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田數
漢提封田一萬萬四千五百一十三萬六千四百五頃,其一萬萬二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九頃,邑居道路山川林澤,群不可墾,其三千二百二十九萬九百四十七頃,可墾不可墾,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漢極盛矣。
(地理志。
)
○限民名田
董仲舒說武帝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小民安得不困,漢興,循而未改,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師古曰,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塞兼并之路,然後可善治也。
(食貨志,下同。
)
元光中,令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
哀帝即位,師丹建言,古之聖主,莫不設井田然後治乃可平文帝務勸農桑,帥以節儉,未有并兼之害,故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豪富吏民,訾數钜萬,而貧弱愈困,宜略為限,天子下其議,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諸億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诏書且須後,遂寝不行。
○代田
武帝末年,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一畝三川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後稷始川田以二耜為耦,(師古曰,并兩耜而耕。
)廣尺深尺曰川,長終畝,一畝三川,一夫三百川,而播種于三川中,苗生葉以上,稍耨隴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詩曰,或芸或芓,黍稷拟拟,芸,除草也,芓,附根也,言苗稍壯,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隴盡而根深,能風與旱,(能,讀曰耐。
)故拟拟而盛也,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鄧展曰,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于古為十二頃,古百步為畝,漢時二百四十步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
)用耦犁二牛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缦田畝一斛以上,(缦田,謂為川者也。
)善者倍之,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
)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裡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民或苦少牛,亡以趨澤,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免犁,過奏光以為丞,教民相與庸免犁,(言換功共作