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補行乾隆五十八年大計。
廣東省不謹官一員。
罷軟官三員。
年老官七員。
有疾官三員。
才力不及官二員。
浮躁官一員。
廣西省罷軟官二員。
年老官六員。
有疾官一員。
才力不及官三員。
分别處分如例。
○是日。
駐跸左格莊行宮。
○丁未。
谕、朕此次巡幸天津。
業經降旨。
将沿途經過地方。
蠲免本年地丁錢糧十分之三。
節年積欠銀兩蠲免十分之四。
本日禦舟經過琴高祠、石口村。
該處村民扶老攜幼。
夾道歡迎。
尤為踴躍可嘉。
着加恩将該村莊本年應徵錢糧。
普行蠲免。
以示朕行慶施恩。
有加無已至意。
○是日。
駐跸琴高祠備用房。
○戊申。
谕、據保甯奏稱、伊犁索倫部落領隊大臣巴哩木達、現已病重。
請另遣員更換等語。
巴哩木達、既已患病。
即令來京。
和舜額、着授為伊犁索倫部落領隊大臣。
○又谕、據惠齡奏、宜昌鎮總兵馬定鼒、現患風痰病症。
難望痊愈。
請旨開缺等語。
馬定鼒、着準其開缺。
回籍調理。
所有湖北宜昌鎮總兵員缺。
着張廷彥補授。
○谕軍機大臣曰、孫士毅等奏、據鎮道等禀、阿足地方所失峨眉縣印信。
訪系招拉哇所搶。
該軍功劉文廣帶同番子。
前往該番寨。
搜獲印信等物。
尚未将賊犯拏獲。
現在該鎮道計已行抵該處。
和琳又派戴繃前往會拏。
不難克期就獲等語。
口外地方。
夾壩出沒無常。
雖不能盡絕根株。
若果随時查緝。
嚴辦示懲。
番民等自當鹹知儆畏。
此案失去印信。
業經搜得。
且知系招拉賊番所搶。
該鎮道既親赴該處。
又有和琳派出戴繃協同緝捕。
并曉谕該寨番人。
自行拏送。
即不能悉數就擒。
亦可将搶奪正犯。
迅速嚴拏。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使番民知所懲創。
庶口外地方。
夾壩斂戢。
不敢肆行劫掠。
方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是日。
駐跸台頭行宮。
○己酉。
谕、朕此次臨莅津澱。
原為當令時巡省方問俗。
并非為遊玩适情。
屢經降旨谕令該督等、毋許于沿途備辦排當點綴等件。
以緻無益妄費。
乃本日駐劄揚芬港地方。
該督尚備有龍舟。
及戲劇雜伎。
踵事增華。
徒滋糜費。
殊非仰體朕問民疾苦。
黜華崇實之意。
本當将該督等治以應得之罪。
但念伊等職司地方。
因朕翠華臨幸。
藉以抒忱效悃。
亦屬出于愛戴之心。
姑從寬免其究處。
已将龍舟等件。
概行屏除外。
至此項費用。
雖據該督等奏。
系捐廉辦理。
第恐地方官吏。
有藉詞累及闾閻情事。
着于長蘆應解内務府款項内。
賞給銀三萬。
以為揚芬港豫備龍舟。
及各項點綴之用。
該督等宜益知感愧。
毋任屬員等絲毫派累。
以副朕屏絕浮華。
省方施惠至意。
○是日。
駐跸揚芬港行宮。
○庚戌。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蔣兆奎來至行在陛見。
據奏該省歸化城地方。
有荒堿地畝。
戶部議以所報恐有不實。
請饬交該撫前往履勘。
因來行在陛見。
回任後又屆辦理秋審。
未及往勘。
請令藩司前往代勘等語。
此項地畝共有五百餘頃。
豈有全行荒堿之理。
部駁甚是。
該撫若早行奏聞。
則陛見有何緊要。
原可令其不必前來。
即往口外查勘。
乃該撫在山西時。
并未專摺具奏。
直至來抵行在。
始行奏聞。
此時若再令由行在往口外。
已屬遲緩。
且四月分即屆辦理秋審。
該撫亦不能分身前往。
善泰人尚明白。
現在護理撫篆。
此事即專交善泰辦理。
着傳谕該司接奉此旨。
即迅速前往口外。
洋悉履勘。
将該處地畝。
是否實系荒堿。
抑或所報有不實之處。
即遵照部駁。
逐一查明據實覆奏。
毋任弊混。
○是日。
駐跸王家場水營。
○辛亥。
谕、昨日禦舟經過楊柳青夾河地方。
該處居民踴躍歡迎。
情殷愛戴。
殊屬可嘉。
所有該村莊本年應徵錢糧。
亦着加恩普行蠲免。
以示朕孚惠恩施。
有加無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