。
現備軍糧。
自屬不敷支用。
軍行以糧運為先。
若臨時稍有缺乏。
則師不宿飽。
安能使之枵腹進征。
此時先事豫籌。
源源接濟。
實為軍興要務。
但近年辦理軍需。
多有糜費。
從前康熙五十七、八、九等年。
雍正六年。
俱曾出師西藏。
調派滇省兵丁。
即系由維西一路。
出巴塘赴藏。
所有糧運事宜。
均有辦定章程。
川省滇省舊案。
自尚齊全。
孫士毅、富綱、譚尚忠、均系戶部司員出身。
孫士毅、費淳、又曾在軍機章京行走。
從前辦理西藏舊案、想曾目睹。
着即令孫士毅等、詳查康熙雍正年間章程。
仿照辦理。
不可照近年軍需之例。
稍有浮冒。
西藏距川省萬有餘裡。
道途遙遠。
且口外均系番子地方。
全賴烏拉運送。
不能迅速。
将來軍營需用糧石。
遠赴川省調取。
實屬緩不濟急。
朕思察木多居适中之地。
或将察木多等處、現存糧石。
運送西藏。
再将川省附近邊界。
備辦軍糧。
撥補察木多存貯、續行運送。
如此源源遞運。
庶可無虞缺乏。
且打箭爐以外。
土司地方、均系種植稞麥、并着孫士毅酌量情形。
就近采買運送。
道路較近。
既可以豫備急需。
又可以節省運費。
于軍務大有裨益。
至鄂輝所奏藏地糧運維難。
道途險遠。
未免有畏難之意。
殊不知賊匪遠來藏地。
口食未聞缺乏。
将來我兵冞入賊境。
自當資糧于賊。
鄂輝等到彼、務須會同成德、設法籌辦。
以利軍行。
總之糧饷為兵行要務。
孫士毅等務須查照舊案。
悉心妥辦。
不可稍有贻誤。
○辛醜。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據嵩椿等奏稱、錦州所屬旗民驿丁屯戶等、田地間有被災。
自五分至七分不等。
請先行借給一月口糧。
以資接濟。
所有應行赈濟、蠲免、緩徵各事宜。
另行具奏等語。
着照嵩椿等所請行。
但錦州地方、适遇風災。
人口房屋。
多有傷損。
複又被旱成災。
該将軍理宜親往查辦。
至宜興系管理奉天府事務之員。
又系戶部侍郎。
榮柱身為府尹。
俱應親往。
朕尚以闾閻被災。
深切轸念。
所有加恩事宜。
無不迅速辦理。
嵩椿、宜興、榮柱、何以竟不親往。
僅派協領前往查辦耶。
況嵩椿患病之處。
摺内亦未聲明。
嵩椿等不行親往查辦。
甚屬非是。
至奏被災情形。
原與刑部無涉。
僧保住現署兵部事務。
茲因被災田地内、有驿丁田地、摺内列銜。
并未親身前往。
亦屬非是。
嵩椿、宜興、僧保住、榮柱、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并着嚴行申饬。
○命祭酒瑚圖禮、侍講那彥成、在南書房行走。
○豁免奉天錦州府廣甯縣、乾隆五十三、四、兩年分、因災貸欠未完糧米七千六百四十七石有奇。
○是月。
山西巡撫馮光熊奏、太原駐防滿洲兵、原額五百四十名。
乾隆五十一年。
添設兵一百名。
所需兵糧。
準于山西各州縣額設繁費内。
每年抽撥銀四千兩充用。
每年除支給新兵歲饷。
并操演火藥、加增閏糧外。
所餘之項。
僅足制備弓箭鳥槍。
所需盔甲腰刀。
無項可動。
今查臣标右營太原營、及大同鎮标之神機庫。
俱有舊存盈餘軍裝。
系從前裁營汰兵。
及删除額外軍裝案内。
分交收貯。
當即行文各标營派員挑出馬盔甲六十頂副。
步盔甲四十頂副。
腰刀一百把。
量為修整。
令該兵等領用。
報聞。
○陝甘總督勒保奏、甘省地處邊陲。
駐劄滿漢重兵。
每歲估撥兵糧。
及供支料豆、需用浩繁。
加以地方赈借等項。
皆取給于倉儲。
必須積貯充盈。
方可有備無患。
甘肅各屬常平原額、不敷供支。
節次奏請買補。
惟因缺數過多。
随時采買。
又必須俟豐收之年、始可辦理。
是以曆年未能照額買足。
查現在各屬常平、實貯倉鬥糧止二百六十餘萬石。
已缺原額糧一百五十餘萬石。
加以本年應支各項。
及估撥來歲兵糈。
又約需六十餘萬石。
統計常平倉貯、共不及二百萬石。
僅存原額之半。
若再有動用。
愈覺不敷。
本年甘省夏秋收成并有九分。
自應乘此時采買。
惟查各屬缺額倉糧。
為數尚多。
若全行買補。
有妨民食。
此時請先采買一百萬石。
拟即由司分饬各廳州縣領價采買。
其價值仍照從前節次奏定章程。
如果時價稍昂。
即令報明停止。
至所需銀兩、應先于司庫酌款動支。
報聞。
○四川總督鄂輝奏、前此查辦廓爾喀人等、争占邊界。
未将伊等地租債帳、查明辦理。
草率了事。
實難辭咎。
現準保泰兩次來咨、知會唐古忒人等驚惶失措情形。
必須前往彈壓。
是以成德即于八月二十二日、酌帶漢弁兵前往。
今蒙恩令孫士毅馳驿前來、署理督篆。
自當即便起程。
一面飛咨成德、令其在打箭爐一帶。
暫候到彼更換回省。
現有郭洛克賊番、搶劫青海牛羊一案。
俟此案審結後、約計彼時孫士毅已離川省不遠。
即将印務交藩司暫護。
臣即先行馳至打箭爐一帶。
将成德所帶之能通番語屯土弁兵。
分帶馳赴後藏。
将建昌鎮總兵穆克登阿、松潘鎮總兵張芝元、一并帶往、協同妥辦。
得旨、已因汝等将就了事。
緻有此變。
若再将就了事。
其過誰當。
卷之一千三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