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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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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議(上)議立君 高後四年,诏曰,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屬天下,其議代之,群臣頓首奉诏。

    (本紀。

    ) 漢大臣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皆曰願稱疾無往,中尉宋昌進曰,大王勿疑也。

    (文紀,張武宋昌皆代邸官,故與此議。

    ) 代王入代邸,群臣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軍臣武,禦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雲雲,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後,(兄仲妻也)琅邪王,(劉澤也。

    )列侯吏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

    (文紀。

    ) 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群臣議所立,鹹持廣陵王,郎有上書言,王不可以承宗廟,霍光承皇太後诏,召昌邑王,既至,即位,行淫亂,光遂召丞相禦史将軍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會議未央宮,群臣皆驚愕失色,田延年曰,今日之議不得旋踵,于是議者皆叩頭曰,唯将軍令,光與群臣連名奏王,尚書令讀奏曰,丞相臣敞等雲雲,臣敞等謹與博士臣霸,臣隽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蒼等議,當廢,太後诏歸賀昌邑,光坐庭中,會丞相以下議定所立,廣陵王已前不用,及燕刺王反誅,其子不在議中,近親唯有皇曾孫,光遂與丞相上奏皇太後,诏曰可。

    (霍光傳。

    ) 議儲嗣 文帝元年,有司請蚤建太子,诏曰,其安之,有司固請,更議不宜,上乃許之。

    (本紀。

    ) 成帝召丞相翟方進,禦史大夫孔光,右将軍廉褒,後将軍朱博,皆引入禁中,議中山定陶王誰宜為嗣者,方進根以為定陶王宜為嗣,褒博皆如方進根議,光獨以為中山王宜為嗣,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遂立定陶王為太子。

    (孔光傳。

    ) 議宗廟 高後七年,诏曰,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帝兄姊也,号谥不稱,其議尊号,丞相臣平等,請尊昭靈夫人曰昭靈後,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後。

    (高後紀。

    ) 孝景元年,诏曰,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制曰可。

    (景紀。

    ) 宣帝即位,诏丞相禦史曰,孝武廟樂未稱,其與列侯二千石博士議,于是群臣大議庭中,皆曰宜如诏書,長信少府夏侯勝,獨曰不宜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诏書也,勝曰,诏書不可用也,于是丞相義,禦史大夫廣明,劾奏勝非議诏書,毀先帝不道,下獄,有司遂請尊孝武帝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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