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地商民遭風被難。
即饬照料資送來關。
尤為小心敬慎。
殊屬可嘉。
着賞給錦緞四匹。
以彰優眷。
該督等所拟照會。
現令軍機大臣改定着即照繕。
一并發往祇領。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步軍統領衙門奏、陝西富平縣民人雷增科、呈控本縣知縣匿災不報。
又将五十九年應免錢糧。
差押摧追。
并于本年燈節。
派令每裡出銀五十兩雇人裝扮擡歌傀儡等情。
俱有指證一摺。
據稱檢查該撫秦承恩原奏、其富平一縣。
于五十九年間、止系零星被有蟲傷。
無礙收成。
該縣錢糧本不在豁免之内。
例應催徵等語。
是雷增科所控該令匿災重徵一節。
或系架詞聳聽。
亦未可定。
惟據供該令于燈節時有按裡派銀扮演戲劇之事。
不特有玷官方。
抑且派累擾民。
如果其事屬實。
不可不秉公查辦嚴參示懲。
勒保雖系該省總督。
但駐劄甘肅。
距陝較遠。
于查辦陝省事件。
自無所用其回護。
着傳谕勒保、接奉此旨後。
即親赴富平地方。
将該令實在有無派銀演戲、及重徵科斂之事提同人證。
秉公查究。
如審訊得實。
即将該令一面拏問。
一面奏聞。
庶足以肅吏治而懲派累。
該督不得以身系總督。
瞻顧處分或回護秦承恩、及袒護屬員。
緻負委任。
方為妥善。
○庚寅。
谕曰、福康安和琳奏稱、查明節次打仗着有勞績之侍衛章京、漢屯将備員弁兵丁、遵旨開具名單進呈等語。
此次剿捕苗匪。
經福康安和琳等、會合統兵至楚。
廓清後路以來。
所有侍衛章京、漢屯将備員弁兵丁等、俱各屬勇争先。
不辭勞瘁。
着加恩将乾清門三等侍衛巴圖魯綸布春、二等侍衛巴圖魯阿哈保、三等侍衛巴圖魯多隆武、達爾精阿、藍翎侍衛伍福納等、俱着加升一等。
護軍校豐紳、着以三等侍衛升用。
其三等侍衛巴蘭、賞給瑪尚阿巴圖魯名号。
富蘭、賞給甯鈕巴圖魯名号。
參将紮爾杭阿、賞給噶勒珠巴圖魯名号。
都司施缙、賞給毅勇巴圖魯名号。
都司陳紹先、賞給健勇巴圖魯名号。
守備楊遇春、賞給勁勇巴圖魯名号。
下孟董屯守備加都司銜絨塔爾、賞給擦博巴圖魯名号。
乾堡屯把總行營都司坤明、賞給丹巴巴圖魯名号。
河西行營都司策旺、賞給羅盤巴圖魯名号。
漢牛行營行總納朗、賞給德博巴圖魯名号。
仍照例各賞銀一百兩。
遊擊玉柱、那麟泰、廖輝、李芝榮、都司馬元德、趙得功等俱着賞戴花翎。
遊擊蒲益章着賞換花翎。
千總應元寬、楊森、着加守備銜。
賞換花翎。
守備梁時豐、葉攀鳳、沈文同、千總張成、陳時昌、劉奉、崔大成石鼎臣、母之恭、張廷楷、安如桐、蒲尚佐、把總馬萬年、楊勝傑、外委羅君彩、武舉馬兵高萬春、武生馬兵舒開彪等、俱着賞戴藍翎。
以示鼓勵。
至此次攻打滾牛坡時。
賊衆舍死抗拒經官兵奮力剿殺。
殲戮甚衆。
所有帶兵出力各将弁。
着福康安等查明、咨部議叙。
漢土屯兵丁等着再加恩賞給一月鹽菜口糧。
其遊擊永舒、都司班第、屯千總巴圖魯雍忠、伊沙斯等殺賊陣亡。
殊屬可憫。
俱着照原銜加一等議恤。
至陣亡之千把等七名。
着福康安等查明咨部。
亦加一等議恤。
其餘傷亡弁兵。
亦着查明、咨部賞恤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等奏、緬甸、南掌、遣使祝厘。
請由川陝一路進京等語。
所辦好。
現在辰沅一帶辦理軍務。
所有該二國貢使。
自應改由川陝一路行走。
俾沿途仰睹天朝富庶。
以副其向化之誠。
惟摺内稱派員護送起程。
于七月下浣抵京等語。
今年八月萬壽。
朕仍駐跸熱河。
蒙古王公等、于七月二十左右。
齊集山莊。
着傳谕福康安等、即傳饬護送之員。
并飛咨沿途妥為照料。
令該貢使等、于七月望之前後、趕赴熱河。
以便與蒙古王公等錫宴觀劇。
庶邊陲遠使。
更足遂其瞻就之忱。
○又谕曰、玉德奏清平縣原估土城、改建磚工一摺。
聲叙殊不明晰。
該處土性、如果全系帶沙。
不能堅實從前舊有城垣。
如何建築。
今欲改用磚工。
若即将其地帶沙之土燒磚仍必松脆。
不能得用。
若從遠處另取堅實之土燒成。
再行運至工所。
豈不較取之遠處者、更費工價運腳。
是不通工作之言也。
着傳谕該撫。
将以上指出情節。
詳細據實覆奏。
到日再降谕旨。
○大學士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難民王合倫、至平塊營投順。
當經賞給銀牌誘使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