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俱加恩寬免三年。
其并無田産、專以貿易為生者。
着福康安等查明。
酌量賞給銀兩。
用示體恤。
所有在事出力守城兵丁紳士鄉勇人等。
仍着福康安等查明具奏。
另行獎賞鼓勵又據畢沅奏。
籌辦糧儲軍火等摺。
辦理妥協諸凡留心。
亦屬可嘉着加恩賞戴花翎。
以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等、統率大兵。
攻克土空打仗殺賊。
幾至三晝夜将弁兵丁。
人人奮勇争先且派令花連布等。
帶兵分往永綏。
将八十餘日圍城。
立時解散。
實屬出力可嘉。
已明降谕旨。
将福康安、和琳、交部議叙。
其守城官員。
亦一并加恩矣。
着再賞給福康安、和琳、大荷包各一對。
小荷包各四個。
孫士毅、畢沅、觀成、馮光熊或留防後路。
或督辦軍需。
均為妥協。
額勒登保、屢次帶兵分路剿賊。
德楞泰、在鎮筸後路。
往來查察。
亦着賞給大小荷包。
其總兵花連布、及由京派往之巴圖魯侍衛章京綸布春等二十三員。
并帶領降番之穆塔爾朗爾結二人俱各賞大荷包一對。
以示嘉獎福康安等惟當倍加努力。
奮勇進攻。
速将首惡石柳鄧、石三保、吳隴登、三人。
設法擒獲。
速成大功懋膺嘉賞。
至福康安等統率川黔勁兵所向克捷。
賊匪經此番殲戮。
早已望風膽落。
而首惡石柳鄧、石三保、吳龍登、自知罪大惡極。
尤必心懷畏懼。
希圖竄逸。
秀山後路平塊、邑梅一帶有孫士毅、觀成及總兵袁國璜等防守其硐口炮木山一帶。
又派總兵田永秱等帶兵駐劄。
層層攔禦。
本日據孫士毅等奏、近日以來。
賊人不敢前來撲卡。
是川省防堵綦嚴。
賊匪自不至再行竄入。
惟松桃後路雖有彭廷棟在正大駐守馮光熊在銅仁駐守。
福康安等、又派副将那丹珠、帶兵梭織巡查。
但福康安等前此攻克大塘寨時。
石柳鄧即潛行渡河。
先往黃瓜寨與石三保一處藏匿茲大兵合并、在楚攻剿安知石柳鄧、石三保等不又潛從山僻小路。
繞赴黔省。
希冀牽制官兵。
并欲乘間兔脫。
不可不慮。
福康安等、務當探明石柳鄧、石三保、吳隴登、是否現在黃瓜寨。
抑在鴨保寨。
将由楚入黔要隘。
多派員弁帶兵堵禦。
設法圍攻速擒首惡并知會彭廷棟、嚴饬那丹珠一體加意巡查。
勿任石柳鄧等複竄至黔省正大。
嗅腦、松桃等處。
勾結滋擾。
逃匿稽誅此為最要。
○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這會試滿洲蒙古取中三名。
漢軍取中一名。
直隸取中十二名。
奉天取中一名。
山東取中十名。
山西取中二名。
河南取中六名。
陝西取中三名。
江蘇取中十三名。
安徽取中八名。
浙江取中十二名。
江西取中十三名。
湖北取中四名。
湖南取中四名。
福建取中五名。
廣東取中六名。
廣西取中二名。
四川取中四名。
貴州取中三名。
雲南取中二名。
○庚辰大學士公管雲貴總督福康安奏、臣由金川帶兵以後。
凡征剿石峰堡台灣、廓爾喀等處。
皆賴聖明指授藉着微勞爵秩之隆已超俦列。
茲因剿辦逆苗。
複蒙賞戴三眼花翎。
臣父傅恒。
曾經恩眷賞戴。
未敢祇領。
臣謹援例懇辭。
倘未蒙允準。
仍行敬謹收貯。
不敢戴用得旨、汝此數次功勞。
實過汝父。
朕若不格外加恩。
乃是有私。
何以為國家鼓勵衆世臣。
不可辭該部知道。
○予故喀爾喀輔國公車登達什、緻祭如例。
○是月。
浙江巡撫覺羅吉慶奏、浙江沿海各島五百六十一處。
除本無居民之四百十四島。
現無建屋居民。
其向有民人之蛇盤、深灣、及大小門山等各戶内。
陸續遷回内地者。
男婦五十餘名口。
至鎮海縣之上下梅山。
凡因農期移住者。
均令于種作事畢。
即回内地。
各島居民。
現在減無增。
仍饬各鎮道等、于出洋會哨時。
留心稽查。
得旨、以實為之。
毋虛應故事
○雲南巡撫姚棻奏、現準福康安咨。
臣暫留貴州省城。
俟軍務竣。
再赴滇南。
但貴州巡撫關防。
業經赍赴銅仁。
交馮光熊接收。
其省局籌饷提案、及地方題咨各項。
請暫用藩司印。
得旨、好知道了。
又奏、松桃等處現須分設營卡除碾運軍米。
已饬交銅仁收貯。
不緻遲誤。
至火藥鉛彈。
勢須由各标營撥解。
但上遊各營距銅仁較遠。
應令陸續解交省局暫貯。
并移知馮光熊。
酌量調撥。
即行配制趕運。
又批好一切勉為之。
卷之一千四百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