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該國夷人。
曾在浙江貿易。
現已密谕鋪戶。
嚴行禁止。
所辦甚為周到。
可嘉之至。
已另降谕旨。
加恩将長麟賞給宮銜。
并着賞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以示獎勵。
該夷船五隻。
俱未開行。
松筠正可護送該貢使。
徑由水路赴浙。
到定海上船旋國。
實為省便。
着松筠于途次面谕該貢使。
以原船五隻。
尚在定海停待。
爾等正可仍至定海上船。
較之到粵路程。
可少大半。
并可省行走大江。
及起岸經過梅嶺之煩。
且管船人嗎口□庚哆嘶。
爾原欲懇求令其先赴定海。
今與爾等一同行走。
豈不更為省事。
該貢使等、自必感激樂從。
但到定海時。
想所買茶葉絲觔。
不過幾日。
即可購辦齊集。
松筠務須會同長麟吉慶妥協辦理。
即令開船回國。
勿任藉詞稍有逗留。
松筠俟該貢使開洋後。
即可回京覆命。
長麟亦即赴粵。
遵照節次谕旨。
密為妥辦。
如該貢使即于定海開船由外洋旋國。
不提再到岙門。
固屬甚善。
若提及欲仍至岙門暫泊。
該處系西洋各國夷人貿易口岸。
未便禁其前往。
長麟務須由内地星速赴粵。
自可趕在該貢使到岙門之前。
豫為料理。
此事系長麟一手經辦。
較為熟谙。
如此旨到時。
長麟未經赴粵則已。
若接奉前次令其赴粵谕旨。
已将撫篆迎交吉慶。
即從衢州一帶赴粵。
于何處接奉此旨。
即于該處轉回。
與松筠吉慶一同辦理。
此為最要。
又搭赴夷船。
情願進京當差之安納、拉彌額特二名。
是否真系佛蘭西人。
抑系<口英>咭唎國人。
假托混入。
長麟無從辦識。
今詢之在京居住之西洋人羅廣祥等。
據稱安納、拉彌額特等二名。
久在岙門居住。
上年西洋人窦雲山等。
自粵來京時。
安納等即帶口信。
欲覓便赴京效力。
伊二人實系<口英>咭唎貢使未來之先。
即至岙門等語。
所言亦難深信。
并着長麟确切查訪。
據實具奏。
再行送京。
至長麟查出浙江人郭姓。
從前曾經勾結夷商。
今已病故。
伊子郭傑觀。
略省夷語。
已經嚴行管住一節。
郭姓曾有勾結夷商之事。
伊子又能略通夷語。
雖現無勾串情弊。
然此人留于浙江。
究不可信。
着即派妥員伴送。
由别路進京備詢。
伊系無罪之人。
雖不必令帶刑具。
但沿途務須留心防範。
毋緻脫逃。
起解時、并不可令<口英>咭唎國人聞知遇見。
想該撫等自能妥辦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仍将一切情形。
随時迅速覆奏。
○以内閣學士紮郎阿、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戊戌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據恒秀奏、審明韓祥生、項如賓、偷換赫哲等貂皮一案。
請将韓祥生等枷号兩個月。
杖責逐出境外等語。
民人韓祥生等。
膽敢豫在赫哲等來路。
偷換貂皮。
甚屬不法。
若僅逐出境外。
亦不過逐出吉林邊外而已。
吉林境外。
非盛京即黑龍江地方。
仍不免在彼處有偷換貂皮人參之事。
韓祥生、項如賓、均着枷号兩個月。
滿日杖一百。
發遣煙瘴地方。
以示儆戒。
嗣後似此者。
俱照此辦理。
○以通政司副使成德為太仆寺卿。
○己亥。
上幸靜宜園駐跸。
至壬寅皆如之。
○以工部左侍郎吳省欽知武舉。
内閣學士周興貸為武會試正考官。
翰林院侍講學士胡長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