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城。
豈尚不能辦理。
即日大功告成。
若伊再不知奮勉。
緻賊匪或由鎮筸他竄。
恐福甯不能當此重戾也。
○戊午。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涼州副都統員缺。
着敷倫泰調補。
敷倫泰俟百日孝滿。
即由彼速赴新任。
其西安左翼副都統員缺。
着花尚阿調補。
所遺西安右翼副都統員缺。
着福州協領豐紳布補授。
○己未。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命皇太子陪祀如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孝儀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庚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赈奉天金州、熊嶽、錦州、三城。
甯海、錦縣、甯遠、三州縣。
旱災旗民。
并蠲緩額賦有差。
○以廣西思恩府屬白山司土巡檢王偉子言紀襲職。
○辛酉。
上幸瀛台。
○戶部議覆貴州巡撫馮光熊疏稱、威甯州屬陳家溝銅廠。
向供大定局鼓鑄。
今已停鑄。
該廠仍令威甯州采辦俟積有成數。
就近撥湊滇銅運京。
查滇銅運京。
每運九十四萬餘觔。
今陳家溝廠。
每年出銅七萬斤。
積五六年。
亦不足一運之數。
應令該撫照例抽收。
按年運貯州庫。
俟數敷一運。
徑行題明解京。
從之。
○壬戍。
谕曰、吉慶等奏、拏獲積年洋匪。
并疊次行劫之夥盜。
分别辦理一摺。
此案盜匪業經審明正法。
餘着照所拟完結矣。
該撫等所辦、差強人意。
可嘉之至。
已于摺内批示。
洋匪四出劫搶。
節經降旨。
令該督撫等實力緝拏。
今吉慶等、督饬舟師分布各洋。
嚴密堵緝。
總兵孫全謀、在定海外洋。
了見匪船十餘隻。
向南駛竄。
該鎮即将兵船分作兩幫。
迅往兜捕。
參将李鉷、所帶一幫。
連夜跟追。
施放槍炮。
打翻匪船一隻。
淹斃數十名各匪被炮打傷。
落水身死者十餘名。
守備吳奇貴、首先跳過匪船。
砍倒二賊生擒盜首陳言。
并獲夥盜多名。
辦理尚屬認真可嘉。
吉慶、王彙、孫全謀、均着交部議叙。
又據另片奏、李鉷前在南策門捕盜。
兵丁放炮炸裂一案。
吳奇貴任内、有失察潘相旺透漏火藥一案。
雖均有應得處分。
但此次拏獲盜匪。
李鉷帶領兵船。
奮力窮追。
尚屬出力。
吳奇貴首先過船生擒盜犯。
尤為奮勇。
其前項處分。
均着寬免。
李鉷仍着交部從優議叙。
吳奇貴遇有都司缺出。
即行升補。
以示獎勵。
其未淨之賊。
仍着上緊捕捉。
務令洋面肅清。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拏獲積年洋匪審明辦理一摺。
可嘉之至。
此案盜匪。
俱籍隸福建之晉江同安等縣。
現經浙省查拏緊急。
或又竄回原籍。
亦未可定。
并着魁倫奏一體饬屬速拏。
以期必獲。
又據哈當阿等奏、拏獲逸匪審明辦理各摺。
所辦尚是。
此等從逆匪徒。
既經拏獲。
自應速正刑誅。
但台灣孤懸海外。
民情刁悍。
又甫經陳周全等滋事之後。
尤以鎮靜為主。
着傳谕哈當阿等、止須不動聲色。
遇有訪獲之犯。
迅速審辦。
亦不必過事搜求。
輾轉株連。
以緻衆心驚疑。
此為最要。
○旌表守正被戕河南光山縣民梅芳妻李氏、守正捐軀夏邑縣民李虎妻駱氏、
卷之一千四百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