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獎勵。
○又谕曰、浦霖奏安插重犯噶瑪爾多布丹、在配脫逃。
請将疎縱之安溪縣知縣張森革職。
留于地方協緝一摺。
已批交該部知道矣。
噶瑪爾多布丹、系逆犯沙瑪爾巴徒弟。
解京審明後。
安插該省之犯。
膽敢在配潛逃。
情殊可惡。
該犯系哲孟雄番夷。
最易辨别。
脫逃後。
或潛回川省。
或尚在閩省、及沿途藏匿。
均未可定。
着傳谕浦霖、并沿途督撫。
督饬所屬。
嚴密查拏。
于何處緝獲。
即于何處正法。
毋任遠揚漏網。
○是日、駐跸秋瀾行宮。
○丙午。
谕、戶部議覆兩淮商人懇請捐銀備饷一摺。
淮綱行銷口岸。
向惟兩湖額引最多。
今該商等以苗匪跳梁。
事屬切已。
籲懇捐銀二百萬兩。
以備應用。
自系出于實情。
但逆苗勾結滋擾。
本屬烏合之衆。
現當大兵雲集。
福康安、和琳、統領黔蜀勁旅進剿。
即日殲除淨盡。
綏靖地方。
軍需一切。
費項無多。
所有此項商捐銀兩。
着準收一半。
其餘一半。
仍行賞還。
并着照部議、即于上年留撥銀兩。
令鹽政委員将一百萬兩。
就近解交湖南藩庫兌收。
仍分作三年帶完歸款。
俾遂其踴躍急公之忱。
以示體恤衆商之意。
其捐銀各商。
并着該鹽政查明報部。
加恩照例議叙。
用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曰、長麟奏、湖南、貴州、現在苗匪滋事。
與廣西省俱有水陸相通之處。
即日赴柳州府一帶。
查閱地方營汛等語此次苗匪在黔楚兩境滋擾。
總在廣西省西北地方與該省相距千餘裡。
尚可無虞擾害長麟前赴柳州。
借查閱營汛為名。
防範亦可。
但不可過于張皇。
緻該省苗民或有驚疑惟當不動聲色。
嚴密防範。
方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是日、駐跸梁格莊行宮。
○丁未。
上谒泰陵、泰東陵。
均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谕、據蘇楞額奏、兩淮各場緩徵折價銀、并借給口糧應徵谷價銀、共七萬九千一百五十兩零。
均系因災遞緩之項等語。
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積欠錢糧。
場竈積欠。
與民戶無别所有兩淮應徵緩徵折價、及借給口糧谷價銀七萬九千一百五十兩零。
并着加恩一體豁免。
以示朕施惠推恩。
有加無已至意
○以雲南騰越鎮總兵豁隆武鶴麗鎮總兵蘇爾相對調。
○是日、駐跸秋瀾行宮。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昨召見新授騰越鎮總兵豁隆武、人甚老實拘謹。
騰越路通緬甸。
為邊疆要缺。
恐該員不能勝任。
已降旨調補鶴麗鎮矣但總兵為專阃大員。
雲南為邊要之區。
未便稍滋贻誤着傳谕福康安、于該鎮抵任後。
留心察看。
如果不勝總兵之任。
即據實具奏。
毋任因循也。
○又谕、昨召見總兵豁隆武。
據稱現在江甯物價未免昂貴。
系上年山東省收成稍歉所緻等語。
物價随時長落。
原屬事所常有。
但東省上年。
雖因雨水過多。
收成不無歉薄。
而江南年歲尚屬稔收。
何緻物價增貴。
着傳谕蘇淩阿、将該員所奏是否屬實。
物價有無加昂之處。
現在市集物價若何。
即行查明據實覆奏。
○大學士公管雲貴總督福康安奏、臣由嗅腦進剿。
奮力追出山口地勢稍平苗寨無數。
各持镖矛撲拒幾有四五千人經官兵殺斃甚多。
追至馬乾溪大河。
複派兵飛赴上流淺處渡水。
抄截剿殺。
迨至青魚塘地方見賊匪峰擁直趨松桃。
迅饬官兵。
分路圍殺将賊衆截為兩段。
竟被殺盡。
并将松桃城外賊苗窩棚燒毀。
城内都司孫清元等望見火光。
即帶兵民出城會合進剿。
阖城難民、及堵禦兵勇。
均已分别給賞。
谕曰、福康安此次親身督戰。
調度悉合機宜。
迅解圍城。
連次克捷。
甚屬可嘉。
福康安着賞戴三眼花翎。
特昭優異。
其行仗出力、及守城有功之西成尼堪富什渾、俱着賞戴花翎。
花連布、賞剛勇巴圖魯名号。
珠隆阿、賞鄂嶽起巴圖魯名号。
都司孫清元、着超等以參将用。
其在事出力員弁。
并着福康安查明咨部議叙。
至松桃城内幫護之難民。
亦着詳查優賞。
以示獎恤。
○谕軍機大臣等、黔省苗匪。
經此番痛加剿殺之後兵威大振。
望風膽落福康安從此與和琳會合進剿。
自更易于集事。
但松桃為黔省後路。
最關緊要。
所有未經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